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在1875年的夏天的一个早晨,旧金山的人们一醒来,就读到报纸上一段惊人的故事。一个女人因为自己的丈夫意欲将已怀身孕的她赶出家门而开枪打自己的太阳穴。
她的丈夫-其实是同居男友-认为她怀的不是自己的孩子,要她将孩子打掉,她不肯,所以男人就要她滚出家门。
男的是詹尼教授,是个占星家,女的叫芙罗拉,既是一个占星家,也是一个热心的降神家。
当时约三十岁,“是个矮小、丑陋、强壮的女人”。
男人一直不承认宝宝是自己的孩子,因为他觉得自己在生育方面是有问题的,而且,他认为芙罗拉和其他男人关系不明。
万幸的是,芙罗拉的枪法不太准,自杀未遂,第二年生下了一个儿子。
这个孩子在人间生活了40年,写下了19部长篇小说,150多篇短篇小说和3部剧本,是当时世界上收入最多、名气最大、声望最高的作家,被认为是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
到今天为止,他离开我们已经整整106年了。
他就是美国现实主义作家——杰克·伦敦。
01 生父成谜,那些年,他为了捞钱四处奔波,体验了社会百态,尝尽了生活苦楚
虽然他的母亲愿意以死明志,但他的父亲始终也不肯接受这个未出生的孩子,甚至选择远走他乡,断了跟杰克母子的一切往来。所以在小杰克出生8个月后,他的母亲嫁给了一个叫约翰·伦敦的人,小杰克就跟了继父的姓。
继父约翰.伦敦在和杰克母亲结婚前有过妻子,生了十个孩子。但妻子不幸死了。
和杰克母亲阴差阳错结婚后,因为杰克母亲盲目冒险乱投资,导致约翰几次生意失败,家庭生活变得贫困和失败。
杰克后来时常说,他不曾有过童年,他最早的生活记忆就是在贫困的压迫中,而这贫困的压迫是长期的。
杰克十一岁的时候,继父失业了。
杰克每天卖报纸挣点钱维持家庭。
后来,又做了罐头工人,在街头斗殴中练就了一身本领,成了小流氓头。
除了看书,他最喜欢的活动是驾驶船只。他经常把空余的时间都消磨在海岸快艇俱乐部周围,希望得到一个在船上工作的机会。
他竟然真的凭着自己勇敢和勤快获得了一些小工作,并且不久就能在狂风中收帆。
十三岁时他用自己打工存的两元钱买了只旧船,不断从实习中训练自己。
一年后,他成为了险恶的海湾上最高明的小船水手。
在一次海面上徘徊时他认识了劫蚝贼,并在之后的一周从他的保姆珍妮妈妈那里借了三百块买了一个老海盗的帆船,然后用这船开始了海盗生涯。
因为收入不菲,杰克认为这是一种光荣的冒险。
没用多久,十五岁的他就在最强大的劫蚝贼中博得了声望,他们认为他是最精明的水手,强壮,善战,能纵声大笑。
后来,机缘巧合之下,他被本州的一个警官招了安,作了渔巡队的警察,干了将近一年。
十七岁时,他应聘受雇于一艘开往朝鲜、日本、西伯利亚的捕猎船,途中他经过了严寒、风暴、最沉重的苦役的锻炼,参加了狩猎海豹的种种活动,并且在一次狂风暴雨中独自一人使得船顺利前进,不仅得到船主的赞扬,也使得那些原本不服气的人心悦诚服。
因为从小饱经摔打,能够参加水手们最野蛮的活动,所以他交了许多朋友,听了许多有趣的和可怕的故事。
五个月后,他带着工资回家还了债,然后在麻纱厂工作,一角钱一个小时,一天干十个小时,赚一元钱。
可是,几个月后,原本承诺给杰克涨工资的麻纱厂并没实现诺言,于是杰克辞了工,决心学习一种技能,去做个实用电学家,便到奥克兰电车公司去求职。
他对经理说他为了掌握技术什么苦都肯吃,愿意从最基层做起。
