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阿西莫夫学习写作

用了一周时间读完《人生舞台——阿西莫夫自传》,听这个叫艾萨克·阿西莫夫的老头唠唠叨叨,讲读书写作,讲友情爱情,讲结婚离婚,讲稿酬,讲生死,还有些许的自吹自擂,竟不觉得烦闷,合上书本时更像是和一位循循善诱的老者在挥手告别。书读完了,才发现本子上密密麻麻地记满了读书笔记,其中提到有关写作的部分正好我目前需要学习和借鉴的地方。

我曾有过很多理想,却没能一一去实现,究其原因还是不够专注,缺乏实现理想所需要的毅力,吃苦耐劳,尤其是选择的无能。其实很早就知道选择要走哪条路比努力更重要,而不是听了阿西莫夫的话才猛然醒悟。他说,如果你从很早的时候就知道自己要走哪条路,或许对于自己的成长会有所帮助。因为会集中时间做最重要的事情,并且是从很早的时候就开始的,而不是很晚以后。我认为最好的状态是知道自己要做什么,然后立马投入干起来,而不是在选择上耗费过多时间。大二时想成为考古学家,花了一年时间半读半背地把《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卷》翻完,没考上研究生就放弃了;想成为书法家,把魏碑经典《李璧墓志》临摹了半年效果不大就暂时搁下了;想成为翻译家,却只是把张培基的《英译中国现代散文选》反复练习了一遍就置之不理了……后来又把彼得·德鲁克当成榜样,学他通过自学和读书每两三年进入一个新领域,但都坚持不了多久。直到确定了要写作,才把自己从这种困境中解救出来。

但是写作也需要门槛的,我认为最重要的是让自己从一开始就能够获得写作的乐趣,用适合自己的表达方式来书写,诚如阿西莫夫提到的从写作获得乐趣最多的是在写自传的时候。归根结底,还有什么题材比我自己更有趣呢?为此我动手写了自己这十年来的生活经历和心路历程,作为一本自传体随笔集,叫《我这十年》。只有自己才是最了解自己的,在写作中基本上没有任何障碍,也写得最有乐趣,在其他方面的写作被卡住时就切换到写自传的模式中,写上几大段之后再回过头来写,会发现思路突然清晰了,我相信这是写自传带来头脑预热的结果。

不过让我担心的是写自传时偶尔用语音来写会不会让文章口语化,文笔变得越来越差。好在阿西莫夫给我打了一剂定心丸:我有意识地运用一种非常平实的写作风格,甚至是口语式的风格,这样写起来可以很快,而且很少出差错。后来读李煜词,才知道语言平实也是一种写作风格,能有最简单地词句表达复杂的感情才是写作的大家,如李煜词中的“春花秋月何时了”、“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和“问君能有几多愁”等等,都是用非常简单的词。而号称“诗魔”的白居易写诗时除了自己反复吟咏,还唱给不识字的老太婆听,如听不懂他马上修改直到老太婆能听懂为止,所以白诗朗朗上口流传极广,在日本知名度甚至盖过李杜,就连王安石也叹道:“世间好语,都被杜甫说尽;世间俗语,又被白居易说尽。”

在这书中,阿西莫夫提到了一个高产写作的技巧,就是一次定稿,我目前还没有能力去效仿,但可以作为以后努力的目标。他说:“罗伯特·海因莱因曾经告诉我,他‘落笔成文,一次定稿’,他寄出的是第一稿。我可没有那么神,我第一稿写完后,修改的地方一般不会超过整个著作的5%,然后就寄出去。”这确实是多产的基础,必须经过不间断地练习才可以达到。我朋友胡剑飞每天有写一两万字的习惯,他的一年365万字,甚至一个月100万字的目标都达到了,简书上可看到他的文章《冲刺一年365万字的随笔》,《1个月写作100万是一种怎样的体验?》,也是一次定稿的方法,不过他的作法很多人学不来,至少我通过键盘打字一天打不出这么多字,这一点他作为速录爱好者的优势就显现出来了,而且还会配合语音写作。我想,大多数人写作不必在意字数,重点还是通过反复修改来提高自己文章的可读性,当然能够一次定稿是最好的。

