初相识时,恰是充满淡淡忧伤的毕业季,彼时我还没有从初恋失败的阴影中走出来,听到前男友的丁点消息,心里都会掀起惊涛骇浪般的波澜。于是分手后整整一年多,我都还接受不了任何男孩子的追求,仍是孑然一人。
认识他也算是种奇遇,当时的他正在家里呆着学车考驾照,他告诉我说他是青岛大学毕业的,我以为他是名校的高材生,对他很是敬佩。机缘巧合的把他介绍进了我所在的小公司,就这样成了同事。他性格有些内向孤僻,所以工作之余只和相识的我走的最近,我们一起吃午饭,一起去游玩,渐渐地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那时候,我是爱把自己的故事讲给人听的傻姑娘,所以他成了我感情经历的忠实听众。后来他告诉我,那时候听我讲初恋的事,就把自己幻想成故事的男主角,觉得很幸福。我记得有一次他对我说“你是个好女孩,是那个人不懂得珍惜,要不我追你,追上之后你再把我甩了,这样,你心里会不会好受些。”我听了这话很诧异也很感动。我说:你笨蛋啊,我怎么会做这么缺德的事情?也确实,那时候的我对他只有朋友之谊,并无男女之情。所以后来他对我表白的时候我都惊慌不知所措,只用“这玩笑开的有点大了”一句话便回绝了他。
不得不说,他是个很执着的人,虽然当时我没有答应做他女朋友,但他对我还是一如既往的好。他的办公桌在我身后,我时常感觉到有一双眼睛在直愣愣的盯着我。每当我跟外地的男同事语音聊天时,他的QQ消息随即而来,通常是“受折磨”的那个表情,我想他那时候心里也肯定是抓狂的。我总觉得和他没有共同语言,因为他和我其他女同事谈论的游戏、漫画、球类运动之类的话题,我统统不了解,他们聊得很火热,我以为他从我身上看不到希望,就把喜欢转嫁他人了,后来同住的女同事告诉我,他那是为了吸引我的注意力。并且舍友已经被他的糖衣炮弹收买了,没有任何人给我介绍男朋友,还有专人把我在宿舍的言谈举止以短信的形式发给他,这些也是我俩在一起之后我才知道的。
那时候他对我真的很好,燥热的三伏天公司突然停电了,他坐在我旁边,用书当扇子给我扇风让我睡午觉,自己热的汗流浃背。晚上怕我一个人回宿舍不安全,偷偷地跟在我身后,不敢靠近又舍不得远离,还要注意不被我发现。听说我用电风扇吹干湿淋淋的头发,又急又气,第二天吹风机就赫然躺在了我的办公桌上。夏日蚊子太多,咬的我睡不着觉,整夜失眠,他陪我聊天,后来托付舍友把电蚊液插在了我的卧室里。那时候的我平凡至极,很胖而且不会打扮,连个淡妆都不会化,整天素面朝天,很邋遢的样子,也不知道是哪里吸引了他,让他情不自禁的就爱上了。
2010年8月10日晚(这个日子我记得很清楚,因为每到那天他都要纪念一下),我们在学院的长椅上看星星,夜空很美,他趁我不注意的时候牵了我的手,我们就这样开始恋爱了。那天夜里我失眠了,一直在纠结接受他是不是对的选择。他给我发短信劝我,发了很多条短信,说了很多肺腑之言,我的眼泪流的肆无忌惮,我觉得自己是如此幸运,能遇到一个爱我至此的男人。第二天同事知道了我们的事,早会上非让他发表恋爱感言,他很紧张,但还是站在众人面前坦言:“我这个人喜欢买彩票,但是从来没中过奖,现在能和小真在一起,我感觉像中了头等大奖!”大家拍手叫好,我却感动落泪!
