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助益性关系的特点
无论对于哪种取向的治疗师,当事人的看法高度一致。
治疗师的态度,例如缺乏对人的兴趣、表现出疏远或距离感以及表现出过度的同情,都被看作是无益的。
关于治疗的方式方法,这些当事人认为,治疗师对他们的个人决策给予具体的建议,或者过分强调过去经历而不是眼前的问题,都是毫无益处的。
他们还认为,治疗师温和适度的原则性指导意见,可以说处于某种中间状态,既没有盟显的助益,也没有什么很大的害处。
费德勒在一项被人反复引用的研究(Fiedler,1953)中发现,有着不同取向然而经验丰富的治疗专家都与他们的当事人形成了相类似的关系。
形成这种助益性关系的因素却并非广为人知,恰恰是这些因素将专家与非专家区别开来。
这些因素主要是:能够理解当事人的意思和感受;敏于感受当事人的心态;不导致过多感情卷入的热情和兴趣。
奎因的研究(Quinn,1950)揭示了在理解当事人的意义和感受时究竟是什么因素在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