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再爱我一次

-1-

爱情是有信条的。

有些人不相信世界上存在爱情,就像无神论者不相信世界上有鬼。于是按时吃饭上学,到年龄就结婚生子。

有些人认为爱情就是春天到处飘飞的柳絮,漫天遍野,无处不在,但不被你抓到,只挠你痒痒,让你难受得打喷嚏。

有些人在每个顺眼的异性身上寻找爱情,刹不住车似的一路撩过去,却找不到任何蛛丝马迹,后来孤独十年,草草结婚了事。

有些人一旦认定一个人,就不管对错,不顾风雨,哪怕对方不喜欢,也要一直跟在他的身边。结果遍体鳞伤,还要把鳞片扣下来做成给他防身的盔甲。

……

女孩每每属于第四种。

每每每每跟我介绍她伟大爱情观的时候,总是45度仰望天空,嘴角向下地笑着,像在cos王有胜。

傲娇的王有胜

我:你的描述让我想起一个很酷的词。

每每:什么词?大义凛然,还是勇者无惧?

我:天(舔)狗食日前两个字。

每每:滚NMD。


-2-

每每刚转校来我们班里,是一个温柔羞涩娇滴滴的形象。

每每站在讲台中间,做鹌鹑样,低着头自我介绍,一张口脸就红到耳朵根。每每耳朵很小,耳朵通红的时候,像挂着两颗小樱桃。

“大家好,我叫梅每每。”

“你好,我叫帅帅帅!”有人起哄。

“我叫酷酷酷!”又有人起哄。

大家都觉得很好玩,有一阵没一阵地笑。

每每见状跑到自己的座位上不再说话,大家就笑得很厉害了。

每一堂课,老师看到了新面孔,总会让每每给大家做自我介绍。

每每每每站在讲台上说自己叫梅每每时,总会有人起哄。

在依次经历了欢迎仪式、语数外理化史体七门课之后,大家也就没什么新鲜劲了,起哄的人越来越少,什么“酷酷酷”、“飒飒飒”、“牛牛牛”都慢慢消失。

只有帅帅帅还在坚持。

帅帅帅是我的同桌帅文,成绩中等,相貌平平,没有职位,家庭一般。帅文最大的特点就是姓帅,这让刚进校时大家一下子就记住了他。

很快,都来不及闪,帅文就把他的名字写在了黑板上,在我们心里留下深深的烙印。

当天晚上至少有十个同学回去问爸爸,能不能把自己的姓改一下,第二天都肿着脸来学校。

由于不能改自己的姓,所以大家疯狂给帅文的后代取名。

帅哥,帅猫,帅狗;帅的掉渣,帅的一比。直到绞尽小脑袋汁,给帅文安排上后面的十八代才善罢甘休。

所以此后我一直觉得,一个人的名字真的可以影响他的性格和命运。

比如在一个公司,王二和江月影会很容易被领导喊去做事,至于张晓华和刘志辉,咱们公司有这两个人吗?

大家都用着普通的姓氏,所以以后再也没人提帅文的全名,统一口径叫他文文。

每每很快就找到了文文。

“你为什么每次都要嘲笑我?”每每很生气。

“因为我真的叫帅帅帅啊。”文文一脸无辜。

“哦。”每每说。

“否。”文文说。

“我是每天的每。”

“哦。”

“哦。”


-3-

以前大家都很潮,学习之外会做很多无聊的事,就好像谁最无聊谁就最厉害一样。

小学三年级,大家都玩得很开,所以那些内向害羞的人会被同学觉得不合群,不合群的人就会被欺负。

从村里去镇上上小学,需要走四公里的山路。那一年酷暑难耐,男孩到教室会打赤膊,然后看着女孩们害羞地用手挡住眼睛的样子哈哈大笑。

女孩们没有办法,只能拼命低头写作业给男孩抄,不然的话男孩们就会告诉老师,她们看了他们的上半身。

终于有一天,班花婷婷奋起反抗,在一群赤膊男孩的面前脱掉了自己的裙子。

男孩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捂住眼睛,从手指缝里偷看,那是一条绣了奥特曼图案的内裤。

