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北京,几乎成了我的口头禅,隔一段时间就会讲一次。我大致分析了一下,我会在什么情况下动离开的念头:
孤独的时候
北京之大,不仅是距离上的,更多是人际空间上的,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座舞台,自己是主演,很少会关注别的舞台上出演什么剧目,甚至会为了竞争,多拉一些观众而耍尽心机,但通常是杀敌一千,自伤五百。
你住在一栋楼里,三五七年,都不见得能碰到同一个邻居五次以上。见面也很恍惚,似乎是认识的,但印象实在模糊。有时候好奇这楼里住了什么人,就在听到电梯门开的时候,趴在猫眼上使劲向外望,有时候是夜深,楼道里漆黑一片,就恨不得在屋里喊一声,喊亮外面的灯,好看清对面邻居的模样。
人心隔着舞台和铁栅栏,怎么都靠不近。
再说距离上的,我有同学在北京,一年不见得能见一次面,每次电话联络的固定结束语是:“有空见面啊!”说得都蛮真诚的,的确是当时的肺腑之言。
可挂了电话,回头看到自己的爱人、孩子,一堆等着做的家务,还有案头处理不完的工作,再想想如果奔赴一次老友之约,大概要在路上消耗一个多小时,甚至更多,就再也没空、更没心思去见面。
人和人之间的距离越扯越远,远到一定程度,再想回头就没有那个心力了。所以京城之中,最常听到的关于情感描述的词汇就是:“孤独”。
我的工作是不分什么节假日的,可还是患上了“周末焦虑症”,一到周末就感到无聊,觉得别人都有约会出去了,我却找不到可以相约的人。
手机里也有不少人的联系方式,但翻开后都会有思想斗争:
“这个,嗯,周末得陪孩子”
“这个呢,好像最近挺忙的,好不容易有个周末,应该是会补觉的,不要打扰比较好”
“这个不错,还是不行,上个星期见过了,这个星期再约,人家会反感吧!”
对,就是找不到一个可以放心打扰的人。
这种时候,我就想离开,回老家的二线城市,去过有闺蜜的日子。
要当个普通人都得很努力
密斯菜在这个属于工作日的周五跟我说,她和朋友们去吃午饭,两点多分开,各自去上班。
“两点多才分开?这是几点才上班?”
她说:“小耶耶是三点才上班。”
“几点下班?”
“六点吧。”
“早上几点上班?”
“早上九点,到中午十二点。下午三点,到晚上六点。”她说得特别自然。
这是我家乡那个省会城市的工作时间表。
我的闺蜜们,平常中午约着吃饭,周末要么各自约会,要么约着健身、看电影、看话剧,节假日和年假是一起休的,保证了一年一次的旅行。
不用加班,不需要十分努力,就过到了滋润的生活。而京城呢,需要很努力、很努力,才能过成普通人的生活。
于是我面对深夜1点钟,手头上特别麻烦的工作时,时而会冒出离开京城的念头。
我承认,是我太软弱,经不起京城的千锤百炼。
没有归属感
归属感是个很大的命题,我从前说过“此心安处是吾乡”的典故,那是我钦佩,但做不到的,所以我现实一点,把归属感跟房子混为一谈。
我很幸运,自从来到帝都,十几年的光阴,没有掏过一毛钱的房租,没有尝试过颠沛流离。但这不代表我不为此焦虑。
通常是这样的,出去以后,别人问我是租房还是自己买的,我都不知道怎么回答,“不是租的,不是我买的,我跟家人住一起。”
三十岁之前,讲这句话,觉得有一种被保护的骄傲感;三十岁之后,再讲这句话,底气就没那么足了,多了点寄人篱下的惆怅。
房子在中国人心中,从来不只是一个住处,而是一种权威的展示,有钱,必然是高门大院,有“朱门”之称;贫寒,就是“寒窑”“茅屋”,杜甫写道:“八月秋高风怒号,卷我屋上三重茅”,他还说“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读书人要有宽阔、安稳的房子,才是最令他开心的事情,中国人把前程、地位都跟房子放在了一起。
所以有一所自己的房子,是跟这个城市建立起亲密关系的重要一步。当人总是漂泊,一年搬两次家,就很难再对这个城市保持热爱。
很难有成就感
这点跟上上一条是差不多的,但有那么些许的差别,这点是跟我们最难交代的虚荣心有关的。
虚荣心,给人感觉是个贬义词,那不妨换一个,“寻求自我价值”。
人这一生,都是在寻找自己的价值。
人类为所有东西都定了价,水果有价,蔬菜有价,车子有价,房子有价,卫生巾有价,避孕套有价……都是有高有低,有好有坏的。
这叫经济,从人类学会交换起就存在了。
交换的物品,不只是一种需求,它附着的是自身的价值。比如一个原始人能打到一头熊,他的捕猎能力就比只能打到一头鹿的要高,但想吃鹿肉了,就必须拿着熊肉去换。可熊肉身上附着了他更强大的能力,就自然不能只换同等大小的鹿肉,可能换回半只鹿。
为了能交换更多的东西,就必须提高自我价值,所以人类孜孜以求的虚荣,就是对自我价值的提升和认可。
然而这个城市大到可怕,人才济济,永远在赤裸裸地呈现“人外有人”的残酷现状,所以很难获得成就感。再加上多半是为人做嫁衣,成就感就更加薄弱。
人失去了成就感,失去了追寻虚荣心的机会,就等于失去了自身价值的认定,会变得越来越不自信,越来越烦躁,越来越想离开这个地方,想着或许去了二、三线城市,就不当凤尾,可以当个鸡头了。
这些原因,让我时不时想着离开。可吊诡的是,怎么都离不开。仔细想想,最重要的,也是最难抵御的原因是:时间太长,我把它活成了第二个故乡。
京城是我们选择来读书和谋生的地方,这里有很多机会来证实自己,来实现理想。一开始只是个工作地,但工作久了,就想让这个地方舒适一点,于是开始从细节安置自己的生活:
在这里口味不错的餐厅办一张会员卡;
太无聊了,养一只宠物吧;
击剑馆里有自己的一套装备;
买了一台电视机,又添置了一套舒适的沙发与之相配;
哦对了,还有一个冰箱,放着最爱吃的冰激凌。冰箱很重要,那里面有唯一一盏等你回家的灯;
太无趣了,要认识一些新朋友,场合很多,去一次夜店就可能有收获;
要找个新工作,去拜托同样生活在这个城市的朋友,多数时候会有用;
很喜欢一个人,没办法,他好喜欢这个城市,我要跟他在一起,就要跟这个城市在一起;
……
这些细节,想想有很多,在布置它们的时候,是无声无息的,等到要离开,就会发现它们统统带不走。可怕的是,它们早就成为我们在这个城市里的痕迹,标志着专属于我的地盘。
就这样,这个城市变成我的第二层皮,揭下来会痛。
归根到底,我还是期望在这个光怪陆离的地方寻找存在感,还是对“虚荣心”贼心不死。
那么多想离开的原因,都抵不过一个离不开的原因。就像你很爱一个人,他身上充满了你厌恶的特质,可这么多缺点,都在“你爱他”这一个原因面前败下阵来。很痛恨自己,又那么无能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