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年到了这个城市的一家公司上班,上班的第一天就遇到了那个叫吴丽芸的女孩。说她是女孩,其实她比我大,不过,由于她窈窕玲珑小鸟依人似的,我倒觉得我是大姐而她则是小妹妹了。
我那时也就刚刚高中毕业,能在江南的这座城市的一家公司上班,我还是通过自身的努力争取得到的。我问问丽芸她是怎么进来的,丽芸说她正在读大学呢,她是利用暑假期间出来打工的,这家公司的老板是她的叔叔。
每当要下班时,公司门外就有一个容貌俊朗阳光帅气的男孩等在那里了,丽芸在窗户里对他招一招手,可男孩只是笑笑,并不上来。我问丽芸,她说是她男朋友,跟她在上海的同一所大学里读书。
看来丽芸说的是真的,因为有好几次我跟着丽芸下了楼出了门时,丽芸会飞快地跑上去,男孩会很自然地搂一搂她的肩,然后把她抱到摩的上。他做这些动作时,是一手扶着摩的,一手就把她抱上去的。我想,如果不是她过于身轻如燕,那末就是她男朋友确实膂力过人。
我同时也会看到我们老板走出来,无限爱怜地看着她和她男朋友在车流人潮中去远了。老板有一次看见我看着他,便笑着对我点点头,说:“两个孩子怪可怜的,她爸爸不同意他们交往呢。”
我问老板:“为什么?这两个年轻人很般配啊,郎才女貌的!”老板说:“谁说不是,但男孩的父亲是一个部队上的首长,就在我们这个城市,而我的哥哥是一个大学教授,两家一武一文门不当户不对啊。”
不待我继续打破砂锅问(纹)到底,老板又说:“这俩孩子从小就在一起的,因为我哥家跟男孩家住得挺近的。不瞒你说,男孩的父亲是住在他妻子家的,并没有住在军队营区里。”
暑假结束后,丽芸跟她男朋友来跟我告别,男孩还说感谢徐姐一直对丽芸的照顾,说得我的脸火烧火辣的,因为我根本没有丽芸大嘛。男孩一脸笑容如阳光般灿烂,他携着丽芸的手又跟丽芸的叔叔问好。丽芸的叔叔微笑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下次和芸儿一同来本公司上班,本公司的大门一直对你们开着。”丽芸跟她男朋友异口同声地说:“谢谢叔叔!”
不过,男孩跟丽芸只在寒假时来打了一段时间的工,到翌年暑假时他却没有来。我问丽芸,丽芸说她男朋友李剑峰去当兵了。我这才知道,原来上大学的人还是可以去当兵的。
这样又过了两年,李剑峰回来探亲,跟正在公司里勤工俭学的丽芸相遇了。我看见李剑峰一身草绿色的军装,那军帽上镶嵌着的一颗红五星闪闪发光,他的军衣的领子两边镶绣着的两面小红旗,是那样红艳艳的。
由于李剑峰刚刚回来,老板特准丽芸提前下班,她没做好的表格之类的事情留到明天再做也不迟。
我看见丽芸那几天满脸洋溢着幸福的神情,那是公司里的任何人都看得出来的,不是丽芸想掩饰就掩饰得了的,不过,她也没打算瞒住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