经理让他一天干活十三个小时,没有星期天,把他累得死去活来。
后来他才知道实际上有两个工人被他顶去了工作,那两人每月各四十元,共是八十元,而他一个月才拿三十元。
而且一个被他顶去了工作的人因为有一妻三子要养活,却又无法为生,自杀了。
这对于杰克·伦敦是一次极其深刻的教训,他愤然抛下了手里的煤铲。
这次拼命的结果使得他恨透了体力劳动。
显然一个人不做奴隶,就得做流浪者。
冒险的要求在他的血中开始沸腾。
于是,在一八九四年,他参加了从奥克兰去华盛顿请愿的失业者队伍,向东海岸进发。他途中因故脱离了队伍,便偷乘火车在北美大陆流浪,周游全国,以此为乐。
夜间他扒火车,吃饭时他在街头行乞。
为了证明他是大路(偷乘火车的强盗)最伟大的流浪汉王,他跟车警、乘务员捉迷藏,作紧张而危险的竞赛。
他曾经以流浪罪被捕,罚做了三十天苦役,在这里他又成为了龙头老大,亲眼见到了美国监狱里骇人听闻的现实,同时认识了成百的人,听他们的故事,了解他们的哲学,推测他们的出身。
出狱后他偷乘西去的列车到了加拿大西海岸,再从那做水手南下,回到旧金山。
这次特别形式的旅游给了他丰富的人生体验,尤其是贫困的流浪汉的体验。
他明白了一个道理:最能够关心穷苦人的往往是穷苦人。
这次流浪也让他意识到,只有接受教育,做一个小说家,他的生活才有意义,他才能够快活。
于是,他在十九岁时进了奥克兰中学一年级,准备考大学。
他平时上课,在周末就去做零工赚取生活费。
一八九七年,21岁的杰克·伦敦进入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UC Berkeley),但之后由于资金短缺而从伯克利辍学。
他曾经希望靠劳动为生,继续读书,却发现那几乎是个幻想。
他在一家洗衣作坊工作,累得半死,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读书。
他很茫然,不知道该向何处去。
生活就是如此,总会有许多的力不从心,许多的不遂人愿和疲惫不堪。
在他的读书梦濒于破灭时,阿拉斯加发现金矿的消息传来,给他带来了新的希望。一八九七年三月,在他异父异母的姐姐的资助下,杰克·伦敦踏上了淘金之旅。
但是淘金并不顺利,西北骑巡队限定每一个开矿者除了付一千磅食物还要给五百元现金,否则就要在一个叫育空的地方把他们赶回去。
杰克和另外三个同伴想办法筹备了八千磅物资在寒冬到来之前克服了重重困难,经历了千辛万苦来到了靠近北极的育空河,在那儿度过了冬天。
在到育空河流域去的路上,伦敦的巧妙的驾船技术得到一次精彩的表演机会。并且凭借着自己厉害的技术挣了三千元。如果不是因为时间紧张,他们原本还能赚多五千块。
可惜他们并没有新鲜水果和蔬菜,杰克·伦敦得了坏血病,只好回家。他和伙伴们驾了一只船,用19天走完了1900英里的航程,来到白令海峡,从那里回到了奥克兰。
然后,他发现继父已经去世了。
他感觉到深深的悲哀。
为了负担家庭生活,他又开始打零工。
人生,总有一些事情需要我们自己去处理。不论有没有人帮助,不管有没有人帮忙,属于自己的,再苦也得撑下去,再痛也得扛下去。
02.纵然生活多艰,文学路上,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杰克·伦敦从10岁起就不得不半工半读,只要有可能,他就会把时间都用在读书上。
不满9岁时,杰克·伦敦就已经熟读了华盛顿·欧文写的西班牙旅行记《阿尔汗伯拉》。
他还读了一些从雇工那儿借来的一毛钱一本的小说,他抓到什么就读什么。
