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新浪微博上,有一个话题是“李征琴故意伤害男童案”,以下截图是网络的热门评论。
看到这些评论的时候,不知道大家是什么感觉?我只觉得触目惊心。李征琴如果有罪,那自有法律去界定该怎么处理。况且目前这个案子还没有定论,大众舆论就一边倒的去踩李征琴是否合适。执法机关是否会因为舆论的压力对案情处理有偏向。
大家觉得一个人有错,这个人就有错。大家觉得一个人是犯法了,这个人就犯法了。大家觉得这个人该判死罪,这个人就得判死罪。由社会大众的喜好偏向去决定事情的走向是不是太可怕了。
网民碰到一些自己觉得是错的事情的时候,有人站在对面立场都不行。下图是我看完记者后续对小孩的采访做出的评论。立马有人站出来,回复我。当我想要告诉他,“我小时候跳绳的时候,会不小心抽到身上就会有那样,一般一个星期就好了,没有破皮连疤都不会留一个。而且小孩也说他的伤已经好了”的时候,此用户设置了权限,无法回复。
网民想说句话实在是太简单了。同时并不会为自己说的话付出责任。受伤害的是当事人,看着满篇的恶语伤人,要又多么强大的内心才能平安度过。
律师为李征琴辩护时,说鉴定程序违法,伤情是轻微伤,不构成犯罪。这本就是合理的怀疑,然后又出现了如下评论。
【被告人李征琴的最后陈述】在法庭辩论终结后,李征琴作了最后的陈述:孩子被我打了,是我的错。但是公安、检察机关、学校和社会、网络给孩子带来的伤害比我打还要大。为了孩子的一生,请各位检察官、法官去与宝宝谈谈。李征琴此话说的也没有错。然后又出现了以下的评论
事已至此,不管判决结果如何,我相信给孩子和养父母造成的伤害不止一万点。
我们回头来梳理一下这件事情,事情闹成这样子,到底是为什么?是谁发现小孩身上的伤,又是谁拍了这些照片放到了网上?(可笑的是我现在去搜这些反倒是很难搜到了)
如果是邻居发现,是不是该第一时间通知小孩家长?如果是老师发现,是不是该第一时间叫家长?如果你们处理不了是不是该求助相关部门?
怎么着都不该拍了照片放在网上,将原本可以线下解决,并造成小范围影响的事情搞得这么严重。是不是发布照片的人也要追究其罪责。
退一万步讲,就算这件事情已经传到网上。围观的人,能不能善意对待当事人。如果实在是愤怒的不得了,也请延迟你自己的愤怒。想想如果当事人是你,你要如何自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