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文不是新闻,也不讨论政治问题。
生活总有惊喜,今天收到了一份判决书,法院将一份由他人代为盖章的个人连带责任保证书确认有效。
本文不描述具体案件信息,仅表达一份由出乎意料的判决结果带来的喜悦,但内容会涉及些许法律专业问题。
这个案件是一起商业案件,公司对公司,客户作为原告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其法定代表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因为证据充分,没有人持有异议。但是,法定代表人个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是异议极大的。要求个人承担连带责任并不是完全没有依据的,我们手里持有的一份个人连带责任保证书。最大的问题就是这份保证书上没有个人的签字,仅有一个法定代表人章。
通过举证质证,法院跟我们明示,这份保证书无法体现出是本人签署,也无法体现出本人知晓这份保证书。这份保证书确实不是该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我们也如实向法院作了陈述。这份保证书是被告公司的一员工携带法定代表人章在原告公司签署的,与主合同一同签署。但是,这名员工已经失联,法院无法得知其是否得到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
我不想放弃让法定代表人个人承担连带责任,因为被告公司已经濒临破产,如果没有个人连带是不可能追回损失的。我无数次翻阅案件材料,在客户提交的所有材料中,发现了一份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是双方签署合同时被告公司员工携带到原告公司处的。我用这份身份证复印件跟法院论述我的观点,正常情况下,两公司签署合同是不需要用到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的,这份身份证复印件的用途只能是用于签署保证书。身份证是比较私密的证件,持有人不会轻易将复印件随便交与他人。员工能拿到该身份证复印件至少能说明该法定代表人知晓该保证书的存在,并授权其签署。
其实我自己也清楚,这份保证书确实有致命瑕疵,但我依然坚持用多种方式表达了我的观点,同时将所有证据串联,达成了一个闭环。私下我跟客户说,能追到法定代表人个人的概率不是很大,不要有太高期望,我只是尽力争取罢了。客户也表示理解。
没想到,今天收到了该案的判决书,结果是完全支持我方诉讼请求。这个结果又让我自信了很多,客户也非常满意,对我有很多赞赏。
我在办案子的过程中不喜欢做那些花里胡哨的事情,不会没事就向客户示好,向同行示好,我只想安安静静地把自己该做的事情做好,做到自己能力范围内最佳的效果。所以,有的时候身边的人会觉得我不像其他律师那样喜欢跟人沟通,有距离感。这因人而异吧,也有些人觉得我特别好相处。虽然我是一名律师,但我讨厌外界的浮躁,尤其不想把时间浪费在搜集案源上。
有一些找我咨询的人甚至是之前对方的当事人,找我的理由是我的办案思路异常刁钻,不给人喘息的机会。甚至还有人说,我办案除了分析法律问题,连人性都会考虑进去。
我的性格做律师确实有一定的劣势,但我的生活中不仅有律师这一个标签,我不会辜负任何一个信任我的人,包括正在阅读文章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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