后来男生们再也没有把柄去老师那里告状了,因为大家都不敢更深一步作恶——毕竟内裤是最后的底线。

大家都开始自己做作业,这直接让班里平均分冲到年级第一。

后遗症是长大后我身边每个朋友都很好色,可能是那条奥特曼内裤给了我们幼小心灵巨大的原始冲击。

初中二年级,每每转校之后的一个月,一股写密信的风气在学生中弥漫开来。

大家无时不刻都在写信,上课偷着写,写完了就翘首企盼着下课。

下课后全都化身地下特工,也许在小卖部买东西的时候塞到口袋里,也许在走路的时候不经意摆手传递。

还有的写信中信,A打开第一张纸,内容是“交给B”,B打开第二张,内容是“交给C”,可能把26个英文字母全用完,最后送给自己的同桌。

我也乐于写信,笔名逍遥。

每每喜欢吃柚子,笔名柚子猫。

文文笔名西帅,大家都不愿意给他回信,所以又改成了文西。

有一次语文课,老师在地上捡到了文西写给柚子女孩的信,气得炸毛:“文西和柚子猫是哪两个同学?站起来!”

全班哄笑。

见没人承认,于是打开信开始念:

“亲爱的柚子,我爱你爱你爱你,爱你到海枯石烂。”

“这么恶心的话,你们一群十几岁的伢居然说得出来。天天学习的时候心不在肝上,搞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你们对得起父母吗!”

全班再次哄笑,只有每每和文文红着脸,把头低下去。

老师一下就明白了。

在那个年代,早恋是非常见不得人的事。于是班主任通知家长,文文被他爸扇了三个打耳光,每每带着课本回家关禁闭自学三天。

“他妈的,从小不让谈恋爱,这大学还没毕业就叫我回去相亲,这就是现在的家长。”后来大四快结束的时候,文文跟我吐槽。

总之,一场从不现身的地下恋情以轰轰烈烈的方式就这么结束了。


-4-

我们初高中学校都是在一起,所以只要没有辍学,再垃圾的成绩都可以继续读高中。

高中的生活犹如围城,身在里面的人总想:假如明天是高考就好了。而高考许多年后,大多数人又会感慨一句,如果当时好好学习考个好大学,现在工资肯定超过两万。

其实不必,很多事情再来一次依然是一样的结局。已经知道未来的你,肯定想在当时选不一样的答案,可是选不一样的答案的你又怎能回到此刻的现在呢?

小时候喜欢打小霸王游戏机,很多关卡都设置了踩一下就消失的路,但因为有无限次机会,所以最后都能通关。

人生又何尝不是游戏呢?每一步,踩过去都通向不同的结局。当初玩游戏玩得那么认真才能通关,现在玩人生玩得这么随意还想每一步都踩对,你在想屁吃。

所以不想屁吃了,等会儿把阿俊等人喊出来撸个串,不是美滋滋?

所以什么都不想,不想再来一次高考,不想再摸她的头发,不想再吃到奶奶养的土鸡。

有事撸串,无事退朝。


-5-

高中毕业后,我们几个朋友都去了不同的城市。偶尔寂寞难耐,就找到小麦,深夜驱车去孝感和宜昌把阿俊和文文接上,吃烧烤,泡吧。

小麦喜欢抢红灯,尤其是最后三秒黄灯,似乎时间越少他越兴奋,实在过不去就一脚刹在斑马线上。

我们对此事都抱怨连天。

有一次文文正在抠鼻屎,小麦一脚刹车,文文破口大骂:“你看我鼻子都戳破了,知道人体内才多少血吗,这一下子要吃多少顿才能补回来?”

“哈哈,大不了我请你。”小麦假笑。

“你这抢红灯的毛病确实得改改!”文文没好气地说。

“肯定肯定,不会有事的。放心。”小麦答。

那天大家又喝醉了,晚上在宾馆,我和文文有一句没一句胡扯。

“后夏,其实当时跟每每分手,我是没什么感觉的。后来还是该学习学习,该考试考试。”

顿了一下,他声音变得很小。

“但是这几年时间,我开始忍不住去想那个一说话就脸红到耳根的小女生。”

“这么多年没有联系她,我们肯定没有戏了。”

“我连她现在的样子都不知道,但是当初写的信内容却慢慢清晰…”

文文声音越来越小。

“他妈的,从小不让谈恋爱,这大学还没毕业就叫我回去相亲,这就是现在的家长……”

