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什么,或喜欢什么人,是非常个人的情态,一个对你冷若冰霜的大牌,比如LV,一个离你何止几个太空的大腕,比如马云,你要喜欢都没人拦得住。但我个人对于“喜欢”,有另外的解读。
太牛的,我不去喜欢,那种喜欢,接近崇拜甚至臣服,我每一粒米都自己挣,不想去花那吃饱撑的力气。
太弱的,我喜欢不起来,比如虽是维权,却动辄屈膝的“跪族”,可以同情,但我没法喜欢。
要说我喜欢的,这娱乐至死的时代,在风口浪尖依然还算得上奇女子的,有仨,是史恒侠、叶海燕和罗玉凤。
史恒侠这个名字很有英气,她在水木清华发帖子迷住一群学子时,用了网名“芙蓉姐姐”,为了一睹芙蓉自己传说的细腰,学子们求啊求,求芙蓉出镜,结果瞬间以巨夸张的S型开遍全中国。
这陕西大妞当时差点被口水淹死,有个自己陷于各种抄袭风波的乐队,甚至还写了歌奚落芙蓉:“芙蓉姐姐说自己是美女,花儿都笑了……”但靠着自我激励、感悟励志起家的芙蓉,在最初的慌乱中,很快调适动作,在口水里游起泳来了。
姿势好看不好看,拼的是自己,所以,当时,我就挺喜欢她的,还为“芙蓉现象”写过文,挺她,赞赏“芙蓉式自信”。每一个努力的人,都是值得尊敬的,任何人都有努力变美的权利,没有错。
叶海燕,就是从天涯色名远播的“流氓燕”,但她早期是一个纯情美文的“雨燕单飞”。文章写的极温雅清丽小情怀,后来用“流氓燕”的ID在红袖添香文学网站开过版,好像叫“凹凸人生”吧,原本是打算在此板块探讨“敦伦人事”,结果风气未开,被一些女网友围攻,关版落慌而撤。然后在天涯以“流氓”成名,各路网民,无论是否正人君子,大家一边唾骂一边奔走相告赶去大饱眼福,把天涯服务器都挤崩溃了。
我与她曾经相识红袖,挺她,欣赏她作为单身母亲温柔坚强,她选择探讨的方向,其实是人之大伦,几千年来大家不敢面对而已。后来她成为”女权主义者“,我依然写着没有分量的小文章,我们渐行渐远,没再联系,但我理解,有些事,总得有人去做,不是所有的鸟儿,来世上都为了躲枪子儿的。
罗玉凤,也就是”凤姐“,我曾经也写过一文挺她。
这女子,智慧并良善,她知道“你不勇敢,没人替你坚强。”所以她看似没头没脑说出上下三百年只出她一人,她其实很清楚自己会受伤。但是草根出头之难,咸鱼翻身之无望,相对于去憎恨社会报复时代加害于无辜的人,她把枪口对准了自己,让所有损人爽己者把自己打成了渔网。
然后她抖抖满身洞眼,捕住了她可怜的成果:“名气。”
于是,她的视野和智商得到了展台,把自己送给大众娱乐,把自己踩在脚下,踩着自己的肩膀走上去,活下去,并逐步精彩起来,这是非常了不起,也是非常高尚的。
如今作为凤凰主笔,她的文章,没有辜负她曾经被耻笑的“思想”、“才华”和“担当”。
所以,她们仨,并没有让我错喜欢。
(图片为本人所写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