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告別

早晨醒來的時候,我並不清醒,房間裏面很冷。我是被鬧鐘吵醒的,我定了大概二十個鬧鐘,從凌晨四點半到八點,我是被七點的給叫醒的。雖然是四月,但是由於背陰,房間裏冷得像普京的臉。我裹在被子裏面,腦子還昏昏沈沈,然後我想起來了。大日子,今天是個大日子。一直到昨天我和兩個狐朋狗友幾乎逛遍了附近所有的商店,挑選該死的禮物,為的就是今天——一個女孩的生日。

我起身去洗漱,順道把這幾天買的所有衣服一股腦帶了進去。我像個自戀狂一樣把每一件都試了一遍,看看哪一件更好一些。這種事像是那種覺得自己非常漂亮迷人、所有人都會為之著迷的白癡才會乾的好事。我不喜歡這種事,真的。我能理解那些花幾個小時在鏡子前為自己陶醉的人的心態,甚至我有時也會和那些虛偽的雜種一樣,在鏡子前陶醉不已,我真的會。有時候我挺讓自己噁心的。我可能是你見過最最下流的混賬。

  我試了每一件,最後挑中了一件藍色帶格子的襯衫,我幾乎從來不穿襯衫。我見過一些只穿襯衫的傢伙,他們要麼是些無聊的傢伙,要麼是些做作的雜種。昨天我和兩個傢伙出去,其中一個就屬於我說的無聊的傢伙。他就是那種只穿襯衫的人,但他絕對是這個世界上最最真誠的人。但是這一次我是去見一個姑娘,必須打扮得整潔一些。沒有什麼事值得你改變自己的態度,除了你真正喜歡的姑娘。

 我在廁所裡耽誤了不少時間,出來的時候已經有些晚了,她今天要和朋友一起出去,我不知道具體時間,所以我必須抓緊,免得她已經不在。我抓起禮物盒,匆匆忙忙就出了門。

 等我上了車,還有一件事情在困擾我,就是應該買什麼樣的花。我不能只是傻乎乎地提著一個盒子,但是我不知道應該買什麼樣的花。玫瑰絕對是我最不想送的花,你總能看見太多的人傻乎乎地拿著玫瑰站在電影院或者姑娘住的公寓外面,彷彿這個世界上沒有其它植物一樣。我寧願捧著一盆仙人掌,起碼仙人掌很可愛,也不做作。可是現在還不到八點,我考察過的花店基本上都沒有開門,我也沒有時間等它們開。我只好做了一個無奈的決定,去附近的24小時超市看看。

  超市裏沒什麼人,因為時間還很早。裏面只有一個可憐的角落擺著幾束行將就木的玫瑰,這絕對是我能想象的最糟的情況了。更糟的是,當我站在那裏時,一個老人也走上前來看花。他並不是很老,大概五十歲左右吧,或許今天是他妻子的生日?他禮貌地站在我後面,等我結束。這立刻把我的勇氣泄掉了。有一個老人在你挑花的時候站在你後面,這絕對是一個糟糕的體驗,他越是禮貌,你越是渾身不自在。最後我實在無法忍受,只得退到後邊,假裝我什麼也沒有看上,雖然這是實話。

  老人在那裏挑挑揀揀,似乎有一個世紀那麼長。我站在附近,假裝在看其它貨架上的東西,時不時瞟一眼花卉那邊,看他是不是已經結束。我想到了我要送的禮物,那並不是很讓我滿意的東西,一隻龍貓。可是我們逛了大概有上千家店鋪,已經找不到更令我滿意的東西了。有的東西做工太差,有的太做作,而且我也不能送人家一副耳環之類的。首先我沒那麼多錢,其次我也沒有資格送人家那種東西。現在我就是在爭取這種資格。那隻龍貓是我從一家日文書店買的,那裏主要賣漫畫以及各種週邊,最令我驚喜的是裏面甚至有日文的夏目漱石,《我是貓》、《道草》以及諸如此類的東西。我還找了一下《個人的體驗》,可惜沒找著。但是它已經給了我足夠的驚喜了,如果你也在一家全是漫畫的書店裏偶然碰到《我是貓》,你就會明白我是什麼意思。如果不是碰巧和夏目漱石在同一家店裡,那隻龍貓在我眼裏也不會這麼可愛。

