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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幼的时候,父亲母亲带着我出门打工。那时候我还没有记忆,唯一有映象的是父亲的背上很舒服。
自我记事时起,那时候父亲还挺年轻,早出晚归,为了一家人的生计奔波着。父亲那时跟着师傅学做门窗,最早的时候,一天也就挣个五六块钱。
需要说明一下的是当时正值打工热潮,许多农村地方的人都赶着往城市跑,想要闯出一份新的天地。父亲自然也是其中的一员。
所以找活干人的也挺多,你必须得积极一些,干活勤快一些,才能接到活,才能赚那五六块钱。父亲说,当时一群外来打工人员都挤在那条小巷子里,等着招工的人过来。他自己比较勤快,讨人喜欢,自然干的就多点。那时候物价水平很低,到是也够维持生计。
后来我慢慢的长大,到了读书的年纪,于是搬家去了另外的地方。于是开始上学,当时我很听话,学习也很认真,成绩自然是不错的,这倒是让他们骄傲开心的事。
在父亲劳的努力下,生活水平也逐渐提高,我也从私人小学进入了公立学校。早上出门上学也能有五块钱,早点钱和零用钱。
到了小学四级,我午饭是在学校里吃,味道如何忘了,一个月给学校交140元。
班上有个好朋友叫熊猫(化名),他告诉我有个游戏室,里面是psp游戏机,很好玩,问我要不要去试试。我一听,二话没多问,两人一拍即合,放学后就去游戏室里准备爽一把,三块钱一个小时,双人四块。有点贵,我一天出门才五块,难道不吃饭?
我心里琢磨着这个事怎么办的时候。下个月的学校伙食费要交了,我妈把那140块给我让我自己带去学校交,早上出门的时候千叮咛万嘱咐好好把钱放好,放在文具盒的夹层里,到学校了交给老师。我一一答应。
走在去学校的路上,我满脑子还在想游戏的事情怎么办,突然想到了文具盒里的钱,于是也就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我自己都不敢相信当时的我有这种想法并且还真的干了——我没有把那140块钱交给老师,对老师谎称说中午不留校了,回家去吃。自然,我妈那里说已经把钱给老师了。
我妈倒也没有怀疑什么,毕竟当时我还是一个听话,成绩优秀的孩子。于是我就有140块钱,而且中午也可以去打游戏。哇,我激动了,怎么会有这种好事,我真是个天才。
明天再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