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了中短跑三年半,我们于2016年底修成正果。我们没有轰轰烈烈、刻骨铭心;没有花前月、海誓山盟;更没有海枯石烂、地老天荒。我们有的只是平淡相守、柴米油盐。也希望能够这样细水长流、厌倦到老。
我是在没得到任何实际行动而仅仅只有口头求婚的情况下,被“强行”拖去了民政局。
路上,我在[老刘这一家]的微信群里发出求救信息“我正在被某人强行拖往民政局,赶紧想办法来救我,还有以前想占便宜或趁机讹上一笔未遂的朋友请即刻快马加鞭过来,不可错失良机。”并自作多情、一厢情愿的分享了民政局地址。
我窃喜着此举定会掀起一阵狂风暴雨、群内必定波涛汹涌。不出半小时,把我强行拖来民政局的某人便会“自食恶果”。
可五分钟过去了、十分钟过去了、呵…就半小时都快过…去…了。群内居然波澜不惊,大家如同睡着了一般平静。我极力想兴个风作个浪,却连半点漩涡都没卷起。我像独自站在僻静的清水潭边一般,孤立无援。不过我安慰自己,我只是进了一个假的家庭群。孤军奋战,虽败犹荣。
我怀着“不敢相信我的家庭地位下降的如此严重”的态度,不依不饶的拨通了母亲大人的电话。
“喂,老娘”
“嗯”
“你看到群里的信息了吗”
“看到啦,怎么了”
“卧槽,你咋没点反应呢,我要去领结婚证了,马上就要变成别人的媳妇去照顾别人的爸妈了,你不反对反对?你赶紧和爸说说,快来阻止一下啊。”此处省略我亲妈没让我说完的那百来字。
“你就喜欢得了便宜还卖乖,趁着小马(就是某人)还没嫌弃你,趁热打铁,生米煮成熟饭。还有老弟年后要结婚,我媳妇就要进门了,你还不嫁,家里也怪挤的。”
“你这三十岁的人了,还不结婚,是诚心让别人在背后戳我脊梁骨啊,好了,我在上班,没空和你聊,挂了。”
一上午之间,我特么居然莫名其妙的被全家人背叛了。
挂了电话,我质问某人,前一天晚上是不是私信发了红包给群里的每一个人?无声无息,全被收买,当然除了我。可算明白了“成者为王、败者为寇”的真正含义了。
这是我未掌握经济大权时吃的一个大亏,好在是婚前,为我之后顺利夺下财政大权,提升家庭地位提供了有利条件。
吃一堑长一智,古人说的话果然是很有道理的。
聊个小插曲
每逢春节,我感觉我妈就会特别喜欢我,喜欢和我一起出行、逛街。还特别喜欢碰到比她显老的女熟人。
“哎哟,XX,这是你女儿吗?”
“是啊,你看三十了都还没结婚呢,愁死了。”
来啊,互相伤害啊!!!
“你看你女儿都这么大了,你怎么还这么年轻,像俩姐妹哦。”WTF!?
我一个27岁的黄花大闺女,离三十还早呢。原来,传说的四舍五入是这么用的呢。
扯完证的第二天,我就去重庆了,当然是和闺蜜旅游啦。
为此,那位在我刚结婚的第二天就把我拐跑的闺蜜很长一段时间都没上门来趁饭,怕发生可怕的意外。现在想想,以那位闺蜜每顿三碗米饭打底的量来算算,那段时间,我家也确实省了不少买米钱。
而我付出的代价是,给了某人在我们吵架争论谁更在乎谁这个话题时一个完胜我的武器,足以被碾压的没力气动手。真是翻云覆雨点墨间,剑(贱)出易水寒天下啊。
他虽然经常被我吐槽,也很少给我惊喜,送我贵重礼物。但他却会踏踏实实为我做饭洗碗;会在我还没起床的周末清晨,一个人默默的打扫完卫生。天冷会提醒我添衣穿秋裤;我一张嘴,就知道我要什么。我们之间没有甜言蜜语,没有你侬我侬。我们只是会在房间里挂满结婚照,有时看着就会不自觉的微笑。
爱情,如果不落实到穿衣、吃饭、数钱、睡觉这些实实在在的生活里去,是不容易天长地久的。日子,毕竟还得彼此搀扶着过。
上次看到一篇文章,大致是说,爱你的男人,都很懂事。可我觉得,爱你的男人,他就会更懂你。
罗曼罗兰说,这世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在认清生活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我想嫁做人妇,就是其中一种热爱生活的经历和选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