    老人終於結束了,他捧著三束花走過去付款,有玫瑰,也有把各種花混在一束裡的組合花卉。我又緊張了起來,因為我突然有了一個很愚蠢的想法:我在想是不是我也應該送三束或者更多才對。這個念頭糾纏了我好一會兒,最後我還是覺得應該循規蹈矩,免得她把我看成一個瘋子,有時候我是個純粹的瘋子,我不在乎,但我不想給她留下這種印象。

    最後我還是挑了一束玫瑰,這很庸俗,而且那束玫瑰已經有點乾枯了。可我沒的選,我總不能帶一束五顏六色的花過去吧?雖然我很想這麼做,不過現實最終還是替我選擇了保守。

    她住的地方離超市很近,幾分鐘就到了。我停好車,可要下車的時候,我又膽怯了。我停車的地方離公寓門口太遠,也就是說我必須要拿著一束花和一隻龍貓走上幾十米的距離,這讓我不敢從車裏出來,就像協約國士兵不敢越過戰壕衝鋒一樣。這幾十米路像冬天的冷空氣一樣把我死死按在駕駛座上,僅僅想象這幅場景我的心臟就跳個不停,跟個煙鬼一般喘不過氣來。老麥如果看見了,一定會笑話我廢物。老麥是我的一個熟人,大我幾歲,倘若他在,一定會說些本意是鼓勵我結果讓我更無能的話。當然,要區分他是在鼓勵還是在罵人不是件容易的事。我自作聰明,想要把車停在道路外側,這樣離公寓門就近了許多,只是要從圍欄的小門進來。可是把車開到那兒以後我發現,圍欄的小門是鎖著的,根本進不去。沒辦法,只好又把車停回到原來的地方。我鼓了鼓勇氣,這次從車裡鑽了出來。老麥的精神與我同在,如果是他絕對會成功,首先他不要臉,我只能暫時把臉丟掉,而且我總想著等一下就把它拿回來。沒錯,這是我的一個問題,老麥也這麼說。我總想著把臉順手拿回來。你喜歡的姑娘值得你改變自己的態度,自然也值得你不要臉,如果你甚至不能為了她把臉丟掉的話,只能說明你不夠愛她。他曾經這麼跟我說過。問題是我並不是不能為了她把臉丟掉,看在耶穌基督的份上,如果她想我甚至可以給自己下面一刀。我只是畏懼,我也不知道是在畏懼什麼,僅僅祇是想到她我腦子就一片空白,根本不知道該說些什麼。而且我羞愧得要死。

