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语言习得和使用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了解了自然语言的含义,以及语言背后的概念、语言的本质和意义,以及语言的使用。在本节当中,我们将更详细地讨论人类如何利用自身的认知能力感知、理解和学习语言。最后,我们会学习语言行为,即语言使用的主要形式,前面已经做过简要说明。强调一点,不但要理解自然语言的含义,更要理解人类如何解释、学习和使用语言。这有助于我们在算法和技术中以编程方式模拟这些概念,以便从文中数据中获取有用的信息。基于这些原则的最新研究进展,包括深度学习(Deep Learning)、序列建模(Sequence Modeling)、生成模型(Generative Models)和认知计算(Cognitive Computing),很多人可能已经有所了解。
1.1.3.1 语言习得和认知学习
语言习得是人类利用自己的认知能力、知识和经验,在听觉和知觉的基础上理解语言的过程。这样一来,人们便能够开始使用单词、短语和句子来与他人进行交流。简单地说,学习和产生语言的能力被称为语言习得。
语言习得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几百年以前,当时的哲学家和学者们试图对语言习得的起源进行推理和理解,并形成了一些理论,比如语言习得是一种代代相传的天赋能力。也有像柏拉图这样的学者指出,语言习得是以一种单词含义映射的形式存在。现代理论由许多学者和哲学家提出,在主流理论当中最著名的是Burrhus Skinner,他指出知识、学习和语言的使用在本质上是一种行为性的活动。
任何一种语言都是基于特定的刺激,并在不断重复响应过程中,对婴幼儿的记忆进行强化。这一理论是基于操作条件反射或指令条件反射原理,是一种条件学习,在这种学习中,特定行为或动作的表现是根据其结果(如奖励或惩罚)而修正,而且这些结果刺激有助于强化或控制行为和学习。
举个例子,当孩子从父母那里反复学习将特定声音组合成一个单词时,如果孩子发音正确,父母会予以肯定和奖励,错误时,父母会予以纠正。这种反复的条件反射最终在孩子记忆中强化了对单词实际含义的理解。总而言之,孩子们主要通过听和模仿成年人来学习和使用语言。
然而,这一行为理论受到著名语言学家 Noam Chomsky 的质疑和挑战。他认为,儿童不可能仅仅通过模仿成年人的一切来学习语言。这个说法可以用下面的例子来证明:像“go”和“give”这样的单词是正确的使用方式,但孩子们经常会在过去时态中使用“goed”或“gived”这种错误的单词形式,而不是正确的“went”或“given”。
我们知道,孩子的父母并没有在他们面前说过这些单词,所以根据Skinner之前的理论,是没法解释这种行为的。因此,Chomsky提出,孩子不仅模仿他们听到的单词,而且会从相同的语言结构中提取模式、语法和规则,这个过程与仅仅利用基于行为的一般认知能力并不一样。
根据Chomsky的观点,认知能力以及与语言相关的特定知识和技能,如句法、语义、词性和语法,形成了他所说的“语言习得装置”,从而让人类拥有了“语言习得”的能力。除了认知能力之外,语言学习中最独特和最重要的一点是语言本身的句法,他用自己那句著名“无色的绿色思想睡得很沉(Colorless green ideas sleep furiously)”证明了这点。这个句子并没有意义,因为无色不能与绿色联系在一起,思想也不能与绿色联系在一起,他们也不能睡得很沉。但是,这个句子在语法上竟然是正确的。
可以看出,句法和语法描述的信息独立于词的含义和语义,这也正是Chomsky想要解释的。因此,他提出,与其他认知能力相比,学习和识别语言得语法是一种独特的人类能力。这一假设也被称之为“句法自主性(autonomy of syntax)”。当然,这些理论在学者和语言学家之间仍存在广泛争论,但对思考人类大脑是如何习得和学习语言是有不少帮助。现在,让我们来看看使用语言的典型模式。
1.1.3.2 语言使用
在前面一节,我们讨论了言语行为(speech acts)以及方向匹配模型是如何将单词和符号与现实联系起来。本届我们会介绍一些与言语行为相关的概念,这些概念说了语言在交流中的不同方式。言语行为主要分为三类。这些行为包括言内之意(locutionary),言外之意(illocutionary),言后之意(perlocutionary)。
言内之意行为(locutionary acts):是一个人在与他人交流时,实际所说句子。
言外之意行为(illocutionary acts):关注的是交流时所用句子的实际语义和意义。
言后之意行为(perlocutionary acts):指的是交流对听者所产生的影响,通常更侧重心理和行为层面。
举个简单的例子,父亲对孩子说“把书从桌子上给我拿来”。当父亲说这句话时,就构成了言内行为(locutionary)。这句话是一个指令,告诉孩子从桌子上拿书,形成一个言外之意的行为。孩子听到这句话后所采取的行动,也就是说,如果他把书从桌子上拿下来给他的父亲,就构成了言后行为(perlocutionary)。这个例子中的言内之意行为是一种指令(directive),哲学家John Searle认为,言内之意行为共分五种:
陈述(Assertives)
指令(Directives)
承诺(Commissives)
表达(Expressives)
声明(Declarations)
陈述是用来描述事物如何在世界上是如何存在的言语行为。当说者陈述现实世界中可能是真或假的事实时,会使用陈述。这些陈述可以是语句,也可以是声明。举个简单的例子,“地球绕着太阳转(The Earth revolves round the Sun)”,这样正印证了我们前面讲到的契合模型中的单词到世界(word-to-world)的匹配。
指令是说者与听者交流时,要求或命令听者做某事的言语行为。这表示听者在接收到说者指令后可能在将来采取的一种自愿行为。指令可以遵守,也可以不遵守。这些指令可以是简单的请求,也可以是要求或命令。例如,“把书从桌子上拿给我(Get me the book from the table)”,这句话在我们讨论言语行为类型时详细进行过讨论。
承诺指的是说者对未来的一些自愿行为或动作所作出的承诺。像答应(promises)、宣誓(oaths)、保证(pledges)和发誓(vows)这类的行为表示的都是承诺,适配方向可以是任何方向。例如,“我答应明天去参加典礼(I promise to be there tomorrow for the ceremony)”。
表达方式揭示了说者通过信息传递来表达对某个特定命题的态度和看法。这可以是各种各样情感表达,如祝贺、讽刺等等。例如,“恭喜你以全班第一名的成绩毕业!(Congratulations on graduating top of the class!)”
声明是一种强大的言语行为,因为它能够根据说者所传递的信息来改变现实。且其契合方向通常是“世界到单词(world-to-word)”,但也可能是其他形式。例如,“我在此宣布他有罪(I hereby declare him to be guilty of all charges)”。
这些言语行为是人类交流和使用语言的最主要方式。每天,你都会用到几百个这样的言语行为,虽然大部分情况下你可能并没有意识到。接下来,我们来看看“语言学”以及一些与之相关的主要研究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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