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玖月授衣
电影的开头,镜头随着一根羽毛由上而下,从天空摇落,教堂出现在镜头前,那根羽毛随风务虚的飘荡,忽上忽下,慢慢地摇向街道。
羽毛落在中年男人的肩头小憩了一会,又被中年男人躲开,继而飘过女人的头顶、车窗,钻入灰尘飞起的车轮下,又飘过街道,最后辗转依靠在一双泥泞的运动鞋上,随着那根羽毛被夹入书册,镜头前也出现了阿甘的脸。
阿甘打开提箱,里面有乒乓球拍、画册、巧克力。
一辆街车驶过,车身上醒目的广告:1981。
街车开走,一个黑人女学生出现在街头,她坐在阿甘身旁,阿甘自我介绍,请她吃巧克力,“我能吃掉上百万块巧克力,妈妈说,人生就像一盒各式各样的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块会是那种。”
这是一个富含诗意的开场,我们的呼吸不自觉的会跟着那羽毛摇动的身影,让人放缓呼吸,期待着这样一个平静的甚至有些“冷” 的背后发生的奇特故事。而观完全片,就知道阿甘的身影出现在不同的种种历史场景中,他就如同那根羽毛,因为风而浮摆摇动,阿甘也被人追着赶着或是驱逐着,进入了一个又一个对他来说陌生的场景中。
阿甘是一个被驱逐者。
第一个驱逐他的,便是他的母亲。
阿甘小时双腿行走有困难,需要脚撑来帮助他进行日常的行走,他的脚卡在排水的卡槽里时,她的母亲卖力的帮助他将脚从里面抽出来。在旁人有些惊奇的看着阿甘戴着脚撑的双脚时,阿甘的母亲立刻敏感的感受到,并朝着他们大喊:“你们在看什么,没看过穿脚撑吗?”
阿甘的母亲是一位美丽、优雅、充满智慧的女人,而此时,却因为旁人对自己孩子异样的眼光,不顾优雅形象的大喊。
作为他的母亲,自然是希望自己的孩子是与其他孩子一样,是健康的,是正常的,她拒绝承认阿甘是个异类,想尽一切办法,也要让阿甘融入正常人的行列中,哪怕是格格不入,只要他进入那个行列就好。她比所有人更在意阿甘与旁人的不同,也正是因为如此,她希望阿甘能够与普通人异样,哪怕只是在表面上看起来。
于是,她拒绝承认阿甘是个“特殊”的孩子,不想让他进入特殊学校,而是像普通孩子一样,进入一个普通的学校就读。然而,阿甘却是一个智商低于80 ,只有75 的孩子,学校并不会招收他。为了让阿甘进入正常学校,这位优雅美丽的夫人,接受了那位校长的性暗示(——“甘先生在哪儿?” ——“他去度假了。”以及校长坐在办公桌上,胯部打开,两腿张扬的岔开的姿势。)。
阿甘的母亲牺牲至此,结果也只是将阿甘驱逐到了一个更多人想驱逐他的地方。
从阿甘踏上校车的那一刻开始,他就感受到了被更多人驱逐的滋味。
但幸运的是,驱逐他的人群里,还有人愿意接纳她。她便是珍妮。
在阿甘后来的回忆中,他曾说自己记不清其他第一次发生的那些值得纪念的事情,却一直记得很清楚“我第一次所听到最甜的声音。”
这也是在阿甘的人生中,出现的除了他母亲之外,第二个接纳者。
但在那所象征着正常人的学校里,阿甘只被珍妮接受着。他那戴着脚撑的怪模样,以及平日里的不同于人的傻言傻语,让学校里的学生自发的远离他。远离阿甘的那些学生,所做的无非是想要守住他们的“领土”,不想要阿甘靠近他们,却也不会去冒犯他。
但还是有些人,想要将阿甘驱逐出去。在那个将与珍妮准备回家的傍晚,几个健康健壮的小孩,带着不怀好意的笑容,骑着自行车,嚣张的在阿甘后面追赶。谁知就是这一次的驱逐,让阿甘摆脱了脚撑的束缚,自此可以自由自在的像个正常人一样行走奔跑。
自此,阿甘也得到了一个“荣誉称号”——会跑的傻瓜,而这个称号,在当地也算是小有名气了。
后来阿甘长大了,曾经骑着自行车追赶他的几个孩子,变成了开着小汽车追赶他的青年。阿甘左绕右绕,最后误跑入了球场,他那“会跑”的天赋,也得到了教练的青睐。由此,他获得了上大学的机会。