    “羞愧”多少是個有點矯情的詞兒,但是除了這個我也想不出別的能夠形容我現在感受的詞彙了。比如說,我有兩撥各自住在一塊的同學,他們經常祇是跟自己的一小撥人出去吃飯,我不和任何一撥真正走在一起。其中一撥經常叫我出去,我曾經對基督發過誓,絕對再也不和他們一起出去了。因為每次他們出去總是吃些辣的東西,我不能吃辣的,而且和一群人在一起,我總是不好意思夾菜。比方說少數幾個不辣的菜在桌子的另一頭,別人會很自然地站起來去夾,然後搞得滿桌子都是湯湯水水,有時候大家甚至像是玩鬧一樣站起來搶菜。他們的姿勢總是讓我覺得,換作是我自己我一定會感到很難堪。所以我就不夾,可我也不想吃眼前的辣物,只好餓著。如果你太長時間什麼都不吃的話,旁邊的人總要關心一下,你就只好就近夾一些水煮魚之類的東西,然後囫圇吞下,辣得嗓子眼都要吐了出來。結賬時是AA,我常常餓著交了錢,然後再想著等一下去哪兒墊墊肚子,結果最後都沒有,我不是個有錢的人。我只能忍著餓上床,挺到第二天早上。但最讓我難以忍受的是,吃完飯以後,他們幾個人會自己開車去不知道什麼地方,他們總是讓我先回去。大部分時候我感覺像是解脫了一樣,但是有一次,因為停車場滿了,我就把車停在了旁邊的小區裡。吃完飯以後,我照例一個人獨自走,當時大概凌晨十二點半,街區裡空空蕩蕩,我突然就難過了起來。我抱著頭蹲在車邊,想到四周沒有一個人,而我孤零零地在一個都不知道叫什麼的小區的馬路上,我真難受得要命。看在上帝的份上,如果我是一群人裡領頭的,我絕對不會讓任何一個人獨自蹲在某個不知名的小區的 馬路上,即使我跟他不是很熟。但我絕不會當任何婊子養的團體的頭兒,在學校裡,頭兒們總是在年終晚會之類的狗屁玩意兒上講話,出來吃飯也總要穿著西裝外套。這絕對比水煮魚催吐效果更佳。當然,總有客觀的人告訴我,說這些沒有什麼不好。讓我來告訴你怎麼鑒定裝模作樣的混蛋和客觀販子:你祇要在腦海裡浮現幾個你能想到的最最不裝模作樣、不假裝表現客觀的人,然後再想象他們和那些混賬做一樣的事情,然後你就會發現,這簡直是無法可想的。打個比方,你絕對想象不出維特根斯坦吃飯時穿著灰西裝外套,臉上一副領導式的笑容;或者塞林格在某個狗屁晚會上像學生會主席一樣發言。絕——不——可——能。而那些你可以想象得出來的人,基本就都是些裝模作樣的混賬和客觀販子了,八九不離十,昆德拉除外。

    我喜歡的那個女生在另一撥,互相之間交集很少。每次想到這件事都能要了我的命,因為我真的不知道怎麼做才好。我曾經和他們一撥人一起吃過飯之類的,那是另一件讓我羞愧的事,因為是我主動非要往裡湊的,搞得大家都很尷尬。我喜歡這撥人,說實話,不僅僅因為那個女孩,更主要的是在這裏大家可以隨意胡說八道,也沒有讓我受不了的頭頭們。我喜歡這樣。問題是,大部份時間我都在沈默,我根本不知道該說些什麼,因為這不是我的圈子,然後我猛地發現了一個殘酷的真相,我根本就沒有圈子。

    這也是為甚麼我如此想念老麥,他是個嚴肅的朋友,他是我唯一的朋友。

走到了拐角處,我感覺更緊張了。我甚至不覺得我的心臟在跳,它更像是在真空中懸浮。這要麼說明我已經入定了,要麼說明我已經半死了,不過都差不多。你要是真的成佛了,的確也跟死差不太多。我記得老麥曾經很嚴肅地告訴過我——這個硬盤裡整齊排列著精選黃片的人,他是我這輩子見過的最了解色情的人——一定要找一個嚴肅的女人。找個認識到某些重要事情的人。這就是為甚麼老麥註定要單身,沒有人會費心去關心他私底下是不是個嚴肅的人,是否意識到某些東西。只有盧瑟們會在失意的時候想起他來,然後去找他拷片,剩下的時候沒人會想起他來。想到沒有人會關心老麥,我就感到很難過,不過他並不是那種孤僻的人,我太矯情了,我的處境比他要糟糕的多。他的精神絕對正附在我身上。

    她住的公寓在最裡面,我慢慢地、像恐怖份子一樣小心翼翼地靠近,我在想,如果有人從窗戶看見我豈不是很尷尬?我是不是先通知一下比較好?

