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和一老哥们聊天。
他说,人一过25岁就开始抵触尝试这件事了。我说,为什么呢?他说,没为什么,去尝试就意味着要去花精力;即使花了精力,也能料想出大致可能的结果。我说,具体呢?他说,喜欢一个人,选择在一起是一种尝试,尝试过后还要去考虑继续下去还是分手,以及之后的各种麻烦,一来二去,想了想还不如就这样搁置着。我劝他,不试试你怎么知道呢?他说,怕麻烦。
说实话,听了他的想法,其实我还挺不赞同的。你说不试试,怎么知道这事儿能不能成呢。要是所有人都让可能性死在想象里,那真的所有事儿都不用干了。
尝试点新鲜事,是我最近才开始的思想转变。
五一节后的几天,我突然决定跑步了。动力来的挺突然,也挺坚定,令我自己都有点儿措手不及。之前两年也跑过好几次,但是手脚有伤一直未愈都没再次坚持下来。这次是因为体检结果着实吓到了自己,轻度脂肪肝,轻度高血压,体重较几年前经常运动的自己增加了13公斤,其次是接下来几周有好几个朋友邀我去当伴郎,虽然我是不太在乎身材但也不好意思胖的穿不了正装。
于是呢,重新在旧房间的床底找到了两年前的那双满是积尘且破了洞的跑鞋,拉几个同事组了个叫做“独角兽”的跑步小组,交流运动心得,互相鼓励。
跑步同时,最近也开始热衷于写点东西了,照理说我这个在外人眼里应该乃一介虎背熊腰的大胖汉子,到这年龄,装文艺已经够东施效颦不合时宜了。恰好之前一段时间我也这么想过,甚至为了把自己的形象整得江湖霸气点,脖子上挂了根硕大的项链,满脑子想当然的呈英雄,佛挡杀佛,谁也别挡老子道。可是几天下来剧情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样,自己还是原来的自己,“土猪”风格并不能改变什么,有张看上去像黑老大归来的自拍表情反而把自己和同事给逗乐了。
《约翰•克利斯朵夫》里写有这么一段话:“大半的人在二十岁或三十岁时就死了。一过这个年龄,他们只变了自己的影子。以后的生命不过是用来模仿自己,把以前所说的、所做的、所想的,一天天的重复,而且重复的方式越来越机械,越来越说腔走板。”
不去做点儿新动作,我就会害怕这一年年的活的,枯萎了灵魂,沦陷进时间价值低、生活品质差的死循环里。世上好玩的人和事那么多,不去试试怎么知道自己适合什么呢。你说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