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江湖在哪?
有恩怨的地方就有江湖。
哪里有恩怨?
有酒的地方就有恩怨。
哪里有酒?
往前走十里,穿过这片梅林,那里有世上最香甜的梅花酒和最烈的清廖酒。
雪还在下吗?
雪还在下,下的很大很大。
红梅开了吗?
开了,很艳很艳的红,红的刺眼。
那种红就像人的欲望,像一团熊熊燃烧的烈火。
烈火会给寒冷的路人带来温暖,也会带来灼热的伤痛。
那究竟好不好呢?
谁又知道呢!就像这个江湖,有人为他生有人为他死,你能说他好或是不好吗?
人在那里?
人走失在梅林中,梅林有十里,叫十里梅花村。却没有人烟,只有开的鲜艳妖娆的红梅和纯净洁白的白雪。人穿着一身纯蓝色的锦衣走在其中,就像是画家手下的一幅绝世画作。
人没有骑马吗?
没有,只骑了一头灰色的小驴,小驴的额头上长着一撮梳的很顺的白毛,显得他又机灵又可爱。白毛下面是一对忽悠忽悠转的大眼睛,散发着炯炯有神的光芒。蹄子踩在厚厚的白雪中,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
人骑在驴背上,小驴慢慢悠悠的走,在一朵开的娇艳的梅花旁停住,想用他长长地舌头去舔那朵美丽的花,却被抖落的雪花挠痒了鼻孔,打了一个响鼻,惊落了满枝的梅花落入白雪中。
“蠢驴。”小驴的主人笑,声音如银铃般悦耳动听,用手摸着小驴额头上的那撮白色的毛,双腿在小驴的身上荡来荡去。
小驴真的蠢吗?不,他机灵着呢。
这头驴不但机灵,他跑的也很快,甚至会飞。
因为它是南思的驴。
南思是谁?
南思就是南思,南思除了是南思,谁也不是。
南思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她是一个爱喝酒的少女,长得很美,声音娇俏可爱,像一个未经世事的小女孩。可有时她也会很妖娆,像一个成熟的女人。她骄傲任性,一心想做江湖中最强的人,控制整个江湖。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也会使出一些狡诈凶狠的手段。
她有很多种情绪,可不管她有什么情绪在脸上,都带着一种与众不同的俏皮和妖娆。所以尽管她是真的生气了或者做出了蛮横无理的事,只要看到她的样子或听到她那银铃般美妙的声音,别人还是会喜欢,就算死也死得心甘情愿。
她从不带刀,也不带剑,这些麻烦沉重的东西从来入不了她的眼。
一个真正的高手,从来不必配一些沉重的兵器。拾叶为刃,掬水便毒任何东西在他们手里都会变成锋利无比的兵器。
而南思的兵器之一,就是她唇上那不会掉色的胭脂。
最美的,往往也是最毒的。
第一 回 十里梅花村
穿过十里梅花村,有一个梅花肆,梅花肆是一个普通的茅屋,只是屋檐下挂满了各种各样精巧的风铃和几幅精妙绝伦的梅花画作。
风吹过,拥挤的风铃相互碰撞,发出美妙悦耳的声音,如果你足够仔细,可以听得到风的声音。还有,南思的笑声?
对,是南思的笑声,她的笑声就像风中的银铃,清脆悦耳,娇俏可爱。
“梅花肆!十里梅花都足够路人观赏采摘的了,老板为什么还要卖梅花?”南思笑着走进茅屋,抖落一身纯蓝色锦衣上落着的雪花。
茅屋里也有很多风铃和梅花的画作,装饰简单又不失精致。茅屋里还有三个客人一个老板。
老板是个很年轻的少年,眉目清秀,唇红齿白。看见有女客人牵着一头驴进来,笑语相迎:“梅花肆不卖梅花,只卖酒,姑娘可要来一壶?”