    我給她發了短信,等了幾分鐘,沒有回應。我想象她正在高速上飆車,一路到西藏或者拉斯維加斯,這讓我萎縮的胃一陣痙攣。想象力有時候可以要了你的命,真的,即使你一遍遍地告訴自己那不過是幻想,還是無法抵消它帶給你的傷害。在現實的沈重臨到你身上之前,想象力就已經將你擊垮了。

    前面說我沒有圈子,的確,我並沒有跟固定哪撥人交往密切過,也沒有開拓新的朋友圈的意願。除了那兩個陪我買衣服的傢伙,我有時候一天甚至都見不到一個認識的人。我們仨因為同樣沒有圈子,所以我們自己就是一個圈子,祇是顯得很淒涼。他們倆是這世界上最誠實的人,同時也是最最沒腦子的。他們從來不肯讀哪怕一頁書,尤其是襯衫男,每次我告訴他什麼什麼很好時,他都會一直問我一個蠢得不能再蠢的問題:就算這樣,那它又有什麼用?這是我聽過的最沒有辦法反駁的話了,但它終究還是不得體的。這話令我感覺很難過,我猜老歐幾里得給他那個學生兩枚硬幣時也是一樣。那兩個傢伙不停地說我看的書、聽的音樂都是正常人不能接受的,實際上我只在他們面前放過Nirvana和Guns N’ Roses罷了。你看,他們連哪怕一點興趣都沒有,他們從來不會想著對這個世界上的某些東西懷有哪怕一絲關注。最重要的是,他們會說你是奇怪的,僅僅因為他們不理解這些東西,他們就會說你的想法和正常人不太一樣。我恨透恨透了他們這一點。但我還是和他們一起出去,起碼他們不是令人作嘔的傢伙,而且,也沒有別人和我出去了。

我站在門前,猶豫著是不是該敲下門之類的,可惜最後勇氣不足,幾次手在門上又都放下了。最後我選擇了站在門外等她,她總會出來的。果然,手機震動了一下。她回復的是:稍等一下,馬上。這要了我的命,簡直。你祇要看過她發的短信就會喜歡她,我詞彙量不多,難以形容。但是只要你看到的話,你就會喜歡她這個人。

我們雖然沒有任何交集,卻是念的同一所高中,不同班。高中時我完全不知道她是誰,其實我誰都不知道。倒不是說我孤僻還是怎麼樣,我跟誰見面都能打個招呼,熟點的扯扯淡,但是就和現在一樣,我自始至終都是一個局外人。一直等到了大學,我才發現原來我們認識。喜歡的原因很奇怪,她並不是那種十分漂亮的,但是她的樣子非常吸引你,而且你絕對別想把她當成一個好敷衍、只會裝可愛的傢伙,我覺得她很獨特。甚至有人稱她為女神,我絕對贊同,可是居然沒有人追她,這令我非常非常奇怪。你永遠能看到一群裝模作樣的傢伙在追一個裝純的婊子,或者一個僅僅因為長得稍微好看一點就被稱作女神實際內心百分百是個婊子的婊子,而真正的女神則被忽略在了角落裡。或許人們做事總要考慮成本吧,那些美好但是代價太高的都被放棄了,留直長髮顯得文靜又乖的才是主流。雖然裝純的婊子基本都是這個德行。

我站在門外,看著天上的雲。今天天氣很好,有一朵雲像隻賣萌的小貓,還有幾朵一團一團伸出觸手的,像是病毒的結構圖。我就把腦袋靠在牆上,出神地望著雲,手裡攥著一束花和一隻龍貓。我的心已經平靜了下來,我甚至在想,不管最後怎麼樣,起碼我沒有讓自己後悔。足夠了。