杰克·伦敦11岁离开牧场来到奥克兰,在免费的公共图书馆里如饥似渴地读着能借到的每一本书。
到16岁之前,他一直是做工—读书、读书—做工。
他饱读他所渴慕的书,他在床上读,在饭桌上读,在去学校时的路上读,在别的学生玩的时候读。
而且他有一个非常有趣的习惯,他的床头墙上,镜子上,窗帘上,橱柜上都贴着各种各样的小纸条,将在阅读过程当中印象深刻的事件或者精彩的词语以及心得体会随手抄在纸条上,并将它粘贴在手之能及的各个地方,为他日后的创作提供了极大的方便,极大地积累了他的创作素材。
在海上作劫蚝贼的时候,每次喝过酒以后,他还是会钻进船长室,锁上身后的门,打开他所钟爱的书。
作海上警察的时候,他也总是在夜间读书到天亮。
高尔基说:“书籍包含着我们的先人,以及我们同代人的灵魂,书籍似乎就是人们在全世界范围内对本身事业的谈论,就是人类心灵关于生活的记载”。
然后有一天,在他母亲的劝说下,他开始写作参赛,并得了第一奖,获得二十元。
这是他最快乐的时候。
只受过小学教育的杰克·伦敦第一次显露出他的创作才能,这要归功于他平时的勤奋学习——他认真阅读文学大师们的优秀作品,并且养成了作笔记的习惯。
流浪归来以后,他开始大量阅读。
他读过圣西门、傅立叶、蒲鲁东的作品,明白了私有财产的罪恶;他甚至读马克思的《共产主义宣言》,大体懂得了共产主义是怎么回事。
为了读书他十九岁时进了奥克兰中学,准备考大学,在奥克兰中学读书时他在学校的报纸上发表了小说《小笠原群岛》,连载了两个月。
这样,他从事文学的兴趣更浓厚了。
在育空河的冬季营地里,他也读了许多书,如达尔文的《物种起源》,斯宾塞的《首要原理》、马克思的《资本论》,还有弥尔顿的《失乐园》和布朗宁的诗。
在这一段时间里他已经勾勒出了一些小说的轮廓,后来写了出来,为自己赢得了不朽的名声,也让克朗代克的一些人和狗的故事广泛流传,其中便有《野性的呼唤》里巴克那只狗和其他一些人。
从育空河回来以后他大约有了一点钱,便又读了许多书。
他读得很辛苦,每天工作19个小时。
他读经济学,读历史学和历史著作,读生物学、人类学和哲学,也读了大量的文学作品。
在他的长篇小说《马丁·伊登》的主人公马丁·伊甸身上人们看见了对这段极其艰苦的读书生活的细致刻画。
尽管开始时稿子次次都被退回,杰克·伦敦却仍然挤出时间来写作,继续写新的题材。
最后《大陆月刊》发表了他的第一篇小说——《给猎人》,稿费只给了五元钱。
不久,《黑猫》杂志又出40元要他写一篇小说,这样,总算有了转机。
从那以后,他开始考虑是否继续写作。此时,邀请他到邮局工作的信也来了,工作稳定,每月工资六十五元。
在两难抉择时,他母亲给了他支持和鼓励,认为他是个可以成功的天才,应当继续写小说。
于是,他开始正式规划他的写作计划。
他看了大量能够到手的书,规定自己每天写一千五百字,没有一天的读书和写作时少于十六个小时的。
只要他身体状况允许,他就强迫自己工作十九个小时,每一星期工作七天。
他认为:劳动能比信仰移动更多的山。
而他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每月能挣到十至十五元了。
发表他作品的杂志的范围也慢慢变大了。
杰克·伦敦的第一本小说集《狼的儿子》出版后,立即为他获得了巨大的声誉和相当优厚的收入。
慢慢的,他变得功成名就,在一九一三年,成为了当时世界上收入最多、名气最大、声望最高的作家。
他一生靠他的著作赚了足足一百多万。
03. 为钱所困,这么些年,钱都去哪儿了?
