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节本来是让人高兴的事,
可是,有时候,事事难料,
你越是想好好的过日子,
事情反而,有一大堆,
特别是一到国庆这样的大的节假日里,
对于夫妻俩来说,
可能最难解决的问题,
是去谁家过?
国庆还没到,
有些夫妻,已经因为“回谁家”闹得不愉快。
一个人说:“票买好了,
今年,回我爸妈家。”
另一个人沉默了。
她未必反对,探望老人,
难受的是:这件事影响两个人,
自己却只在,最后被通知。
很多人,把公平理解成轮流:
去年,去你家,今年就该,去我家。
但,家庭生活很少,能这样整齐。
父母身体有变化、孩子需要休息、
工作,临时值班,都会改变安排。
如果,只按次数算公平,
仍可能有人,一直承担更远的路、
更重的礼数和更多照顾。
家庭决策研究会,区分两种公平:
一种是结果公平,最后如何分配;
另一种是程序公平,决定是,怎样作出的。
程序公平,包括有没有,被认真听见、
能不能参与、不同需要有没有得到尊重。
这项研究,原本用于家庭争议,
并不能,直接替每一对夫妻下结论,
却提醒了我们:
人,有时不是,输不起,
而是,受不了自己,根本没上桌。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有些安排,看起来很公平,
关系里,仍然留下了,委屈。
比如,两边父母各住三天,
表面上,完全对半。
可如果一路订票、准备礼物、
照顾孩子、适应亲戚生活习惯的都是同一个人,
她付出的,就不只是一段相同的时间。
数字平均了,负担却,没有平均。
反过来,今年因为一方父母身体不好,
多住两天,也不一定代表偏心。
只要两个人,都清楚原因,
另一方的牵挂,也有具体安排,
这种“不一样”仍然,可能是公平的。
所以,“回谁家”不要只讨论地点,
还要把背后的成本摊开来。
谁的父母,眼下更需要陪伴?
过去两年,是谁在迁就?
路费、体力和照护由谁承担?
如果今年,不能兼顾,
另一边,怎样补上,
而不是,留下一句“以后再说”?
商量时,可以分三步。
先各自说最在意的需要,不急着反驳;
再列出现实限制,
比如时间、预算、老人身体和孩子状态;
最后才讨论方案。顺序很重要。
若一开口就,只剩“今年必须听我的”,
后面的讨论,很容易变成争输赢。
还要允许,方案被修改。
真正的共同决定,
不是形式上,问一句“你同意吗”,
而是,对方提出困难以后,
原计划确实,有调整的可能。
公平,也未必是,所有东西一人一半。
可以,按现实需要调整,
但调整,必须经过共同讨论,
不能默认,某一方的父母天然优先。
如果对方已经被替你,作了决定,
可以说:“我不是,拒绝回去。
我在意的是,
以后,影响我们两个人的安排,
能不能,先一起决定?”
婚姻里的尊重,
不只表现在,最后听了谁的。
还表现在,作决定以前,
两个人都被当成,这个家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