“你困了,快去睡觉吧。”我回答。

把文文送回他的床,我想起了每每,那像樱桃一样红的挂在脑子两边的耳朵的小巧女生。


-6-

2018年8月15日,小麦卒。我们一行人都从各地回到武汉,给小麦上香。

每每和文文站得开开的,像在避嫌。但没人关心这些。

七八个人开车到不能再开的地方,从茂密的草堆里踩出路来,夏天的汗水一串串掉到地上。草堆上摆了几块砖,简单搭成小麦的坟。

旁边的草堆上也有几块砖,简单地代表着小麦的二姐。

大家既不悲伤,也不怀念。因为小麦的去世既不像战死那么轰轰烈烈,也不像病死那么让人牵挂。只是在高速上没有刹住车,他的年龄永远停留在22岁。

我看着飞鸟,沉默了一会儿,一转身发现每每正看着文文,小心地靠近了一步。

后来我一直在想急刹车的事。

我们在小麦的留言板写下各种纪念的话。各种煽情的,开玩笑的,咒骂的,新闻的。

我们聚会的时候,一起回忆小麦,讲他的糗事,把他如何追女生的事都复现一遍。

再后来,留言板很久没有新消息,聚会也没有人提到小麦。大家偶尔聚聚,一开口只不停地感叹:时间过得好快。

时间过得好快,所以永远都不要急刹车。

我以为我很快会忘了小麦这个朋友,但后来无数次写到他的名字。我知道其他人也一样,越是时间久,心里越是空落落,越是在无数个梦里看到小麦22岁的脸。

孙二哥小时候失去了名叫“小五”的狗,所以以后他叫所有的狗“小五”。


-7-

今年七月,我寂寞得死去活来,民谣翻来覆去地听。

很久没有消息的群聊突然不停响,打开手机一看,二哥和莉莉在里面发结婚请帖。

我兴奋过度,竖起全身的毛发,马上买票回武汉。

想到狗儿子之一马上要结婚,我就激动在座位上扭来扭去。我真他妈慈祥。

对坐的人投来看SB的目光,我忍不住朝他大声咧嘴笑。我真他妈猖狂。

没有任何准备,随便找个地方洗了澡直奔现场。

红毯上的二哥帅气逼人,莉莉美丽如花,14年的爱情长跑终于走到不一样的起点。

美丽如花的莉莉站在舞台中间,把手捧花交给身边的伴娘,说:“我希望能把幸福传递给我的朋友每每。”

主持人问伴娘:“请问这位同样美丽的伴娘,你现在是否有男朋友呢?”

每每眼泛泪光指着台下:“他就在那里。”

主持人大声说:“有请这位男生上台!”

文文径直穿过人群,像高中生穿过十以内加减法的试卷。

主持人问:“你们是否愿意在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继续将幸福传递下去呢?”

文文慈祥地摸每每的头:“我愿意。”

每每猖狂地扑到男生的怀里:“我愿意!”

现场顿时欢呼声四起,礼花筒又放了一轮,仿佛台上站着两对新人。

婚礼结束,我们去给小麦上香。

每每靠在文文的肩膀上,说:“有些人突然消失,是再也没有机会回来的。所以我想通了,一定要追回当初突然消失的爱情。”

文文笑了一下:“这傻姑娘,当初那么喜欢吃柚子,自己剥好却一口都不吃,一边看我吃一边流口水,等我吃撑了她再狼吞虎咽。”

“我无数次想,可以毫无保留地剥柚子给我吃的女孩,如果再爱我一次,我就再也不要跟她分开,结果她马上把剥好的柚子带到我身边,我就一把拽住她,再也不放手。”

我看着面前的几块砖,眼睛慢慢模糊。

印象里,小麦坐在车里朝阿俊等人招手:“走,我们一起去长沙摸后夏的光头。”

年幼的二哥把小狗埋在后院,对路边遇到的所有狗说:“小五,快过来。”

青涩的每每和文文像地下特工一样,挥动手臂时互换信件。长大后的每每和文文一脸幸福,站在朋友的婚礼舞台。


-8-

有种牡丹花,秋天种下,到了冬天生长骤停,来年春天继续疯长,开出美丽的花。

所以伸出手来,抓紧白云和新鲜空气。如果想他,就拼命写他的名字。如果被裁员,就拼命找工作。

如果想复合,就跑到千里之外剥柚子给他吃。如果想养狗,就买一条金毛,叫他小五。如果想停车,就早点刹车,千万不要让朋友们伤心。

文文说:“如果再爱我一次,我一定会抓紧她永远不分开。”

每每用力捏一下他的手:“我已经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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