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风了,费城的冬天近了,大把大把的枫叶往下坠。
习惯在黑色天空完全覆盖下去的时候,披上一件大衣,迎着秋风,漫步在洒满火红色枫树叶的石板路上。
不同夏日,秋风里的街道没有虫鸣。
当寒意袭来侵入身体,下意识地裹紧大衣,继续往前走,在昏黄的灯下漫无目的地彳亍,贪婪地大口呼吸着这个城市的空气,努力地将每个看到的风景刻成每一帧留在脑海里,尽情地拥抱这个老旧的城。
更习惯在周末晨起跑步,有时候跑的远了回家都要半路停歇一下,只为了看一下秋色。然后回来抱着一本书,倦了的时候和着音乐抱着书便沉沉睡去。
我将生活变成了这样子,不是华丽的调色板却有自己独特的色系。
爱上一座城因为城中住着某个喜欢的人。然亦不然,谁又道的明白。
总之渐渐地爱上了这座城,她既诉说古老又唱着青春的歌谣。
下了课,喜欢停留驻足观望夜幕中的市政厅,灯光散下来她美的像克雷德曼钢琴曲中的爱丽丝。天边擦黑的时候还可以听得见那个拉提琴的白人伯伯如歌如泣的琴弦撕拉鸣奏一曲和谐的篇章。
思绪开始飞散,多少日子以后,多少年以后,我在哪个时区上,漫步在怎样的街边,和怎样的人儿,在怎样色系的生活中。
突然起风了,裹紧大衣,是时候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