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当时年纪小

我相信这世界上,有些人有些事有些爱,在见到的第一次,就注定要羁绊一生,就注定像一棵树一样,生长在心里,生生世世。

——宫崎骏《千与千寻》

我不知道这算不算一见钟情。后来我们聊起来,他说第一次看到我,是在平潭一中的操场上,开学第一天,一帮男生约好一起去看女状元。他记得我那天穿一件蓝色波点裙,有点小胖,还有点傻,傻傻地站在那里,从此把他的大好青春给误了。想起他说这话时的神采飞扬,真是有点欠揍。

我忍不住笑了,其实我也记得那天,一回头,就看见一个男孩,高高瘦瘦的,一望就望进了眼睛里。

初中三年,我们成了好朋友,我们和一大帮至今的好朋友一起玩,度过三年非常快乐的时光。因为都是好学生,所以是不会想学习之外的事的。少女的心事藏得深,喜欢一个人,那叫早恋啊,那简直有点羞耻。

我们俩,分开了很多年。

初三毕业那年,他跟着妈妈去了香港找爸爸。甚至,走的那天,我没有送他,因为他也没有勇气提前告诉我,他害怕这样年纪轻轻不能自己主宰的离别,从此与我,没有将来。

他在心里想我,我也在心里想他。两个人的通信,说着一些最正经不过的同学之间的话,谁也不敢说破。却又情不自禁地在字里行间搜寻着另一种意思,也许有,也许没有,总是患得患失。只在一封信里,他明明白白写了一句:你快乐,所以我快乐。夹在信纸里,那是王菲的歌词。对,那只是歌词,那本来就是大家都知道的歌词。真是不应该脸红那么久,真是不应该把心跳得那么快,真是不应该把一封信看了又看看了又看!

他在大一那年元旦回来了一趟老家。尽管理智告诉自己不要回去,但又无法阻止心中的渴望。当我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的时候,我已经在回家的车上。他在同学群里人缘一向好。在家呆了两天,一大帮的朋友,没有说上几句话。或许是比别人有更多的话要和他说,反而沉默了。他是一贯的,沉默。中学三年,允宜老师要求写座右铭,他永远是那一句:沉默是金。我总觉得是因为他偷懒居多吧。但不管怎样,这样的两个人,纵有千言万语,却真的不知从何说起了。热闹的人群里,我坐得离他远远的,暗暗地笑话自己,大概是怕会忍不住扑过去。

那天回家时,他送的我。路过县医院后门时,他突然无厘头地问了一句:为什么卖老鼠药的要播《世上只有妈妈好》???这都什么跟什么呀!害得我那颗因为走在他身边扑通扑通乱跳的小心脏,瞬间着地。

两天后,我走了,我要回去上学了。他来送我,他也上车了,他坐在我身边,车开了,他没有下车。我没怎么说话,他也是。我很庆幸我坐在靠窗的位置,我可以有借口看风景啊。路边高高的木麻黄从眼前飞速掠过,冬天的平潭,大风呼呼地吹,把天刮得好蓝啊。我看着天,他看着我,我知道他在看我,可是我不敢回头。

二十年前还没有平潭大桥,我们和大客车一起坐大轮渡出岛。车开上船后,我们下车登上二楼甲板。海风从天边吹来,吹起我的头发,迷住我的眼,他轻轻地帮我拨到耳后。海水那么蓝,天空那么蓝,有些什么似乎忍不住要破茧而出。就这时,两只海鸥翩翩飞过我们眼前,一转眼,又飞走了,一只向左,一只向右。他突然开口:“也许它们绕个圈又会飞到一起。”好像响应他的话一般,两道白色的影子迅速地飞到眼前,盘旋了一阵,又相伴一起飞向天空。我们都笑了。再然后,笑得脸儿有点红。

也许它们绕个圈又会飞到一起。

这句话,这么多年我都还记得。这些年,每一次特别困难的时候,我就会想起这句话,我记得他说这句话的样子,他的声音一如既往的温厚好听,他的眼睛亮亮的,仿佛那么多的阳光都聚在里面,他低着头望着我的样子,就是我想象中的样子。

