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亲戚今年申请廉租房通过了,但需要走程序进行摇号选房。
选房那天他早早就去了,到了现场才发现选房已在前一天就结束了。
而他只能在剩下的房源里挑选。
看着手上的号码牌,他一脸懵相。
摇号那天他抽到的号码牌是121号,共有近500个号牌,
也就是说他被遗漏了。
他问房产部门的现场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很不耐烦地说“你不选,就没房子。”
他打电话到村委,村委说他只是遵照上面的指示工作,并不知情。
上面是街道办。
街道办给他的回复是:“户头上没你的名字。”
且很大声地反复强调“有房源给你不就行了吗?”
他越想越觉得纳闷,为什么公开摇号了却不按顺序来执行,
让他生生错过了选房的时机!
他于是找到信访局上报情况,信访局一郭姓接待工作人员听完就说他们不负责这个事,
把他推到了效能办,效能办的工作人员听后很是生气,
打了几个电话质问了一下,又把他推回了信访局。
信访局第二天电话回复他说可以在剩下的房源里挑选。
问题还是没有解决。
他只是希望相关部门能遵照事实给他选房的权利。
当天在家人的陪同下,他一大早又去房产局和街道办,
结果他们还是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说“这是你自己的责任”。
无奈他拨打了市长热线,热线小姐听后说,这个事情我们不管。
原来相关部门的态度和处事原则是相当默契并且高度统一的,
出了问题是你的责任,跟我们无关,我们不管。
原来所谓的“公开、公平、公正”只是形式上的,所谓的摇号不过是走走过场,
认真你就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