如要想写出更多的文章,有一个技能是必须提高的,就是打字的速度,不管是用手机语音转文字输入还是用电脑键盘打字,选择最快的那一种方式。相对于写作,打字速度主要与动手快慢有关,所以在不需要用脑的事情上尽可能地缩短时间,速战速决,把挤出来的时间用在创作上。

可是练好了打字速度,还要一次定稿,哪有这么多内容可写?这是我之前一直在怀疑的问题。因为不能保证每天都有新内容可写,而且还要写很多,当时觉得相当困难。直到后来开始写日记,多留心生活,才发现很多题材可以写,关键在于有没有用心去发现了。这一点在阿西莫夫的书中有不少地方提到,在这里就直接摘录几句:

我从哪儿弄来的故事?嗨,是从别人那里听来的,别人用不加修饰的、很简短的形式告诉我一个故事,我随即将之精心发挥成一部短篇小说。

我从1938那边1月1日——我18岁生生日的前一天开始记日记,并且从此一直坚持下来。诚然,我的日记在一年之后,只局限于记录与我写作有关的事。有些人利用日记记录他们的感情和想法。但我的日记纯粹是一本参考书。我只是用它来查日期和事件。

在这两句话中,可以找出几个对发掘写作材料有用的地方,一是多和别人交流,丰富自己的材料储备,二是多留意生活,也许在路边派发的妇科医院广告杂志都会带来写作灵感,三是写日记刻意记录以后写作可能用到的材料。这样做实际上也是培养自己随时随地写作的习惯,并不一定要在危襟正坐时才算是写作,在离开书桌的时间内,在吃饭、睡觉、洗漱的时间里,脑子也一直在工作。有时候,我会听见脑海里闪过的对话片段,或整段文章。通常,它们都与我正在写作或者将要写的东西有关

写到这里,可以很自然地谈谈写作热情的问题的了。像阿西莫夫这样一个真正高产的作家来说,对创作投入的热情和绝大部分人相比有些“过分”了,他热爱写作胜于做任何别的事情,可以连续在打字机旁工作12个小时而不觉累。看书我倒可以做到12个小时不间断地阅读而不觉得劳累,不敢说我对写作已经怀有同样的热情,至少有这种端坐12个小时做一件事情的精神气质,以后完全可以转嫁到写作上来。在我看来,一个人要想成为出色的写作者,首先要对创作的过程有热情,他必须热衷于实际的写作,热爱笔在空白的纸上划动,热爱敲击键盘,热爱注视着屏幕上出现的文字。只要他热爱写作的过程,无论采用哪种写作技巧都无关紧要。

写作其实是一种非常孤独的工作,即使我们的社会交际很正常,有家人朋友陪伴,还有不定期的娱乐活动,比如聚餐,一起K歌、喝茶,可当坐下来开始认真写作时,也就只有自己和一张空白A4纸(写提纲),一支笔和一台电脑为伴了,再没有其他人能够搀和在其中,而且大多数时候都是孤独的,因为没有人可以代替自己去思考和工作

所以写作之余,仍需要扩大交际圈,多跟志同道合的朋友交流,多向比自己厉害的人学习。正如阿西莫夫说的,如果要在一个领域变得专业,适当地接触这个领域的人非常必要

至此,这本书仍不算读完,我只是把作者谈到有关写作的部分观点提炼出来,其他方面如读书方法,与编辑、出版社交往之道,如何看待生活等需要用心细读、思考才能有所获。翻开本书附录里的艾萨克·阿西莫夫书目,共470本著作是他在72岁辞世前完成的,种类涵盖之广,数量之多也算是前无古人了,他还是中译本数量最多的外国作家。一个人何以在短短十几年里如此多产质量又极高?从这本自传里作者的唠唠叨叨之间早就给出了答案,就是专注,热爱和博识。他在青少年时代就知道了要走写作这条路,几十年日一日地专注于写作,投入了超乎常人的热爱,在多个领域里辛勤耕耘的成果都是为了写作服务,成为高产作家自然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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