下船的时候,他牵住我的手。

时光从来都是在最美的时候走得最急,在等待的时候走得最慢。

我们的爱情,从来都是伴随着长久的等待。不知道的明天,不曾去过的地方,好像看不见的未来。是的,牵住他的手的那一刻,我心里想的是那一首大风吹,大风起兮云飞扬,壮士一去兮不复返。就是这么悲壮!我想的是我要谈一场没有未来的恋爱了,这违背我一向的原则,但却是我的愿望。为了这个愿望,我似乎已经等了许多年,等到我的萌芽岁月过去,又等到我的青葱年华也即将过去,在我有生之年,即使最后我不能与他相伴到最后,我也希望,我能和他更靠近一些,我能和他有一段只属于彼此的回忆,一如心中所愿。

最难以面对的是父母和朋友。我们有一群共同的朋友,很好很好的好朋友,我们甚至有共同的名字,我们叫七匹狼,包括我们俩,是其中的两匹狼,我们从年少的岁月一起走过来,我们的友情几乎等同于我们的年纪,可是,想到日后分手了再相见大家可以不必为了我们俩那么尴尬,我选择不告诉。

至于父母,我乖了那么多年,我希望爸爸妈妈可以原谅我这一次。

这不是我们爱情的开始,我们的爱情我自以为更确切地说是在十二岁那年启蒙。

但这是我们恋爱的开始,一个人想着永远,一个人只想着此刻的快乐。

此刻是多么的快乐啊,快乐到发疯。每天早晨,是他的歌声把我闹醒。他用闹钟先把自己闹醒,然后打电话过来唱歌给我听,直到我醒。我记得有一早,他和一帮大学同学唱K太晚回来,怕睡过头,就撑着等我醒,他说他唱一首新歌给我听,刚刚听到的,那首歌好像唱着我们,那首歌叫《至少还有你》,然后他在电话一头唱,我在电话另一头听,默默地,泪流满面。。。他买的第一部电话,诺基亚的经典款,在话筒处自己画了一只燕子贴上去。燕子是我的小名。每次说电话的时候好像都能亲到燕子,他笑嘻嘻地说。好吧,论肉麻,我承认我不如他啦,甘拜下风。

对于我,有他,每一天都是最美好的开始。我的生活一切照旧,一样没有他在身边,但谁说没有他呢?那心里满满的满满的都快乐地要溢出来的,都是他,只有他。然后,每个夜晚,他会提醒我早点睡。嘿嘿,有一种爱,暖暖的,叫早点睡。每天等着电话,就是我最快乐的时光。和他一起的每一天,都珍贵。

每周我都能收到他的信,至少一封。那个时候,电邮开始普及了,我们也上QQ,但好像我总是更喜欢纸质的信,能看到他的字,他的字那么好看,那么有力而坚定,那些情话,也仿佛可以隽永到永远。

爱情里的都是傻子,我从不觉得异地恋有多苦,我想着他,我知道他也在想着我,这样就够了。我也不贪玩,不用有人陪,除了特别好的几个朋友聚聚,我可以看看书,听听歌,想想他,安静地等着他。他总是催我出去找朋友玩,总是担心我一个人太寂寞,总是担心他离得这么远让我委屈了。怎么会委屈呢?这个傻瓜,也许寂寞有一点,但我绝不孤单啊。有时候把他的信拿出来再看看,也可以看好久呢。

打败爱情的,从来都不是距离,也不是金钱。

他是真正的穷学生,十五岁开始基本上是自己养自己了,借了政府的十几万助学贷款读的大学,十五岁那年去香港一个月后开始打工,连粤语都还没能听懂(写到这里,为什么好想哭,一直到今天,仍然心疼那个十五岁的少年)。我舍不得他花钱,但是他总是坚持,打那么贵的国际长途,所有的假期都要飞回来看看我,然后回去之后去做更多的兼职。很多年后的有一天,读到一句话:凡是能用钱解决的问题,我们都解决不了。彼时年近不惑的我们,笑到快流泪。

毕业的第一年,我在国内当老师,他在星岛日报当编辑。金融风暴刚过去没多久,很多人失业,这份工作薪水又低工作又累,因为要通宵上晚班,就在那一年多里,他都开始长白头发了。我很心疼,我一直觉得我们是没有未来的,但是这个大男孩,却一直都在为我们的将来在努力。可是他知不知道,我只要他好好的,我的爱情里,不需要车子和房子。

