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描述的是爱情还是战友情?

    这句诗出自《诗经·邶风·击鼓》,认为这句诗是描述战友情的人的理由无非就是这首诗的前面几句交代了作者从军的经历,甚至都没有打仗的经历,因此直接断定这是一首战争诗,而战争诗里描述感情的诗句肯定就是战友情了。

    我不认同这种观点,并且对这种观点嗤之以鼻,理由如下:

    第一,全诗的意思和逻辑就不支持“战友情”的观点。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从孙子仲,平陈与宋”,在镗镗镗的击鼓声下,国家准备打仗用兵了,我绕着城墙独自向南方走去,跟随孙子仲将军,去打陈国和宋国;

“不我以归,忧心有忡”,我无法回家,忧心忡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扎营在此,马丢了,在哪里找呢?在树林下找到了;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句就不用解释了,千古名句;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感叹距离太远无法相见,感叹分别太久,我无法践诺。

    读完全诗很明显可以感受到这是一首思乡诗,而开头提到的作者从军打仗只不过是解释了为什么作者远离家乡又回不来的原因,才有了下面诗歌作者的炽热的情绪的表达。

      “不我以归,忧心有忡”,作者在交代完自己(很可能是)被迫的去从军打仗之后,就说了自己很想回家(去见心爱的妻子),但是回不去,所以忧心忡忡,下面这句提及马丢失的诗句其实显得突兀,为什么会突然提到马丢了呢?作者真的是马丢了去找马?还是他弄丢了他的战友他要去找他的战友?还是他弄丢了他远在自己回不去的家乡的妻子,他想找他的妻子?最后又是在哪里找到了作者的渴望之物呢?“于林之下”,我的理解是:他在远方的树林下,很可能是家乡方向的树林里找到了。虽然原诗里没有提到“远或家”,是我加的,但是只有这样的解释才是合理的。这个“马”可能指的是妻子,也可能指的是家,但在这里应该就是指的妻子,为什么呢?他接下来就说了:“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句诗是不需要理解的,我们作为一个识字的人类直接去感受就行了,就是写给爱人的。最有一句也说了,距离太远无法相见,分别太久,我无法践行诺言。作者和战友整天在一起会距离太远吗?会分别太久吗?还有一句也值得提一下“我独南行”,如果这首诗真的是描述战友情的,这里他刚出发的时候为什么是“独”,而不是和他的战友一起呢?也就是说这个战友是后来结交的,并且在完全没有铺垫的情况下,作者直接向他的这位战友表示想要牵着他的手一起死的感情。

    《击鼓》和李商隐的《夜雨寄北》是很相似的,原诗:

    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

    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

    这首诗的意思就是:你(李商隐的妻子)问我什么时候能回来,我说巴山的秋雨下得好大啊,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们还能够一起共剪西窗烛,外面又下起来了夜雨。这首诗就是表达李商隐对妻子的眷恋思念之情。这首诗的背景是李去巴蜀当官了,他妻子因为什么原因没有跟去,所以寄给他妻子的家书。那么我们假设李不是去当官的,而是去巴蜀打仗,李只不过是一个小兵,而且这首诗也不用绝句的体裁写,用七律的体裁写,在首联、颔联上交代一下李是去打仗了。那么接下来的颈联和尾联就是描述战友情的咯?

    顺便提一下,就这首诗的情感表达也是有不同说法的,有人认为这首诗不是寄给李的妻子的,是寄给他的友人的。这个话题我在“第五”谈一下。

    第二、两千年的男人和现在的男人是同样的物种。现在的军人的分别的时候会紧紧握着战友的手,说:“我想和你一起慢慢变老,我对你立下生死的契约,我和你在一起真是开心死了”这样的话吗?

    第三、同时期,也就是春秋战国时期并不是没有描述战友情的诗,推荐一首,《秦风·无衣》,原诗: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什么是战友情?这才是战友情!没有肉麻的字词语句,只有非常简单直接的情感表达:兄弟,我和你穿一条裤子,大王要打仗,我们一起干他丫的!怎么可能会是这种:我好想你啊,和你在一起真快乐啊,我想和你一起慢慢变老,我们今后要同生共死。

