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在阴影之下生活了多久,我辗转反侧在乌云之下多久,我已孤独了多久,沉溺于过往,我似乎摆脱不了。
——《Way Back Into Love》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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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终于从东方那片抹了红的天空露出了漂亮的弧线。金韩彬扯下脑袋上黑色的卫衣帽子,眯起眼睛抬头看了看那抹红色。他等待着。过去的十几年里,他不曾感受过天光抚摸脸颊。当金黄色的阳光穿透大气落进他的手掌时,他的脸上表现出几乎看不见的嘴角上扬,很快他把手插回衣服口袋里,迈开两条瘦长的腿向前走着。
重新回到他的房间,将身体沉睡于那张柔软的大床。太阳从东边到西边轮转一回,天空呈现绛紫色时,他又从梦中醒过来,踏着日出时走过的路,接着走回去,走入那不曾见过阳光的作曲室。
很多时候他会带上一些零食。虽然他不能保证写歌的时候一定会吃它们,但他去作曲室时几乎从未落下过它们,就好像是那些零食陪伴着他度过这些无人的夜晚。哦,还有偶尔冒出的一两颗痘痘,这是熬夜赠与他的礼物。
同样是作曲家的几位前辈说他这样工作实在是太极端,毕竟,白天的时间金韩彬无法都用来睡觉。如果是回归的日子,他经常得赶行程,上综艺,接受采访,还要开粉丝见面会,身体会受不了这样的折磨。他没有在意这些话,虽然他现在已经三十好几了,但时间没有在他的面容上改变些什么,少年感是他与生俱来的。他始终相信他和别人是不一样的。
疯子。他偶尔听到背后传来这么一个声音。人们用这个词来形容他。他懒得去反驳。他常常感觉自己生活在一个与他格格不入的环境里,每当他产生这种感受,他便想独自离开这里,去一个没人找得到他的地方。这样的地方会存在吗?大概会吧。总有一天他可以找到的。
好像对于他来说,胆怯和懦弱都是毫无意义的,如果是做一件事,必须就得带着勇气和果敢,直到完成这件事然后永远不留下遗憾。
正如他二十岁出头时经常对粉丝们说的那句话:“男人就是要这么酷!”是的,这句话虽然显得他很中二,可是事实就是如此,他把他的热情都投入了创作当中。
兴许能令他动容的只有音乐吧。他从他看过的一切事物中寻找灵感。他自信满满,小小年纪就取得了一些荣誉,但并未满足。他从未满足过,以后也永远不会。他渴望的不是成功,不是一时的名声,而是被铭记。他希望有一天他的音乐能使他被人们所铭记。
然而,他已经很久没见过正午的太阳,黑夜占去了他一天中的绝大部分,短暂的白天只出现在日出与日落之时。他站在作曲室门口,盯着上面那团发着光的惨白,像是在注视着自己,注视着一个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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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韩彬只谈过一次恋爱。那是在他刚服完兵役出来后的冬天。女孩是当红偶像组合的成员,喜欢他有六年了。
女孩是在汉江边上向他告白的。他没法无视女孩在寒风中露着膝盖被冻的发抖的两条细腿,这让他想起他年轻的时候,大冬天的硬是穿着膝盖漏风的破洞裤,冷得他耸肩缩背的,反而像个老大爷。进入三十岁的年纪后,他就懒得再去追寻什么破时尚,热了就脱,冷了就多穿几件。他觉得这样活着更自在。
看着女孩水汪汪的眼睛和精致的妆容,他产生了一种怜悯的心理。把女孩拥到怀里的时候,他发现天空是灰蒙蒙的,连一片洁白的云也没有。于是金韩彬突然犯起困来,他想尽快带女孩回去见见妈妈,让妈妈也开心一下,然后他可以好好睡一觉。
那是个昏暗的午后,太阳没有留下任何它的影子。金韩彬坐在温暖的车里差点要在它温柔的摇晃中昏睡过去。在他快要进入睡眠状态的那一刹那,脑海里偏偏出现了一个男人的面容。他睁开眼似乎想看清楚男人的样子,但那张脸的轮廓渐渐淡去,耳边传来女孩细小的声音:“哥哥你先睡吧,到了我叫你好了。”
他听从的闭上眼,黑暗向他袭来。他感觉到女孩的手从他身上穿过——女孩在帮他把座椅放平些。他由着女孩这么做了。
看起来很年轻,而且感觉眼熟。金韩彬的思绪转回到那张已经模糊了印象的脸上。他一点一点的回想着。样子不能说是男人而是少年,带着横冲直撞的自信的样子,反扣着棒球帽,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前面两颗兔牙意外的让人觉得好看。
