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十九岁结婚二十一岁生我,
我强壮的基因第二表现在费鞋,
那些经我穿的鞋不久即鼻塌嘴歪,
夏天的凉鞋绊老断,
用火钳烙——治不好,
每天上学必须过门前的河,
发洪水时老将我的鞋冲走,
对着河哇哇大哭——没用的,
这一季准备光脚。
记得一溜儿孩儿放学走在冬水田坎上,
四川的天冬天也喜欢下雨,
地上泥泞,
光着脚使劲抠住大地,
黄泥从趾缝里往外挤。
有同伴滑到田里,
我笑,
瞬间我也滚进了冬水田。
……当兵后,
我会用饭票向战友换解放鞋,
到青藏高原买过很多大头毛皮鞋,
那些鞋都涌向了家乡,
护佑父母双亲的脚。
我自己成了一个鞋控。
九十年代的成都,
穿着镶着“宝石”的夹趾皮凉鞋,
鲜艳的绿,
可命名之绿野仙踪。
我用各种各样美丽结实的鞋表达对自己脚的热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