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果两个人根本就不可能在一起,但又特别喜欢对方。
那相遇的意义又是什么!
古斯塔夫 勒庞在他的《乌合之众》一书中这样说过:“在与理性永恒的冲突出,感情从未没有失过手。”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情深,爱情应该是在这个世界中唯一能破冲破理性 、血缘、地域,甚至超越性别,而又能让两个人紧密相连的感情存在了吧。“我喜欢你,并不一定要和你在一起,只是希望今后的你,在遭遇人生低谷的时候,不要灰心,至少曾径有人被你的魅力所吸引,曾径是,以后也会是。”
很少有人能一开始就拿到顺遂的剧本,一上路就遇到对的人。如果那样也会很无趣吧,总是会在茫茫人海之中遇到其些人,或许仅仅是因为他穿了件你喜欢的衣服,留着你喜欢的发型,或者是不经意看你一眼,又或者没有任何原因,但就是不偏不倚击中你的內心,好像他就是那个不一样的在在。
你们相互揣着真心,在一种被定义为爱情的感情里相互试探、碰撞,你会充满占有欲,就好像这是一个所有为孩看眼就会喜欢上的人,但偏偏他只喜欢你,你会因为他的忽冷忽热一遍又一遍问他爱不爱你,会吃醋,会任性,会争吵、大哭、大喊分手,再疯狂地想要挽回……你们做过很多幼稚的事情,最后还是没有在一起,但是当你历经生活的拍打,身边所有人都希望你是一个能够解決问题的大人时候,你可能常常会想起你还有一段被当作小朋友的时光啊。虽然心动的要死要活,却不可能在一起,甚至是错的离谱,但是你们真心的爱过啊,也真心的有很多期待,也想要更多的结果,就像小的时候总有一些特别喜欢却又得不到的东西, 等长大之后有能力得到了。但是却找不回当年那种喜欢的心境……如果从来没有拥有过,想来也是件很遗憾的事情吧。
作家亦舒在《喜宝》里写到过:最希望要的是爱,很多很多爱,如果没有爱,钱也是好的,但是当你挣到钱买到你想要的奢侈品包包之后,你才会发现奢侈品不是最奢侈的东西,跟彻头彻尾错的人彼此心动浪费的时间,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奢侈的事情。
加果不能在-起,那就祝我们爬不同的山还能回到同一条路上,不是时时见面,但是时时惦记人,你在,胜过千万个泛泛之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