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Q先生的第一印象,下颚微扬,眼皮下拉,稚幼的脸上永远挂着不屑一顾,傲慢又跋扈自恣。
“自以为是的高高在上,也不知何来自信。”向来对傲慢跋扈之人没什么好感,第一次见他,我便如此想。
自然,在我心里的认知,对这种人素来避而远之,更提不上关注,甚至还带有一些鄙夷。
首先Q先生并未让我觉得他有何闪光点,而自以为是的傲慢,不收敛的狂妄,自是让人反感的;其次,超级的花心大萝卜,以女朋友数量自以为豪,分手如逛街,恋爱如喝水。
在我完美主义的爱情观上,他简直完败。
2.
可命运向来滑稽,我与Q先生竟然恋爱了。
怎么开始的,这个说来话长。
与Q先生多年同学,如上述,同学几年并无太多交际。那次注意到他,是因为在我创建的同学群中,大家相聊正嗨,他一人默默退群。
我很纳闷,毕业时都未见如此,大家各奔东西后一年相聚正欢,他为何要避舍?我很好奇,于是加了他好友,寻问为何?这便是我们第一次认真的交谈。谈不上聊的欢,但也不反感。
后续便以同学一场的关系循序联系,互述生活,相互帮助。
3.
一年的了解下来,发现他并没有同学时期那么令人难以接受,反而让我多了些欣赏。
他对我所了解的世事有不一样通透感。他会经常给我讲一些不一样的故事,或有趣,或苦恼,或带着狡诈的刻意,这对我来说,都像是一个新世界。
然而他的跋扈与傲慢却依旧,而我却对他从反感转变为了欣赏。
4.
我清晰的记得去年十一月份,那时候的我们朋友以上,恋人未满。
他跟我讲述他的爱情观,问我是否明白,我理解为向我示好的榄枝,然而我的观点是执着的。同处异地的我们,我那时坚决认为是没有结果的。秉持态度数月。
年初,也是凑巧,朋友婚礼,在离他不远的城市。
他所在的城市是曾经我最向往的城市,曾经发誓我一定要去一次。不食言,参加完婚礼后,义无反顾的去了,和要好伙伴来了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或许也是因为有如此一人在那里生活,所以那,变得更加的神秘,让人迫不及待。当然,秉着质疑的态度,去见了我的老同学-Q先生。
见面前,我还再三给任宝(要好的小伙伴)做心理准备,接下来见面的人是如何傲慢,请她一定尽量待见。然而,初次见面并未产生我想象中的硝烟,他平易近人的超乎我的认知。
好似那是第一次认真的接触他,说不出什么特别,但认知和现实给我带来的冲击,却相当深刻。
他带着我们熟悉着这个城市,我喜欢那个琳琅满目,五彩缤纷的小镇。精致玲珑的手工艺品,充满诱惑的特色小吃,还有传统的手工艺都是我不曾知晓的东西,新奇又兴奋。在那座城的大街小巷穿梭了四天,带着满足,回到了我的故乡。
5.
后来,我就与Q先生恋爱了,异地。
没有轰轰烈烈,惊天动地,却也不似可有可无,淡如清水。好似空气,又好似阳光。就在那里,一伸手就能感受得到,很容易,也不可代替。
因此也招来不少朋友劝诫,“简直不可置信,你那么多的选择,竟然会选异地恋。”“你是骗我的吧?”“你考虑过你们的未来吗?值不值得?”“我觉得你是个傻子。”等等。
我想这或许是个疯子。
未来太遥远,遥远到看不见尽头,计划远赶不上变化,只求无怨无悔。
至于值不值得这档子事,等到某一天,两鬓苍白,身影佝偻的拄着拐杖在某个黄昏,漫步于梧桐树下时,在细细思考这个问题吧。
至少,二十出头,拼得起,也输得起。还有那个传说中的Q先生陪我一起,倒也足以。
一个心中有片森林的狼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