“既然卖酒为什么不叫酒肆,反而叫梅花肆嘞?” 南思疑惑的问,走到酒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窗子是开着的,偶尔会有几片雪花飘进来落在木桌上,停一会就融化了。她的那只名叫“阿飞”的灰驴乖乖的卧在他的脚边。
“不过是名字而已,本不必在意。下雪天冷,姑娘可要温一壶酒再赶路?”年轻的老板说,并用余光偷瞄南思脸上的表情,另外一个桌的三个人,两个中年一个青年,目光似乎也聚在南思的身上。
“酒不必温,只要是店里最烈的酒便可。”南思说,并转过对那三个偷瞄她的人甜甜一笑,她笑的时候脸颊两边有一对非常美的酒窝,眼睛很自然的眨动,竟让那三个人看的呆了。
“姑娘稍等,酒马上就来。”年轻的老板转身走去,嘴角露出一抹不易察觉的笑。
“喝酒自然要快,那里有等酒的道理?这老板也太没意思了,竟然还要我们这位美丽的姑娘稍等,真是该死。”三个人端起酒坛和喝酒用的大碗朝南思走来,其中一个年纪稍长但身姿依然挺拔的男人说。
“是该死,回头我哥仨就替姑娘解决了他。”年纪最轻的紫衣少年最先坐到南思对面的位置,柔声细语的讲话,轻轻一笑,就露出两颗可爱的小虎牙。
另一个其貌不扬的男子没有开口说话,只是拔掉酒壶的塞子,把满着酒香的液体哗啦啦的倒进碗里。然后推给双手托着下巴,眨着大眼睛看坐在她对面少年的南思。
“这里呢,有现成的酒,我们兄弟三人请你喝。不过可要小心啦,这可是最烈的酒。”少年笑眯眯的盯着南思的眼睛看,好像要融进南思的目光里去。
“承蒙三位哥哥看得起。不过喝酒就应大口喝,岂有小心之理?”南思长身立起,拿起桌子上慢慢的一大碗酒放在嘴边,梅子色的红唇刚刚触碰到酒水就有一股灼热直通心底。
南思的目光瞬间犀利,将酒泼向笑的诡异的三人,三人擦掉脸上的酒水,瞬间包围在南思的四周。他们移动的速度很快,快到你根本看不清楚他们是什么时候以什么样的方式从一个地方转移到了另一个地方。
“哼,哥哥们既然要请人家喝酒,就不该在酒水里放毒的。真是坏人。”南思抿嘴妩媚的对站在她正面的紫衣少年笑,这一笑,让围着她的三个男人更加无法抵抗想霸占她身体的狂热。
“哈哈哈哈哈,坏人这个称号给我们风月四公子,可再合适不过了!”刚才走进里屋的年轻老板摇着扇子走到南思的身边,又唰的一声合起扇子挑起南思的下巴,用挑逗的眼神看着南思,轻浮的笑。
风月四公子!原来他们就是江湖中臭名昭著的采花贼------老大梅清风、老二梅帘安、老三梅长留和四弟梅承欢。
传闻他们兄弟四人本出生于 江南的一个富商家中,家境殷实,生活幸福。后来得罪了江湖中的一个杀手组织,杀手组织派人去血洗梅家村,诺大的家族一夜之间就只有身怀六甲的梅夫人和三个孩子活了下来,梅夫人在垂死挣扎中生下了第四个儿子梅承欢,一年后就因疾病离开了人世。
后来兄弟四人被当时的采花大盗柳小刀收于门下,在把最好的武功交给他们同时也给他们灌输了柳小刀的不良思想。兄弟四人学成武功报了家仇后,便整日在江湖游荡,乐此不疲的强奸欺辱年轻貌美的女子。所有人都痛恨他们却不敢对他们轻举妄动,因为他们不仅心狠手辣、视人命如草芥,而且行踪飘忽不定,做事诡异。
南思自然是知道他们的,在江湖行走,如果不对江湖上的人和事一清二楚,又怎能百战不殆?更何况,她南思可是决心要做江湖上最强的人。
“早就听闻鬼胭脂南思的美貌是俗世上任何一个女子都比不上的,如今一看,果真不同凡响。我们哥几个今儿算是来对了。”梅长留淫荡的笑,躲着脚步逼近南思的身体,他露出的那两颗小虎牙在此刻却如狼的獠牙般可怕。
