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新政

1

自从2017-1-14实施,将征收对象中的三无的个人新购的二套以上普通住房调整为三无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

2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行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

解析:

试点区 - 城九区,分步实施

征收对象 - 拥有独栋,新购高档,新购二套

未列入 -  个人高档,多套普通

税率:

1、征收对象交易单价在上两年城九区均价3倍以下,税率0.5%,3-4,税率1%,4以上,税率1.2%

2、普通二套 税率0.5%

免税面积:

拥有独栋-180,新购高档-100,普通的-无

家庭 1套

征收管理:

按年计税,不足按月

纳税期限:10月份

3 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

## 友情提示

我是和奇谷朴,一个在帝都周末自己选择加班的有志好青年,读完我的文章如果有收获,记得打赏、关注和点赞哦!么么哒!!

最后编辑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社区内容提示】社区部分内容疑似由AI辅助生成,浏览时请结合常识与多方信息审慎甄别。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相关阅读更多精彩内容

友情链接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