就连阿甘本人,也觉得自己是稀里糊涂的上了大学,就像他后来自己所说,他就是跑着一直跑,拿着球跑了几年,就那样拿到了毕业证书。
那次误入球场,是阿甘第三次被驱逐。这一次的被驱逐,使他获得了上大学的机会。不得不说,阿甘是一个被上帝掉落的苹果砸中的人,那颗苹果将他的智商砸到了75,却也给了他足够多的运气值。上一次被驱逐,他遇到了在他生命中,揽去了爱情这一位置的珍妮。在他们遇见之时,命运之鸟已张开翅膀。
然而珍妮何尝不是一个驱逐者。
珍妮与阿甘从一开始便不是同一类人,珍妮在被恶父拿着酒瓶追赶的时候,拉着阿甘在庄稼掩盖的田里祈祷,祈祷自己变成一只会飞的鸟。当然,她最后也成功从父亲那里逃离,被警察带到了祖母那抚养,逃离了被恶父性侵害的磨难。
电影里,由阿甘所说的,“珍妮的父亲是一个有爱心的人,他常常亲吻和附魔她和她的姐妹。”暗示了珍妮被性侵过的厄运。
珍妮是一个有梦想,有自己理想信念的人,她想要做一个在舞台上弹着吉他唱歌的明星,想要星光闪耀,她所做的,就是逃离,也是一种自救。
她的逃离,是一种主动的诉求,与阿甘的被动往前赶是截然不同的。
阿甘呆呆傻傻的被人从后面推动着,有着似乎上天注定的运气,而珍妮却是一个想逃离困境,却不断受挫的“有梦想之人”,她的身上,似乎看不到幸运二字的影子,而她的“运气”,也接二连三的被阿甘所打断。
在那次的雨中小汽车暧昧,还有赤裸着弹吉他唱歌的那幕,阿甘都冲了上去,打断了珍妮的“自救”,因为他单纯的觉得那些人是在欺负珍妮,他要保护她。
后来的那次的对话里,阿甘对珍妮说“我爱你”,而珍妮回道,“你不知道什么是爱,请你离开我。”
或许是阿甘的那份干净让她不想污染,又或许她内心对外界的欲望太多,还没有安定下来,总之,她让他离开,将他驱逐。
阿甘离开了珍妮,也离开了他的大学校园,他去到了越南战场,去为国家民族二战。听起来似乎让人热血澎湃,但这只是在对未来无措时,上帝随手给他扔下的一个运气瓶,他随手接住。
在去越南的战场时,他再一次遇到了愿意接纳他的人,一个叫巴布的,喜欢捕虾的黑人,巴布的梦想便是等战争结束,回家捕虾,遇到了阿甘之后,他的梦想变成了和阿甘一起回去捕虾。在越南战场上,阿甘无疑又是幸运的,相比起他只是被枪弹射中了臀部,丹中尉被炸弹夺走了双腿,阿甘的好友巴布在那次突袭中失去了生命,无缘回家捕虾的梦想,还有那些在战场上失去生命的战友,阿甘无疑是幸运的。
但是,在那个战场上,谁又能去抨击阿甘的幸运呢?
阿甘一直记着珍妮和他嘱咐的,万事不要逞强,要跑。在那一刻,有些痴傻的阿甘,脑子里只剩下珍妮那声近乎嘶喊的“run”,但在他安全之后,想起了自己最好的朋友巴布还在枪林弹雨中,他不顾危险的跑回去,并在那过程中救了许多战友的生命,等冒着空袭的危险找到巴布的时候,却发现他胸口已经中弹。
在这次战争中,他失去了自己最好的朋友,失去了自己战友,对幸存下来的阿甘来说,是幸还是不幸?谁又知道呢。
从战场上退役后的阿甘,无疑是开启了他见证历史的进程,他“参演”了一个有一个的历史剧种,在那些历史场景中“扮演”着一个个相当重要的角色,也见证了美国的历史风云。进展到此时的电影,似乎是在通过阿甘的镜头,去见证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历史。而阿甘,也被一个又一个的历史场景所推动着,从一个历史场景驱逐到另一个历史场景,被迫参演其中。
等历史大潮褪去,阿甘又变成了一个平凡人,他感到无聊,去完成好友巴布的梦想,买渔船捕虾,其中经历种种,在这过程中,好运的他也给许许多多的人带来了好运。后来,一直被迫驱逐的他,也等到了珍妮回来。
珍妮的回归,是主动的,阿甘与珍妮在一起,也是主动的。
在那一刻,我突然意识到,阿甘似乎在不知不觉中,摆脱了自己被驱逐者的角色,而他的好运,并未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