“不管是什么样的女人落入我们的手里,都不得不顺从。小姑娘,还是乖乖地跟哥几个到床上玩玩吧。哈哈哈哈哈哈”中年的男人梅清风说,脚步也在一步一步的逼近南思。
其貌不扬的梅帘安虽然没说话,可有时候,越是不说话的恶人越恐怖,尤其是像这样五官挤在一起的人。
“也许其它女人落入你们手里会那样,哥哥可别忘了,我是会杀人的南思,不是其他女人。”南思依旧在笑,脚尖轻点便从他们四人的包围中飞了出来,翘着二郎腿很随意的坐在高高的桌子上面。
“哈哈哈,你一个没有刀剑的弱女子,如何杀得了我们四个男人。妹妹,还是乖乖听话,免得受些不该受之苦。”梅长留虽然还是那么柔声细语的说,却比任何人的声音听起来都让人毛骨悚然。
“难倒你只听人说鬼胭脂南思的美貌,而从未听人说过鬼胭脂之所以能叫鬼胭脂就是因为她杀人的方法就像一只鬼。至于那些沉重的刀剑,呵呵,怎么会配得上我南思?”南思还在笑,只是她的笑中多了一些杀气。
南思脱掉身上的蓝色披风丢去空中,纤细的双腿轻轻一跃便站在了房梁上,同时伸手接住了那条长长的蓝色披风,在所有人还没反应过来之前便用缠住了梅帘安的脖子,将他的头狠狠地摔到木头柱子上。
好快的身手!江湖上竟然有一个生的如此美丽可爱的小女孩,她的身手比四公子还要快?做事比四公子还要狠?
血,顺着柱子往下流;人,已经奄奄一息的倒在地上。
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没了。
因果循环,报应不爽,在准备踏入江湖的那一刻就应该做好万种准备,其中当然包括死。
“我南思最讨厌不尊重女人的男人,既然你们敢主动送上门来,生死由天,我南思就是你们的天,见鬼去吧。”
梅清风和梅长留还沉浸在惊讶中,就被南思发髻上的簪子穿透了咽喉,倒地而亡。
“你这个恶魔,我一定会替我的三个哥哥报仇。”梅承欢从来没见过那么可怕的人。
蓦地,从梅花肆的窗子里飞进来了一个白衣男子,速度比闪电还要快,把屋外飘飞的白雪都卷进了窗内。
“趁我不在家的时候,竟敢在我的酒馆撒野,真是大了你的胆了。找死。”白衣男子说着举起了手中的剑刺向梅承欢。
南思用手里的碗丢向白衣男子的剑,剑刺到梅承欢的时候离心脏仅偏了三寸,只是流了一点点血,并无大碍。
“你不想杀她?”白衣男子剑眉微蹙,疑惑的问南思。
“我南思杀好人,也杀坏人,却不杀无辜的人。”
“他可是风月四公子梅承欢!”
南思没有说话,弯起嘴角轻笑,拿起木桌上的一只筷子朝梅承欢束发的白玉环打去。
白玉环碎落满地,发出清脆的响声,梅承欢一头秀丽的长发散落,散发着兰花的香味。
白衣男子惊讶的看着剑下面色苍白、神情紧张的女子,嘲讽的冷笑:“呵呵,没想到风月四公子梅承欢竟是个女的。真是可笑。”
“要么放我走,要么,就立刻杀了我。”梅承欢捂着一直往外流血的伤口,虚弱地呼吸,目光有一种不可侵犯的犀利。
“这里可没人要杀你,也没人在挡你的路。”南思若无其事的坐在木桌上,双腿在空中来回晃悠,眨着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俏皮的笑。 如果你看到她现在单纯可爱的样子,完全不敢相信她就是刚刚那个在一眨眼之间就杀死了三个人的南思。
白衣男子不敢相信,却又不得不相信。
梅承欢艰难的扶着倒在地上凳子站起,满眼杀气的看了南思一眼后转头离开,步履蹒跚。
“鬼胭脂,今天你放了我,来日,我一定会回来找你,为我的三个哥哥报仇。”
雪,越下越大。
风,越吹越狂。
天地苍凉间,人来人往中,孰是孰非?