圣诞节假期,他回来看我。他计算好自己下次回来的时间,在学校附近的花店订了花,一个星期送一束,一直送到他回来的那一周。那天早晨我收到还带着露珠的一束玫瑰,还收到他的一封信,信里说他明天就回来了,要我等着他。可是,下午开校门的时候,小弟又送了一束花过来,还有一封信,还有,写信的人就在门口。。。我想我那一刻的表情一定特别傻,是同事把我推出门去。我看到了他,在熙熙攘攘来上学的学生中,他站在那里,高高的挺拔的模样,一望就望进我的眼睛里,仿佛时光从未离开过,还是记忆中第一眼的悸动。

真正的爱里,真的不用太多的物质已经很幸福了。一个男人爱你,不在于他给你花多少钱,而在于在他力所能及的地方他用心他愿意为你付出他所有。

毕业了,很快,我们要面对现实问题了。毕业了,长大了,大人们开始催促成家立业了,我都不知道,爸爸都已经准备好了相亲对象。这是不是太可怕了,好像几天前爸爸还在凶巴巴的耳提面命:不准早恋!眨眼间,他已经恨不得我嫁为人妇儿女成群。毕业就是这么个分界线吧,你再也不是小孩了,你最好一夕间搞定终身大事,结婚了就好像一劳永逸了。

我和他,也必须站在双方父母的面前,面对现实。

我的爸爸说:“那些不会读书的女孩子才会嫁到香港去打工。”

他的妈妈说:“如果是在国内,那是我们家高攀了。你不是在香港读的书,找不到好工作的,去了香港,你只会让我们家的经济一落千丈。”

其实我不知道他们家还有什么经济让我来一落千丈,都已经在谷底了吧。后来听他的妈妈和姐姐说,是他严辞厉色不让家人说,原来他大学到新加坡实习的时候,有个女生看上他了,都追到香港来了,重点是这是一枚有钱女,小小年纪开一大奔,据说家财亿贯。知道的时候我真有点后悔嫁给他了,这个笨蛋,干嘛有钱日子不过呀,猪头!

我们像孩子一样的爱着,可是,现实从来都是大人。

当时,因为工作出色,我已经被调到政府办公室去了,准备着为成为最年轻的处级干部而奋斗。爸爸坚决不同意我辞去工作。

在这里,我有爱我如珠如宝的家人,我有稳定的生活,我有看得见的前途。

在那个不曾踏足的地方,只有未知的未来,未知的位置。

于他,可以遇见更适合他的当地女子。虽然大学的时候,他说毕业了他争取回来,我也知道不可能,太对不起辛苦移民年纪老迈的父母。他是一个好儿子,我也是一个好女儿,所以,两个人一起苦吧。

在最艰难的时候,我想过放弃。他说,如果放弃,他这辈子都不会幸福了,即使将来可以得到很多,但如果没有我,就没有拥有的意义。这话说得是不是有点严重啊,但确实感动了我。我们终于还是坚持下来了。经过那么多的甜,经过那么多的苦,我们在一起了。

记得当时年纪小,你爱谈天我爱笑,有一回并肩坐在桃树下,风在林梢鸟儿在叫,我们不知怎么睡着了,梦里花落知多少。。。

也许有的人从未和爱情恋爱过。但我始终相信,每个人心中都曾有过一份最纯真的感情,只是我们坚持把它兑现了。

那个青涩的年纪已经过去了很久,我们似乎还没长大。我们仍然像孩子一样地爱着,我们在泰山顶上看日出,在黄山看云海,在沙巴看日落,在每一座我们登上的高山上大声叫我爱你;我们骑着自行车穿行在台湾大学青岛栈桥,在我们去过的每一间大学吃食堂看美女帅哥;我们也曾漫步在或陌生或熟悉的城市街头,手牵着手,唱因为爱情;他会在我生日的时候带上孩子们唱《宠爱》给我听,还会瞒着我,凌晨去排队,买我最心爱的五月天的演唱会票。。。

王子公主的婚礼从来只是开始,生活总是有那么多的狗血,可是,也必须,有那么多的甜蜜。

你要相信,无论路途多么险峻距离多么遥远,那个爱你的男人,都会义无反顾,为你,千山万水,策马而来。

今年是我们结婚第十五周年。大娃十二岁,读初一。正当我们相遇的年纪。

这么多年,我们一直过得很像同班同学。 我们,一直在初恋。

燕飞来

PS.这不是小说。真实的爱情,包括那两只海鸥。直到这一刻,我们依然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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