“是年轻的感觉呢。”他嘟哝着。女孩看着他,以为他在说梦话。
可他真的沉入了梦里。十八岁时的那个舞台。惨白的灯光打下来,少年只身站在舞台上低着头,稚嫩的面孔藏在了阴影下,手臂也缩在宽松的衣袖里。他隔着黑压压的人群,望着舞台上那个低着头的少年,眼角有些湿意。
可怜的小孩,可要把自己藏好了。
车身渐渐平稳下来。女孩温柔地把金韩彬叫醒。刚醒来的他眼皮无力的耷拉着,迷迷糊糊的样子看起来像个小鹌鹑。他一边坐正了身子一边回味着刚刚做过的梦,眼前女孩的脸让他分不清到底是虚幻还是现实。他缓缓走下车,突然想知道女孩喜欢他六年的理由是什么,随后又觉无趣。他之前没谈过恋爱,也不知道喜欢是一种什么滋味。他的心思都花在了做音乐上面。
年轻的时候总以为把每天过得筋疲力尽就是充实。他抬头看了看天,感觉一阵眩晕向他袭击过来。心里的声音在呐喊着他始终不愿意承认的两个字。
孤独。
孤独。
女孩连忙扶住身子摇晃的金韩彬。
“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没事吗?头晕?去医院吧,现在就……”
“没有。”他连忙摆摆手,牵强地笑起来,“不用担心,刚刚做了个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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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韩彬看得出女孩很喜欢他。毕竟他也不是什么没有丝毫人情味的音乐傻瓜。女孩扶住他时关心又急切的语气和表情,都像是慢动作播放一般在他的脑袋里循环。
他深吸一口气。
读初中时也有好些女孩子喜欢他。他没有理解的是,那些女孩子们根本不在乎他对她们有多冷淡,甚至一看见他就眉开眼笑,还老往他手里塞零食。如果走在校园里,还能感觉到她们投来的热切的目光。
他想,喜欢大概就是“只求给与不求回报”吧。但他绝对不是一个只求给与而不求回报的人。物质上是这样,感情上也是。所以他无法理解喜欢的同时也不愿意去喜欢别人。
可那天是什么使他软下心来抱住女孩的呢?是女孩漂亮的眼睛?还是那可怜的发抖的双腿?金韩彬自己也没个答案。他以为他的人生就是如此了。前三十年在音乐和工作的道路上千疮百孔,而后他便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潜心做自己的音乐,与一个喜欢他的女孩度过余生。
他的日子还是像两年前一样平常的过着。和女孩交往后的两个月,他没有感觉生活出现了什么变化。他们见面的时间很少,女孩在白天有密密麻麻的行程,而他在夜晚便沉浸到他的音乐世界中去了。即使是这样,他也经常收到女孩提醒他记得吃饭的短信。
这种不平不淡每天重复的日子容易让人产生一种幻觉,叫做永远。他总是感觉他的未来会保持现在这个样子,但他心里却又清楚得很,不会。一定有什么在发生变化。年轻的时候他有过几个作曲室的朋友,和他们一起彻夜泡在作曲室时,他也以为那就会是一辈子。
而人生故事是不永恒的。可他偏不信。人不会是永恒的,他们在最后一刻会失去所有,但有些东西会是。他的音乐会是,他的才华会是,包括他写过的诗,拍过的照片,一切定格在时光里的证明他来过世间的这些,会是永恒的。
春天悄然而至的时候,躲在首尔的寒风添上了一些湿意。那天金韩彬刚刚在作曲室结束完一天的工作,转过身来就发现女孩站在门口看着他。对上视线的那一刻,女孩浅浅地笑起来,眼睫毛有些微微地抖动。他想起了在微风里抖动的花骨朵。
“恩智,你……”
“结束了?大作曲家。”女孩微笑着打断他的话,把刚从外面买回来的热牛奶递到他手里。
金韩彬愣了一下,轻笑之后抬头:“谢谢。”
撮了一小口,他发现是自己最喜欢的巧克力味。“今天不是没有行程吗?怎么不多睡会?”
女孩只是笑,似乎不准备回答这个问题。她低头去看金韩彬脸上的卡通痘痘贴,然后又在他黑色澄亮的眼睛里发现了自己。她想起那次偶然在手机里看见金韩彬的视频,第一眼就被这双有些下垂的狗狗眼吸引了。
干净又纯粹,漂亮得像一潭一望就可见底的湖水。
“恩智?你是有什么话想说吗?”眼前的人似乎什么也没意识到,又好像什么都已经知道。
平常说话的声音是软糯的,和舞台上那个桀骜不驯的人形成了对比。少年时期的锋芒毕露,藏进了悲伤的眼睛,却融入了骨子里。生得一副好皮囊,长相清秀而不失英气。这大概就是他的“少年感”吧。
然后她开口,声音轻的像是可以被风吹走:“我们分手吧。”
纵使爱你的理由如此之多,但你于我而言,仍是天上的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