“你不杀别人,别人却要杀来你。有趣有趣。”白衣男子大笑,像是遇到了什么特别值得开心的事,看到手中沾了血迹的剑,嫌弃的啧了几声随手丢在一边。
对于一个剑客来说,剑比命都要重要,而白衣男子却随意丢弃,左手的笔却一直被握的很紧,显然,在他看来,剑远没有笔重要。
“有什么还能比你路小风更有趣呢?”南思眨着灵动的大眼睛长长的睫毛一闪一闪,唇角弯弯,发出叮当叮当的笑声,就像风中的银铃。
路小风膝盖稍弯,坐上南思对面的木桌,看着手中的笔莞尔一笑:“看来是我手中的笔出卖了我。”
路小风长得很俊,笑起来也很美,常常春夏秋冬穿一身单薄的白衣穿梭江湖,简直是万千少女心中爱慕的对象。可他对女人并没有很大的兴趣,似乎只有写字画画、收集江湖资料才是他最感兴趣的东西。
“人人都说江湖百晓生路小风不仅剑用得好、人长得俊,还写得一手好字画得一手好画。还说你的剑常换,笔却从未换过,而且手不释笔。”
“描述的倒也还算准确。”路小风双手环胸,满意的点点头,继续听南思讲:“路小风,你为什么总是握着你的笔呢?里面有万两黄金不成?”
“路小风手里的笔就像你南思唇上的胭脂。
你唇上的胭脂不但美,而且毒。”
“你是说你的笔不但可以写出好看的字、画出好看的画,还可以杀人!”
“最美的往往就是最毒的,只可惜人们不懂。”
“看得到的危险都不算是最危险的东西,只有那些看不到的才会致命,你的剑只是掩护,所以你并不在乎。人人都说路小风的剑用的好,却不知真正的高手可以拾叶为刃,掬水便毒,任何东西在他们手里都是锋利的兵器。剑也不例外。”
“人们都不懂,你懂。我路小风愿意跟你喝酒,喝完酒我们就是朋友。”路小风大声笑,虽然自己的小把戏被识破了,可他还是很高兴,在这个江湖,每个人都是那么孤独,倘若遇到一两个知心的人,谁会不开心呢?
“有最烈的酒吗?我南思最讨厌喝不醉的酒。”南思说。
“你刚从祁连山回来,应该尝过公子墨的花廖酒。”
“那可是世界上最烈最好喝的酒,只可惜公子墨太抠了,不肯多给,我只喝过一坛。难倒你有?”南思嘟着嘴抱怨,想到花廖酒就流口水。
“你说得对,那个人简直就是铁公鸡。不过他不肯给,我就肯偷。你先等着,我去取出来。今晚,我们不醉不休。”路小风边走向酒窖取酒边回头给南思说话。
“好。不醉不休。”
雪,停了。
风,还在嘶吼。
一片走失的梅花随着冬风四处流浪,走走停停,找不到故乡。
偶然经过一扇打开着的木窗,被窗内亮着的灯火蛊惑,飘落在盛满酒的酒觞里,被满怀心事的人饮入腹中。
那个满怀心事的人最讨厌喝不醉的酒,于是常常在陌生的城市与陌生人烂醉如泥。
一个人,一头驴,一碗酒,一身鲜艳的锦衣,一盒不会褪色的胭脂,万人俯首,这大概就是鬼胭脂南思的江湖。
天地惶惶,日月无光。
难辞杯酒,不回故乡。
患血江湖,万里苍凉。
第二回 洛阳南宫世家
温暖的阳光洒在洛阳城的每一个角落,融化的积雪顺着琉璃瓦滴滴答答的落在地上朝低处汇集。
天一暖,人人出门,因为大雪变得冷清的集市重归热闹,吆喝声和买卖声,声声入耳。
阳光充足的地方,坐满了满面慈祥的老奶奶,看见到处嬉戏打闹的孩子笑的合不拢嘴。
雪后的洛阳城,总是这样阳光明媚,充满生机。
有一个少年叫夏凉,他穿着一身苍青色的布衣,很破旧,却干净整洁,一眼看去就像洛阳城古老而高贵的建筑。
少年夏凉背着那把他最爱的绿绮琴匆匆的穿过集市,如果在往日,他定会放慢脚步在集市走上几圈,因为他喜欢真实的东西,越真实的他就越喜欢。
