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我过的挺自卑。
自卑,仅仅是因为数学不好。可是那时候,我很瘦,皮肤很白,声音很轻柔,喜欢安静的一个人在房间练毛笔字,没事的时候,只喜欢看书。从来没有意识到,我是一个有优点的人。
为什么数学不好呢?因为我长久的没有分清6和9的区别。实在搞不明白,6掉个头,为什么就变成了9?
即便已上小学二年级,因为这个问题困扰着我,坐在教室里常常用舌头触摸口腔里缺的一颗牙齿。因为想不通这个问题,导致不喜欢数学。
那些可爱的老师们,没有人为我解答这个问题。放学后,常常被留下来。童年似乎很暗淡,觉得自己是一个没有前途的人。
长大后的我,依然很白,但胖,早已不练习毛笔字,经常笑,性格开朗。我的数学依然不好,看不懂抛物线,不会做几何题,分不清各种集。
很少给身边的朋友提起这些。早已用自己的方法将自己治愈。
当初看《这个杀手不太冷》,马蒂尔德问里昂:人生总是那么痛苦吗?还是只有小时候是这样?总是如此。
我哭的像一个傻缺。
朋友有天对我说:看你每天都很快乐,没有烦恼,真好。
“世上没有永远快乐的人,每天傻乐的人,那一定是傻瓜,因为知道生活的艰难,所以不想辜负每一天。”
对,这就是我的生活哲学。
经历了数学这件事,觉得未来的生活没有什么可以让我屈服。
后来,喜欢上了一个男孩。全世界的男生,我只看的到他,他挺拔俊逸的身影真的亮瞎了我的双眼。
日日期盼他踩着七彩云霞来接我,但是他不喜欢我。仅仅是他看向我的一眼,仿佛看到了路的尽头。
他喜欢一个小蛮腰的矮个女生,鼻翼两侧有微小的雀斑,笑起来的时候像天使,关键是写得一手好文章。
那时候,我有些忧虑。仔细思量,他喜欢这个女生也挺好,毕竟她长相甜美,性格好。不像我脾气暴躁,一定会伤害到他。
默默关注他的生活,一场漫长的暗恋之旅就这样痛苦、无望的开始了。更多的时候,我在乎他写她的点点滴滴。
他跑到她的城市,陪她过圣诞节;陪她去重庆吃火锅;陪她看电影放烟花……一切需要的或是不需要的,他都会义无反顾的去做,骄傲的把她写的文章发布到朋友圈,引来很多人点赞……他们建立一个公众号,专门写属于他们的故事。
写不下去了。我偷偷关注他们,就像一只躲在黑暗角落,偷偷闻着厨房飘来香味的老鼠,胆怯懦弱。
那时候,我为他写了很多情诗。无法像普通朋友那样问候,为了能继续关注他,装作若无其事的加了很多我们共同认识的人。
突然,有一天,发现在我的小半辈子里,喜欢他,尽然已有十年。
后来,听说她已不在系统的看书写作,他们共同开的公众号已经好久没有更新,日子过的如这世界上任何一对普通的男女。为生活奔波,疲惫不堪,没有梦想的未来。
而曾经,我以为他们万丈光芒,永远无法企及。
不知不觉中,我比他们走出了更远。我想,如果有一天,她再拿起笔写字,不一定比我强。即便如此,他还是不会喜欢上我。
去年十月的某天,我回到家乡。路上我们偶遇,远远的就闻到了他的气息,喉头发紧,拼命吞咽口水。
走近,似他又不似他,皮鞋上满是灰渍,小腹微凸,黯淡无光的脸色,头发油亮,手指甲微黄,穿的那件花格子衬衫也不那么得体。
点点头,擦肩而过。我们真的好久未见。
让某些比你厉害的人,成为你的假想敌,你也会慢慢变的厉害。有一天,你会发现,你比自己想象中更厉害,走的更远。
在转身的刹那,眼泪即将滑落,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流泪。强忍泪水,扭头对他的背影喊道:谢谢!
他站定,吃惊的看着我。
当然,他永远不会知道我的那些小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