恋爱没几天他就带我见他爸妈,吃晚饭的时候他一直牵着我的手,满眼笑意的给我夹菜,全然顾不得周围的长辈们。晚饭后他送我回宿舍,并告诉我他父母对我非常满意。让我尽快跟我家里商量下是否能接受他,他说和我在一起就是奔着结婚去的,希望以后变成了小老头小老太太还能一起搀扶着看夕阳。有一次饭后聊天,他爸爸说,等我们结婚的时候就在现在住的院落里接一层二楼,大家住一起,离得近些,方便相互照顾。我点头称是,那时候真的一点都不物质,对什么都没有要求。但他不同意,他坚持让父母在市区买了房子,说不想让我受一丁点委屈,并且装修风格和家具都是按我的喜好置办的。
和他的朋友们一起出去玩,他每次都很自豪的跟人家介绍:“这是我女朋友!”他们男孩子一块打台球,我坐在旁边观赏,每五分钟他就跑过来一次,问我“喝不喝水,无不无聊?”无论何时,他都把我的感受摆在第一位。那年的冬天,我身体素质特别差,经常生病。我每一次的感冒头疼都成了他的劫难,接到短信,他会第一时间请假赶到我身边,给我买药做饭熬姜丝可乐。他是独生子,认识我之前什么都不会做,就在那段时间,他把我的脏衣服打包带回家用洗衣机洗,从网上百度菜谱给我做菜然后送到公司,手在切菜时被划破了还隐藏起来不让我知道。冬天的早晨,他每天早起在上班的路上给我买好早餐送到宿舍,从东城区到西城区,大约二十多里路,他骑着电车,风雨无阻,乐此不疲地爬四楼给我送爱心早餐。现在想想,还真的是挺不容易的。
那时候生活条件不好,我们买不起车,但过得很快乐。天冷的时候他骑车带我,总是把我的双手放进他的上衣口袋里,这个情节直到现在,在我的脑海里都挥之不去,每逢忆起,都觉得心头温热。他是理科生出身,文笔极差的,却愿意回复我写的每一条说说和日志,在校内网上送各种各样的礼物给我,并且留言逗我开心。每周都会给我写一封情书,发到我的邮箱里,《爱的半间距离》,就是他给我写第一封情书的时候用的标题,我觉得很别致,一直深深地记在脑海里。他是虔诚的基督教徒,曾用圣经里的哲言给我诠释爱情,并说我们结婚的时候一定要在教堂里举行仪式,那么难得的“人生只此一次”一定要隆重肃穆些!
后来新房子装修好了,我们住在了同一个屋檐下。每天早晨他都早起下楼给我买早餐,把茶叶蛋剥好皮,放到我碗里,打发我吃完早饭,再送我去上班。他从来不让我定闹钟,说我睡觉轻怕吵醒我,就这样自己硬生生地养成了自然的生物钟。有一天晚上我半夜痛经,他急匆匆的跑出去给我买了卫生棉和益母草,为我做的每一件尴尬的事情他从来都不觉得难为情!那一年的女人节,他准备了一下午做了一份“可乐鸡翅”,但我一块都没吃,我原是不喜欢吃肉的,更何况他做出的菜卖相太差,着实令人缺乏食欲!他有些失落,但却没有半分责怪。在一起三年多,无论我如何任性,他从来没对我说过一句重话,更别说骂人或者拳打脚踢了。每一次吵架我都以眼泪逼迫,以“分手”威胁。他见不得我哭,便很快低头认错。现在想想,那时候我真的很幼稚,用这样的方式一点点抹杀着他对我的爱。我讨厌他吸烟,他戒了,即使再累,只要我不同意,他也绝对不抽。和朋友在一起时难免有酒场上的应酬,他酒量差,每一次都烂醉而归,抱着马桶吐半天,然后拉着我的手说“小真,我爱你”,我说“我知道。”他微笑,然后倒头睡去......
有一次吵架闹得特别凶,深更半夜的我收拾东西要离家出走,他哄我半天没哄好,急的眼泪横流,那是他第一次在我面前哭,有些令人心疼。然而我丝毫没有领他的情,还是倔强的摔门而去,气呼呼地跑马路上拦了辆出租车扬长而去,他在后面追也没追上。其实那时候我也无处可去,家远在几百里之外,在这个城市里,他是我唯一的亲人。没办法,只能找了个路边的小旅馆,勉强就寝。躺在床上,听到隔壁房间的男人们打牌吵闹的声音,突然觉得很恐惧,委屈的眼泪一下子流了出来,拿出手机给他发短信说“我害怕!”他立刻电话过来“你在哪,我过去陪你!”那时已将近凌晨,他匆匆赶到宾馆陪我,我们至此便和好了。
其实感情是经不起折腾的,在无数次的分分合合之后我们终于还是没有走到一起。前两天在微博上看到这样一句话:“每一个不懂愛旳人,都会遇到一个懂爱的人。经历一场撕心裂肺旳爱情,然后分开。后来不懂爱的人慢慢懂了。懂爱旳人,却不敢再爱了。”我想我就是那个不懂爱也不懂得珍惜的人。即使在热恋的时候也是那样的不解风情。相处三年多,我没有说过一句“我爱你”,从来都是直呼其名,不像别的女孩子那样亲昵地称他“亲爱的”“老公”或者“宝贝”。现在想想,真的亏欠他好多!
遗憾归遗憾,但该去终须去!这一转身,也许是一辈子的别离。在一起的时候常常矛盾争吵,分手后,记忆里却只留存了他的温情和往日的美好,至此,我感觉,结局也并不悲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