而集市在他看来就是一个很真实的地方,在这里有最真实的生活。
他讨厌江湖,也讨厌江湖人。他不能理解江湖中的那些人为什么总是热衷于打打杀杀,也无法理解那些因果循环的恩恩怨怨。
可他有时却不得不与江湖人打交道,因为他没有钱,只有一个生病的老奶奶和一把父亲留下来的绿绮琴。他是个孝顺的孩子,为了照顾生病的奶奶,他愿意委屈自己为那些肯出钱听他曲子的江湖人抚琴。
而今日请他抚琴的是江湖中赫赫有名的洛阳南宫世家,南宫世家坐落在洛阳城南占地八千亩,是中原北方武林的霸主。
南宫世家素来以德服人、打击豪强、接济贫穷、善待天下英雄侠客,江湖中人无论白道还是黑道没有不尊敬的。
百年来,江湖动荡无数,南宫世家一直矗立在洛阳城南毫无动摇,人们都以为南宫家族的美誉让它躲过了动荡和灾难。
事实上,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南宫家的天血刀,传说天血刀是上古神刀,拥有无穷的力量,世代守护着南宫家和整个武林的安稳。
与天血刀配对的还有一把孤涯剑,孤涯剑的主人是一个没有名字的浪荡侠客。他是一个很神秘的人,没人知道他从哪里来,也没人知道他在哪里。
为了方便,茶楼的说书人索性称他为“孤涯剑的主人”,说一些有关这个神秘人的故事,不知真假,但大家都喜闻乐见。
更有传说天血刀和孤涯剑是一对阴阳剑,一旦双剑合璧便拥有改天换地的力量。
按照传统,每六十年要为神刀举办一次盛典,在乾、坤、阴、阳、四个方位让它吸收来自上天的力量,并为他选一个德才兼备的后人做他新的主人。为期七天。
今年,公元822年,今天,十二月十八日,正是盛典前一日。江湖各路人马纷纷赶来,除了想知道南宫家的四君子谁能当选为神剑的主人外他们更想一睹神剑的风采。
夏凉背着绿绮 急匆匆的往南宫家的方向赶去,为了照顾奶奶起床吃饭,他已经耽误了南宫家邀请他的时间,只希望还能
就在夏凉匆忙赶路的时候,突然间被一个骑着小驴的红衣女子拦住了去路,女子眉目含笑,双脚在驴子上荡来荡去,那涂了鲜艳的胭脂的唇发出“玲玲”般的笑声。
这种笑声在别人听来也许是世上最甜美可爱的笑声,但夏凉却不这样觉得,每次他听到这种笑声时就一定会倒霉,所以他对这笑声唯恐避之不及。
夏凉从驴头的方向饶了过去,没走两步又被拦下。
“别后相思空一水,重来回首已三生。好久不见!夏凉有没有想我啊?”南思伸手拍拍夏凉的肩膀,眨着会笑的大眼睛,很开心的样子。
可夏凉却不开心,因为每次她很开心的时候倒霉的都是他。
“特别想,想你一辈子都不回洛阳。”夏凉的声音很小,仿佛是说给自己听的又仿佛是说给南思听的。
“夏凉!请你帮个忙嘛。”南思骑着驴紧跟着夏凉并挡住了夏凉的去路。
“不帮”夏凉绕过南思决绝的说,却被那只满嘴吐着白色唾液的灰驴拉住了衣角,退了回来。
夏凉万般嫌弃的将自己破旧却干净的衣角从小飞的嘴里撤出,暗自在心里骂死驴无礼,真是有什么样的主人就有什么样的畜生。
阳光越来越暖,屋顶上的积雪争相融化,雪水滑过红色的琉璃瓦流入一个个精致的陶瓷罐里,发出滴滴答答的声音,清脆悦耳,好像是一首有韵律的古曲,又好像在庆祝喜庆的事。
抱着陶瓷罐的丫头嘻嘻的笑,比着谁的陶瓷罐里雪水更多,更经营透亮。