杰克.伦敦一辈子为钱所困。
从他刚开始能做事起,他就在为了生活而赚钱。
后来,他成了著名作家,赚钱容易了,他也还是在负债。
他负债很重,欠各商店的债,欠当铺的债,欠朋友们的债。
尽管他靠著作赚了足足一百多万,但是每次钱到时几乎从来不归他所有。
他总是先用掉,然后绞尽脑汁去弄钱。
他每年从写作收入七万五千元,却支出十万元。
他所欠的债从来不少于两万五千元;时常是五万元。
他总是在找各大出版社或者杂志社预支稿费。
他花费高价买种马和运货的马,花费巨额打造了一搜破烂的船,又花高价买了一千一百亩地经营农场。
他收留大量的从监狱释放出来的罪犯做工,对于任何来工作的人,在吃过三四天公道的饭食以前,都不得凭任何理由打发他。
一九一三年畜牧事业达到最高峰的时候,他所付出的工资就达到美元三千元的高额,员工足足有五百余人。
除了负责养活的工人之外,还有不断增加的亲戚、亲戚的亲戚、朋友、朋友的朋友、宾客、难民、食客和各式各样的寄生者。
几乎他所有的朋友都借他的钱,不是借一次,而是不断地借。
但从来没有一元归还。
他从邮局收到成千封讨钱的信,他打发了一大部分。
完全陌生的作家们来信请求在他们写作长篇小说时得到补助,他就按月寄给他们钱。
社会主义的报纸财政困难时,他为他所有的朋友们出钱订阅。
当社会主义者或劳工组织者被捕时,他为他们出钱辩护。
当各地罢工因缺乏维持费行将失败时,他为他们出钱办流动厨房。
总之,慷慨对于他来讲,就像呼吸一样自然。
据他姐姐说,他所赚的钱有一半都给了别人。
有时候,别人问他要钱,他自己没有,他就出去借。
他自己花钱很少,吃的穿的都很简单。
他把大量的钱用在他的朋友们身上,用在招待客人们上,永远不指望报答。
正如那些开辟加利福利亚的淘金者,他排斥金钱,因为钱赚得那么容易,那么多,他借着挥霍金钱对世人表明,他不愿做钱的奴隶。
他滥用他的田产,他的智力,他的钱,他的友情。
04. 像一道白色的火焰烧过一生的天空
《热爱生命》是杰克·伦敦创作的中篇小说,首次发表于1907年。
这篇小说通过讲述一个孤独的淘金者在荒原上陷入困境,最后克服困难,得以生存的故事,充分展现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表达了作者对生命的热爱与敬畏。
杰克·伦敦在他有生之年总是说,他愿有短暂而快乐的一生。他要像一道白色的火焰烧过他一生的天空,把他的思想的影子烙进每一个人的头脑。他要烧得有力而光明,把自己烧得净光,绝对不愿做行尸走肉,当工作完结生命耗尽时,就要把自己结果。
1916年11月21日,星期二,杰克·伦敦计划第二天去纽约,而且打算中途绕道去看看芝加哥赛牲会,买一些良种牛,但是那天晚上他却服用了过量的吗啡身亡。
他桌上有个本子,上面写了些计算药量的数字。
那时他患着尿毒症,但医生认为把尿毒症看作他的死因是不能叫人信服的。
那么只有两种解释:自杀,或者是计算药量错误。
从他白天的安排来看,不像是自杀;但那么重要的药量计算竟也会出错也叫人难以接受。
虽然不能确认杰克是否是自杀,但他去世前的那段日子身患重疾,眼睛失去了光彩,竭力以酒浇愁,在公众场合发酒疯,这都是因为脑筋在写作方面消耗得太过,他的精神一直在重重重压之下,他自己都害怕有一天会崩溃。
不过,像一道白色的火焰烧过他一生的天空,把他的思想的影子烙进每一个人的头脑。他确实做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