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被誉为国家的根本大法与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拥有至高无上的法律地位、不容置疑的法律权威及普遍适用的法律效力。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宪法地位至高,规定国家根本制度、政权组织及公民基本权利义务,为治国安邦提供总章程。它确立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制度,保障公民权利,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法律基石,确保国家长治久安。
70年前,毛泽东主席率领宪法起草小组南下杭州,在美丽的西子湖畔,亲自主持、亲自起草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即“五四宪法”的草案初稿(西湖稿),在党领导人民制宪奠基的历程上留下了光辉一页。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将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置于治国理政的关键位置,作出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宪法实施的重大决策部署。由此,宪法的根基更加坚实,威严得以牢固树立,效能持续彰显,凝聚起更为磅礴的法治力量,书写出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的璀璨篇章。实践充分证明,只有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倾听人民的声音,汇聚人民的智慧,回应人民的期待,才能推动法律知识在人民心中扎根,促使人们自觉守法、用法,以宪法精神托起人民“稳稳的幸福”。
如今,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成为常态,从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到对法律法规进行合宪性审查,相关工作进一步维护了宪法的权威和尊严。必须看到,我国现行宪法是在深刻总结革命、建设、改革成功经验基础上制定和不断完善的,是我们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走过厚重的发展历程,历经艰辛的探索实践,我们愈发坚定宪法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宪法是厚重的,承载着国家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宪法也是温暖的,保障着公民的权利、尊严和幸福。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全面实施宪法,是我们每个人的共同责任。踏上新征程,让我们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以更强的信心、更大的决心、更深的力度推动宪法实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中国之治”新篇章夯实法治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