    第四、我们放弃所有的分析手段,不要用左边的大脑去理解,单纯用情感来分析。回想一下在我们的人生中第一次读到听到看到这句诗的时候,我们因为什么而共鸣,因为什么而感动?是因为是剧中的战友情还是爱情?如果你是因为爱情而感动,那么凭什么要让别人告诉你你的情绪的是什么呢?就像你喜欢香菜,为什么一个讨厌吃香菜的人告诉你香菜难吃的很,你就放弃了自己的喜欢吗?如果一个喜欢吃屎的人告诉我们屎很好吃,我们也要去吃屎吗?这里并不是说他错了,他自己可能真的喜欢吃屎。毕竟这个世界很大,什么人都有。

    第五、诗歌和食物,都是带有很强的主观性的。我们可以有不同的理解,但是你不能说:冷知识,这句诗描述的是这个,不是那个,你的理解是错的。显出你智慧光芒照耀万物,恨不得我立刻跪下来叫你一声老师:谢谢您的教导,真是让我醍醐灌顶,我以前的理解都是什么啊,见到您宛若见到了太阳!喜欢吃大米的人,不能说面条就难吃的要命;喜欢吃甜粽子的不能说咸粽子是什么垃圾玩意。对于诗歌的理解也是如此,比如这首《击鼓》,我就是理解为爱情的,用不着你来说我的理解是错误的。同样的,你读了这首诗,你觉得很受其中的战友情的感动,然后你说这首诗是描述战友情的,我也不会去说你错了。因为在“你觉得”后面的话里,你是有最终的裁决权的,任何人都不能指摘。同样的,对于《夜雨寄北》,有人就是理解为友情,那也不能说他错了,他可能非常重视友情,友情给他带来了快乐是巨大的,所以在读到这首诗的时候脑中的第一印象就是描述友情的,他也的确被诗中的友情感动了,那么这首《夜雨寄北》对他来说就是描述友情的。要是有人理解为这首诗是描绘同性恋的爱情的,那也可以啊。反正李商隐也去世上千年了,不会再说什么了。

    但是呢,和食物一样,诗歌也有一个大众的标准,有一个大众的判断。以食物论,绝大部分人都认为屎是不好吃的,实际上是不能吃的,所以我们可以直接说屎是不能吃的,这个时候,不能说我们说错了,不能再用我上文提到的“我觉得”最大这个理论了;大部分人都认为广东凉茶是很难喝的(除了广东人),那么我们也就可以直接说广东凉茶难喝的要死。以诗歌论,《秦风·无衣》就是描写战友情的,《击鼓》就是描写爱情的,《夜雨寄北》,我觉得其实也实在没什么争议,就是描写爱情的。

    最后说一下,这种“战友情”论的观点到底怎么来的?并不全是我在本文开头的说的那种看到“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就判断出这是战争诗,然后判断这句诗是写战友情的愚蠢的武断。最初提出这种观点的有两种人:一、蠢人;二、坏人。第一种就是上文说的这种。

    第二种人不蠢,而且很聪明。他的目的是什么?如果他是学者,那他的目的就是发表论文,他写论文的目的不是为了探究事物的本质,而只是发表出来,在他的简历上+1论文发表量,用以为他后来的评优评先、出席学术会议、成为学术大佬添砖加瓦。如果你是一个气象学家,你写了一篇论文论证了太阳是从东边升起来的,恐怕这篇论文很难被发表,即使被发表了,也不会有什么影响,但是如果你写了一篇论文,论证其实我们都错了,太阳并不是从东边升起来的,而是从西边升起来的,那就不得了了,简直颠覆了科学界,您或许可以成为人类历史上名列史册的大科学家,如果国家要设立一个”太阳西升东落研究院“的话,您毫无疑问是第一负责人。当然如果您是一位严谨的气象学家,您一定会在自己的论文里用上“可能”“也许”“未必”“似乎”这些词,用了这些词就很难被人说你错了。另外一个来源,是我们称之为营销号的家伙。他们的特点是什么呢?夸大,夸大,再夸大。只有这样才能吸引看客的眼光,吸引到了看客的眼光,才有流量,有了流量才能发财,才能对得起我剪视频或者写文章的辛苦劳动了,至于我提供的内容到底对不对,完全不重要!很久以前的UC浏览器的震惊体就是一个代表,“震惊!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来描述的并不是爱情,而是描述的是这个”下面有个链接;“震惊!原来月亮并不叫做月球,而是叫做这个名字”下面有个链接,点进去,他们会告诉你月亮叫做地卫一。不过UC浏览器毕竟已经被拍死在沙滩上了,已经不能让我们震惊了,但是他孜孜不倦想让人民震惊的精神还是流传了下来,目前继承的最好的一个后辈应该是:抖音短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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