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圈这个公开恋情,那个宣布分手,太多了。对于这这对情侣,了解的不太多,只是好像听室友在看《亲爱的客栈》说过,太喜欢这对情侣了——男才女貌,偶尔的小打小闹都是撒狗粮之类的话,除此之外,再听到他们便是分手了。
关于到底是不是纪凌尘出轨,我不想多加发表什么观点,我只知道一个男人说“爱过”,就已经是结束了。
无论你们曾经多么相爱,也不要说你们爱过多少年,更何况相爱都没有年龄的界限,那么相爱的时间又怎么可以作为你们分手指责对方的说辞呢?
即便是一方出轨,依然可归结于他“不爱你”,要是“爱你”,那是一辈子的事情(请原谅我是个对爱情很理想化的人),会出轨与其他人?
当然不排除有些出轨是因为肉欲之欢,但那样的“爱”一旦肉体疲倦了,会回来的啊!这就是精神出轨与肉体出轨的区别,本质上就是“爱与不爱的事情”。
一旦哪一方说“不爱了”,那就是不爱了,那就是无论如何挽回也是挽回不了!这时候你又能指责哪一方呢?
犯罪了你可以通过法律制裁他,违背了传统你可以道德上谴责他,但是“不爱了”,是“精神上”,既然是精神上,怎么可以控制,爱一个人怎么可以控制?不爱一个人又怎么控制?就像爱情里怎么会有对错?
记得前几年,“陈赫出轨”也引起了不小的影响。如果根据以上网友通过恋爱的时间来批判分手的对错,那么陈赫更是“十恶不赦”。
女生从初中(具体我不太清楚,应该是很长时间)开始便一直陪伴到结婚的年龄,多么长的青春年华,就这样给了一个男生,而男生却和另一个女生结婚了,于是大骂陈赫渣男。
在这里同样,我没有想替陈赫有辩解的意思,但是他就是突然“不爱了”,感觉疲倦了,爱不下去了,我就是喜欢其他人了,而且这个人我可以下定决心,毫不犹豫地选择和她结婚,证明我就是爱她,难道一生只能爱一个人,我爱上另一个人就是渣男?
这时候,我就想起一个网友在下面的留言:“你要是不爱了,就早点分手,干嘛浪费女生最宝贵的青春,就是渣男。”
看到这句话,我就很无语,“不爱了,你就早点分手”,你以为“爱”就像过家家,爱不爱可以随时停止吗?如果你懂得我刚才所说,唯有爱是不可控制的!那么这番话是不是该斟酌?
在这其中的过程里,阚清子也好,陈赫女朋友也好,这些年里,他们曾这样爱过一个男生,而这个男生也同样爱着她,这些时光其实也一并算在这段恋情里,没有谁浪不浪费,它们同样美好!
一直很喜欢被引用烂了一句话: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真正的爱一个人,就是打算和你一起慢慢变老。所以能够遇上这样的一个人,是多么难得!得之,我幸;不得,我命。还是看缘分,不是吗?
作为结果被“不爱”的女生,就应该像张爱玲对胡兰成那样,即使你写了多少次信选择挽回,我仍然一封都不想看。虽然遗忘与拒绝的过程是难熬的,但你必须这样,他曾说过“不爱了”,那就是不爱了。
网易云音乐《富士山下》一句戳心的评论:“你喜欢一个人,就像喜欢富士山,你可以看到它,但是不能搬走它,你有什么方法可以移动一座富士山呢?回答是,你自己走过去!逛过就已经足够了。”
一个人不爱你,就是不爱你了,你能拿一个不爱你的人怎么办呢?只能走过去,爱过就已经足够,请不要责备谁对谁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