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写作这回事》中,斯蒂芬•金把自己的缪斯写成一个住在地下室的男人,他不会来找你,你必须自己去地下室找他。作者挥汗如雨写个不停,缪斯先生则坐在一旁,“抽着雪茄,欣赏他的保龄球奖杯,假装完全无视你的存在。”
这个,是金先生的专属缪斯。试问自己,你的缪斯又长什么样呢?是个漂亮女神?是个天真小孩?是位睿智老人?是只动物?是精灵?是一阵风?……不管缪斯长什么样,TA一定是你自己想要的模样!
十多年前,我还是个年轻气盛的工程师,待在工地不亦乐乎的时候,由于精力旺盛,一份早七点到晚七点的工作之余还想约会缪斯。那时候,缪斯就停留在工地的鹰架上,面目模糊。曾经想写一个短篇《鹰架上的缪斯》,却终于没有写成。这么多年过去了,现在看到金先生的分享,才发觉缪斯不一定都得出现在高处。好吧,我活该。光顾得仰头看了。有时候,也许低到尘土里去,乃至干脆钻到地下去,说不定就找着了。
我很高兴的是,金先生还说,对于他的写作来说,“情节构思”是个多余的玩意儿。他认为,“首先,真实的生活多半是未经构思的”,其次,“我相信情节构思和真正创作的自发性是互不相容的。”这很对我的胃口,因为我总觉得故事像一条不停摆动、滑动的蛇,就是抓不住,不能让它老实按某个方向前进。本来这是正常的,生活本身就是“无设计”的进行时,有时候整理得无比通顺的,反而容易觉得假。“这种构思出来的故事通常会令人感觉造作,不自然。”原来如此!
金先生还说写故事是个发掘化石的过程。情节构思是个开山大锤,并非精密工具,很容易砸坏化石。他的做法是用“情势”代替“构思”。有一个情势在,故事就可以蔓延,人物也开始浮现,按照人物自己的意志,慢慢走向结局。有时候,作者心里想到的结局却可能永远也到不了了:人物走了另一个方向,情势早已改变。决定了故事发展的,是情势的变化,真替作者捏把汗呢~
写到这里,我忽然发现“金先生说”这个短语也很有用,可以随意用来做开场白……
好吧,当然,并不是“金先生说”的就一定是对的,不过,一个勤勤恳恳一个字一个字地写作的人,1999年差点被车撞死的人,康复期内又写出一本书来谈写作,还大卖的人,说的话还是可以听听,何况,在我有限的写作虚构故事的经验中,发现他说的还真是八九不离十。
时间来到二十一世纪的第二个十年。网络写作大盛。金先生那种关在地下室里在缪斯眼皮底下一个字一个字地写的做法,是不是仍然属于经典呢?所幸的是,人类的好奇心与想象力一直都存在,这决定了文字作为载体的故事仍然有着生命力。
曾经听到一个网络讨论话题,说当今的文本书写已经不是主流,主流似乎已经移到影视。我个人认为,不存在这样的转移。影视的受众可能是扩大了,可文本仍然是最自由的表达形式,因为它留给好奇心与想象力的空间比影视的要大得多。而耽于文字并能领略其好处的读者,由来属于少数人。文字对心灵释放的助力还远远没发挥出来呢~
这篇文字尚未收尾,半途在地铁上看到了一则消息:10月12日,青年作家胡迁(生于1988)自杀离世。遗憾的是,随着这则消息我才读到了他的作品:《捕梦网》、《大栅栏和平房村》。那都是挺好的文字,有时简洁而沉静,有时自然而杂糅,处处描画着人作为个体的困境,左冲右突,无从突围。简单地通过阅读,就有一份已逝的生命传达给我那么多,那么多。我也该想想,属于自己的时间还能有多少,有什么理由不努力,趁我还活着。缪斯不来,我去找TA便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