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开写文章的按钮,一个再简洁不过的页面跃然屏幕,窗外的车水马龙瞬间都不再喧嚣。
最后一次自以为是的写作好像还是2012年,虽然现在看起来无法直视。是什么让我决定不再荒废这奔三的人生?稀里糊涂误入公关圈,彻底觉得自己的智商不够用,能力跟不上,尤其发现自己正常的记忆力都在以地球上动植物灭绝的速度迅猛地倒退着。
这么狗血的人生,不需要点改变,简直无法存活。改变要趁早,而你现在的每一刻都是余生的第一时刻,就现在,别拖了,写起来。这大概就是我想试一下自己意志力的初衷。
是自己开蒙太晚,所以没有读书的意识?青春时光全献给了吃喝玩乐。现在心下自知,对着镜子自说自话,你自己笨你怪谁,不要侮辱“开蒙”两个字,无知的青春,不需要解释。记得一本纪录陈虻语录的书里讲他说的话:要想有一个与众不同的未来,必须要经历一个与众不同的努力过程。生活处处不完美,但我们依然可以通过努力尽量过上想过的生活,当然,这份努力依你的水平而打造。同时,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你的现代由过去某一刻或某些时刻的行为决定,你的未来由你现在某一刻或某些时刻的行为决定。
下了班和同事打完卡出门等电梯,一扭头发现身后跟着那位上周因为沟通不畅产生矛盾到现在还把彼此当做空气的创意部同事,一个顶着有点古板又有点可爱的bobo头的姑娘。她们整个部门刚成立不到半个月,我已经很不爽她QQ里说话的命令式语气了,这是要结梁子?但工作总要继续,要想不郁闷,微妙的人际关系还是要自己化解。为了显示自己经常沟通客户的专业性(主要还是为了证明自己不小心眼),我主动开始搭话:诶,你也下班啦。
她淡淡地“嗯”了一声。
我按照寒暄的国际惯例流程抛出了第二个问题:“你家在哪儿啊?”
她立刻回答:“安贞门。”
我看她不像QQ讨论组里沟通工作时的冷漠,继续乘胜追击:“噢,十号线,还挺近。”
她脸上的表情好像不那么扑克了,语气也轻松起来:“对啊,现在下班堵车,平时我一般打车,才十几块钱。”
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起来,净身高一米七的高挑姑娘,以往给我的感觉是眼镜后面藏着一点创意人员自带的傲娇,现在与我并肩而行的她说话语气居然还有几分乖巧,并时不时地笑一下,扑克脸荡然消失,完全不是那个发出“现在的广告都无所谓原创,都是在模仿经典”这种言论用以驳回希望她修改创意的拽拽的她啊。而我前几天还在我们事业部与她们创意组构成的QQ群里,当着所有人的面,和她不轻不重地撕了一次逼。
突然之间,一切都不需要解释,不管谁对谁错,好像一切都不重要了。假如今天没有这次因为顺路而发生的短暂聊天,我甚至依然偏激地认为她是个古板又耍横的人,来公司没几天,已经成功让我和其他两个女同事成功觉得她是个莫名爱耍横的人。然而真相是,事实或许根本不这样,甚至完全相反。虽然现在我和她依然不熟,但我心里却是轻快的。自以为是的了解,加上因为情绪上头造成的过激猜测,导致对一个人莫须有的评价和误解,伤人清誉,伤己逼格。你不喜欢,或许是因为不了解。
那些自以为是的了解,希望有一天,你们在我肤浅的大脑里,不再这么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