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进入他人住宅进行搜查是否构成犯罪

杨某家遭窃了,除丢失铂金项链2条,现金10万元外,杨某心爱的小狗也不见了,杨某非常着急。经过检查,杨某发现狗的足迹一直延伸到邻居申某家。杨某便向申某提出要搜查其住宅,遭到申某的拒绝,两人遂发生冲突。情急的杨某遂强行进入申某家,翻天覆地地进行检查。杨某可以随便进入申某的家搜查吗?

杨某不可以随便进入申某的家搜查。本案中,杨某怀疑邻居申某偷盗了自己的财物和宠物狗,但这仅仅只是揣测,没有任何实质的证据。况且,即使是司法工作人员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也要先申请搜查令,再对怀疑对象的住宅进行搜查,否则视为非法。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不容任何人践踏。无论基于任何理由,杨某都不能随便地侵入申某的住宅。因此,杨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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