丫头们一身绿色的缎子棉衣,看得出都是上好的布料,头发梳的整齐漂亮,个个面容精致,身段窈窕。
这就是洛阳南宫世家,即使是下人,也都很体面。
“老世主最喜欢用入冬第一场雪,雪后的第一天阳光融化的雪水泡茶招待客人。今天是个大日子,万万马虎不得。一定要保证每一滴雪水都是晶莹透亮不含杂质的。若有半点差池,你们可担待不起。”白衣胜雪的女子款款走来,一双纤细白嫩的双手优雅的垂在身体两侧,认真的指导丫头们做事,眉目间自有几分孤高冷傲的气质。
如果你不知道她,单看外表绝对会认为她是一个成熟稳重的妙龄少女 。可是天下没有人不知道她,因为她简直就是一个奇迹,一个传说。她就是-----南宫世家的大执事西陵,也是南宫四君子的奶娘。
她已八十有余,至于为什么还能保持青春少女的模样,江湖上没人得知。
“大执事尽管放心好了,这片雪是奴婢们专门找边了南宫家的屋顶最干净的一片,绝不会有半点差池。”说话的丫头嗓门 很亮,口齿清晰,语调活泼惹人喜爱。
大执事满意的点点头转身绕过层层的长廊走到南宫家接待客人的前院大厅,看到忙着接待客人的几个孩子,唇齿含笑,就像一片白茫茫的雪地里盛开的一朵红梅花。
能让一向孤高冷傲的西陵展演欢笑的,应该也只有她亲自奶大的六个孩子----南宫家的六位公子,个个风度翩翩,器宇不凡,更是人人称道的好男儿。
“大哥,六妹又不见了,家里这么忙,这个死丫头当真一点也不关心。”说话的男子一袭紫衣,腰间配着一把蓝色的剑,剑鞘刻着兰花,精致非常。
“那丫头不来捣乱就烧香拜佛了,你还敢奢求他帮忙。”同样装扮的另外两个男子缓缓走来,个个腰直背挺,身姿矫健。
“六妹生性爱玩,谁也管不了她,只盼望早日找到能收服她的人,我们这些做哥哥的也不用每天瞎操心了。”提到六妹,南宫家的大公子南宫讶脸上泛起宠溺的笑,她这个妹妹虽然骄纵任性,蛮横无理,但要是真的嫁出去他不知道有多么的不舍。
长兄如父,从小看着妹妹南宫薇儿长大,所有的宠爱都给了她,这又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感或许只有经历过的人才知道。
“大哥,卷月楼副楼主秦晚棠就要到了。”紫衣佩剑少年南宫星从远处着急的跑来,虽然匆忙,却不失翩翩少年公子的儒雅风度。
“卷月楼的秦楼主!三第、四弟,我们几个亲自去接,万万不可怠慢。二弟,你留在这继续接待别的客人。星儿,你吩咐手下的人警惕鬼胭脂南思,她诡计多端,肯定会想各种办法潜入南宫府来寻你,千万别再闹出什么乱子,驳了我们南宫家的颜面。”南宫讶语重心长的拍了拍南宫星的肩膀,想起这个让南宫整个家族都无可奈何的女子,眉毛六皱到一起。
如传言所说,江湖混混鬼胭脂南思爱上了南宫家的五公子南宫星,常常潜入南宫府寻他并把堂堂南宫家闹得天翻地覆。知道的是南宫家仁慈,不愿与一个女子计较,不知道的还以为堂堂南宫家连一个江湖混混都奈何不了。
“大哥宽心,有我南宫星在,她南思纵然真的是鬼,也惹不出什么乱子。”南宫星抬起下颚拍着胸口十分自信的样子。
“少吹啦五弟,我们家被南思闹得天翻地覆还不是因为你护着她。”
正在此时,夏凉背着绿绮琴从南宫星身边经过,身边还跟着一个半边脸长了胎记的琴童。
“哈哈哈哈,夏凉,听见没?”进入晒剑场的人群中,男童装扮的南思用胳膊撞了一下夏凉,故意压低声音学着南宫星的声音说:“有我南宫星在,她南思就算真的是鬼也惹不出什么乱子。”