門開的時候,我顫抖了一下,但是不明顯。她出來得很快,她不是那種會要你在外面等好久的女孩。她穿的是一件紅色的外套,頭髮很自然地垂下來。看到她走過來時,我真的忍不住想祈禱,主啊,為這我簡直願意做任何事。我幾乎要瘋了。

“生日快樂。”我說。我的聲音在抖,我控制不住。

然後我把禮物和花什麼的遞給她,我的手倒是很平靜,祇是不太容易抬起來。

“謝謝。”她說。我更緊張了。

我的腦子稍稍有點麻木了,類似于高中時測長跑的體驗,開始跑之前你會很緊張,心臟跳個不停,還會忍不住想去廁所;但是等到起跑之後,這些感覺都沒有了,你什麼都不會想,也沒法想,唯一能做的就是麻木地向前跑。我想不出下面該說些什麼,老麥罵我廢物的時候,告訴我首先要厚著臉皮約女孩出去。我打算照著做,可是如果真的約出去的話,我又不知道該去哪兒。而且想象我自己和喜歡的姑娘坐在某個餐廳裡,我在說一些假模假式的廢話而她禮貌但是無聊地聽著,我就感覺恨不得替蘇格拉底喝了那杯毒酒;但是如果我什麼也不說、她也一直沈默的話,我寧願替基督上十字架。

結果,結果我完全沒有照老麥說的做。不單是老麥,還有幾個我很喜歡的傢伙也告訴過我要步步為營,不要太快挑明,否則容易見光死。我承認他們說的有道理,可是⋯⋯

“那個⋯⋯我有話想和妳說。”我的聲音抖得更厲害了,連我自己都聽不清楚。而且,我不應該祇是說這麼俗的話的。

她點點頭,準備聽我說些什麼。她知道我想說些什麼。

“我——我喜歡妳!”主啊,我已經瘋了,但我不在乎。此時此刻,就是末日審判到來也跟我沒有關係,眼前的審判重要一百倍。

“我想和妳在一起。”補充的這句她絕對沒有聽清,因為我自己都完全不知道我在說些什麼。但是她肯定明白,形勢都已經發展成這樣了換了誰都能明白。

這回輪到她說不出話了,她很尷尬地移開目光,半天都沒有說話。我幾乎瞬間就知道了結果。她不是那種矯情的人,想都不要想她會扭扭捏捏一番然後答應你。事實多麼明顯,她尷尬祇是不知道如何禮貌地拒絕我。可是,基督啊,我現在多麼希望她能暫時變成那樣的人。

她說話了。這時,很可怕的一件事發生了:可能是因為太過緊張所致,我完全聽不清她在說些什麼。我只能看到她的嘴在動,以及臉上略帶歉意的表情,但是她說的話,我一個字都沒有聽到。然後我乾了一件最最愚蠢的事:我請求她再說一遍,我沒太聽明白。我真想剁了自己的耳朵。

“你真的要我再說一遍嗎?”她的表情已經有些像在看一個沒完沒了的白癡了。基督啊,我真的不是想糾纏不休,可我怎麼告訴她我什麼都沒聽見?最最可恨的是,為甚麼偏偏這句就讓我聽見了?

“沒什麼,沒什麼。”我感到很抱歉,十分的抱歉,痛恨我自己為甚麼關鍵時刻會聽不清她說了些什麼,為甚麼一大早要跑到這裡來搞得她尷尬的要命。

“總之,還是謝謝你。”她笑了,指了指禮物和花。是時候該走了。

我沒有說話,而是像個日本人一樣禮貌地點點頭,臉上帶著理解的微笑,絕無一絲一毫的不恭。每次我想從什麼場合逃走時,我總是表現的像個日本人一樣。

離開時我的腳步輕快了起來,我解脫了,我想。不必再每晚默默想著一個人,然後在恐懼和平靜交替中入睡;不必再每天跑步時總是故意跑同樣的路線,僅僅為了假裝不經意經過某棟房子;不必再去故意臉皮厚硬要擠進別人的圈子,搞得大家都不知道該怎麼做。解脫。You’re free, man. You’re free. 從自己的執念中解脫了出來。

