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k435列车上发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的事:一年仅20岁的男子被持刀杀害。不禁想问:
嫌疑人是如何能带刀进站的呢?这是不是说明火车站的安检存在疏忽?我想这一点车站应该难逃其责!
发生后没有第一时间制服嫌疑人,急救箱没带钥匙,是不是也说明对突发情况处理不专业?
乘客购票上车难道不是已构成消费服务关系吗?作为承运人没能履行保障乘客人身安全的义务,是不是也应该有过失责任呢?
对这起火车上可怕的杀人案感到无比痛心,也引起我们对公共交通安全的担忧!希望有关部门加强交通安全的监管,以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