“狗屁南宫星,本姑娘想干什么还轮得到你管?还真以为老娘喜欢你了……“
“你闭嘴,生怕别人听不见把你抓去?”夏凉不耐烦的打断南思喋喋不休的话,他真的没见过这种女人,话又多又歹毒,真的好烦。
来自江湖各地的人聚集在南宫家的晒刀场,人虽然多,但在大执事西陵的管理下,不但不乱,而且每人都有座位,每人都能看到中间摆放的天血刀和歌舞表演。
“夏凉,你觉得那把天血刀如何?”南思挑挑故意画歪的眉毛笑嘻嘻的问夏凉,看到天血刀,她的两只眼都露出了饥渴的目光,
“再好的刀也免不了杀人的宿命,除了你们江湖人拿他当宝贝,在别人眼里,还不如一把锋利的斧头。”夏凉冷淡的说,谈到道江湖人,就好像看见了腐尸上的苍蝇,无比厌恶。
“你不懂。”南思转身站起,被夏凉一把拉住:“我警告你,不要动那把刀的念头。”
南思捏着夏凉的脸,眨着会笑的大眼,甜美的嗓音发出咯咯的笑声:你好可爱哦
然后丢下一脸惊愕的夏凉,脚步轻快的走出晒刀场。
天血刀乃是天下第一剑,江湖中不知有多少人觊觎,南宫老世主爱刀如命,又岂会放心的将它放在众目睽睽之下。
南思虽然对刀这种武器并没有太大的兴趣,可是天血刀的力量却无法不让她心动。只要是她南思心动的东西,一定会得到。
要做强者,首先要做一个有心人。初入江湖,她没有急于拉帮结派、攻城略地,而是以一个江湖混混的名号混迹江湖,暗中摸清各个帮派的底细。
在这个复杂的江湖中,每个帮派都有自己不为外人知晓的秘密,就连表面上万无一失的南宫家也不例外,只要揭穿这个秘密,南宫家所有的威望都将倒塌。
也没有人会知道,南宫星不过是南思找到那个秘密的借口罢了。
聪明的人总能找到一个合适的理由掩饰自己真正的目的而使对手掉以轻心甚至毫无防备。
南思是个聪明人,所以他的努力没有白费,至少她发现了在南宫家的后山墓场下面有个秘密地宫,并常常有人于每月十五日将大量的死尸搬运进去。
只是素日这里看守严密,南思无从进入地宫,也无从得知南宫家的地宫里面搞的是什么名堂。正好赶上这个机会,大多数的守卫都去了晒剑场,余下的小喽啰根本不是南思的对手。
“什么南宫世家?什么德高望重?还不是在暗地里做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我倒要看看你的墓地究竟装着些什么肮脏腐臭的东西。” 南思冷笑 着戴上独有的白玉鬼面面具,身段敏捷、脚步轻盈的从围墙上翻到了墓地内走到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坟墓旁。她的动作很轻,轻到根本听不到任何的声音。
南思用手拨开墓碑前埋在土里的机关,咔嚓一声,墓碑分成两半一字划开,从墓碑裂开的土地里冒出了一个鬼头形状的机关并发出刺鼻的味道。
“叮铃铃叮铃铃……”南思看着从未响起过的噬梦铃突然发出了响声,然后把手指放在灼热而鲜艳的红唇上,惊讶的捂住鼻子赶紧往回走,可是突然从头部传来的眩晕让她没有办法再挪动脚步,一头倒在地上无法动弹。
在意识还没有完全消逝之前,南思恍惚看到一个白衣胜雪的身影朝她逼近、再逼近……
“叮铃铃玲玲……”右手腕的噬梦铃狂躁的鸣着警笛,好像感知到了某种邪恶的存在,表现的极为不安,却叫不醒意识已接近瘫痪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