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 ABAP语法基础

ABAP语法基础

一、ABAP语法结构

1.每条ABAP语句均以关键字开头,以实心句号(.)结束;
2.ABAP的格式对于缩进和排列没有要求。SE38中可以使用“Pretty Printer”(快捷键Shift+F1)来进行格式排版。
3.ABAP一行可以编写多条语句,也可以一条语句跨几行。语句中的关键字变量等必须用空格分开;
4.注释。整行注释,在行的开始以星号(*)作为开始;
5.如果将一行或者某一部分设定为注解,则用双引号('')开头;
还可以对格式相同的语句进行链接,在链接语句中,相同的地方只写一次,其他不同的地方以冒号(:)开始,之间以逗号(,)来链接。示例代码:

DATA lv_sum TYPE i VALUE 0.
* 普通顺序语句
lv_sum = lv_sum + 1.
lv_sum = lv_sum + 2.
lv_sum = lv_sum + 3.
WRITE:/ lv_sum.

lv_sum = 0.
*链接语句,结果与上几行的连续加法相同
lv_sum = lv_sum + :1,2,3.
WRITE:/ lv_sum.

二、系统演示操作

1.创建程序

添加可执行程序,包Z01,创建请求号

image.png

创建完请求后进入此界面,程序代码的编辑窗口,报表显示“未激活”,需要手动进行“激活”,激活用来检查程序代码的语法错误。一般编写完代码后先保存,保存后再激活。


报表激活

尝试写一个message,激活后运行

 MESSAGE  'hello world!' TYPE 'I'.
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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