回到我住的地方,我乾的第一件事就是換掉該死的襯衫,然後我熱了一下昨天晚上的剩飯。吃完飯後,我環顧四周,想起好久沒讀點什麼了,就拿起書開始讀。我讀的是王小波的《青銅時代》。很快,我覺得不能忍受在這間屋子裡讀王小波哪怕一個字,讓我感覺壓抑。我拿著書上了車,想著去哪兒找個適合看書的地方,結果發現我無處可去。最後我決定留在車裡,就在車裡讀。天氣已經熱了,我悶的滿頭是汗,可我不在乎。我每隔半小時出來放次風,免得中暑。

等我差不多讀完時,已經七點多了,天空正處於黑暗前的過渡。車裡也沒那麼熱了。我想給老麥打個電話,隨便聊聊,甚至把這些破兒一股腦都告訴他也無所謂。可是等我掏出手機時,我突然沒有了給他打電話的想法,我感覺不想給任何人打電話。

突然,手機響了。我滿懷希望地拿來一看,結果卻是喜歡吃辣那撥人裡的一個。我真想把手機掛了。

“喂”我說。

“喂,最近怎麼樣?”

“還好。”我真不想回答這種問題。

“最近很長時間沒有看到你了,好幾次吃飯你都不在。今天我們去吃川菜,你去嗎?”

川菜,他媽的川菜。

“呃,我今天先不去了,有點事。”

“之前幾次叫你你也是這麼說。最近心情不好嗎?有什麼不開心的事嗎?”他很關切地問。現在在這個世界上,除了她我不想任何人對我這樣說話,我快吐了。

“沒有啊,真的是有事。不好意思。”

“哦,那好吧,下次吧。不過,大家都很關心你啊,不要脫離群體哦。”

“嗯,嗯。”

“那就這樣吧,下次一定哦,拜拜。”

“再見。”

我掛了手機。天幾乎全黑了現在,我能看見為數不多的幾顆星星。我點著火,倒出車庫,一直開到匝道。我上了高速,匯入疾馳的車流。

然後,沒有任何徵兆地,我開始哭起來。我想到剛才那通電話,想到他們居然還關心我,仍舊想讓我融入圈子裡,變得和別人一樣,而我總是拒絕他們;想到他們永遠不能理解我不能容忍的東西;我想到了老麥,想到他是個多麼嚴肅的人,想到永遠沒人關心他這一點,想到他未來的不可知論女友;想到我總是讓另一個圈子的人尷尬;想到那兩個人永遠沒有任何好奇心,永遠認為他們自己不了解的東西就是奇怪的;想到了她,想到她是多麼的不一樣,想到和她就像兩條平行線一樣永遠沒有交集,想到我今天害得她有多尷尬;想到我的高中、我的現在,我永遠像個局外人一樣看著所有人。想到幾句歌詞:

    Nobody likes you

    Everyone left you

    They are all out without you

    Having fun……

想到這一切讓我多麼難過。我幾乎開到了一百四十公里,還在加速。然後我又笑了起來,我想到這一切是多麼好笑,我像隻蟬一樣,面對巨龍吱吱喳喳笑個不停。高速上開始下雨,汽車尾燈都模糊成了一道道絢麗的光束,伴隨著飛濺的水花,真他媽漂亮極了。你真應該看看這一切。

          臨睡前我想著應該把這些寫進日記裡去,但是卡殼了。因為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敘述這一切。每次你坐下準備將萬千思緒灌注筆尖時總會這樣,而且我也不知道寫這些有什麼意義。老麥會說,你和個白癡,有什麼難的?但是我真的不知道。我甚至不知道該怎麼跟你形容這一切。基督啊,每次只要你想說些什麼,你總是不知道該如何說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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