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上学的五年,没记住火锅,没记住干锅,也没记住毛血旺。只记得小面和抄手。最念念不忘的还是老麻抄手。
第一次吃老麻抄手,是和舍友去大学城的美食城,店家好心提醒第一次吃可以先来点微麻或中麻试试,可我还是毅然决然点了老麻。第一口吃下去,麻麻的感觉充斥了整个味蕾,接着再吃一口,仿佛口腔里的所有细胞都开始跳动起来,一口咽下去,麻味顺着喉咙滑下去,紧接着喉咙一紧,呼吸变得有些许困难,可还是止不住想去吃,然后一口又一口,口腔的细胞跳动到失去知觉,感觉不到舌头的存在,只觉得自己的喉咙越收越紧,几近窒息。然后自己就跟狗一样一边吐着舌头喘着气,一边接过舍友递过来的手纸擦着额头上豆大的汗珠。我差点哭了出来,因为,太TM麻了。明明有清汤,微麻,中麻,可是我偏偏喜欢找虐点个最重口的。就跟第一次吃疯狂烤翅,点了十二级变态辣“黯然销魂”一样,吃完变成了性感的香肠嘴,只可惜没有拍照留念。
第一次吃老麻,就爱上了。用现在流行的网络语来说,觉得它和外面那些妖艳贱货(辣)好不一样。
在第一次吃完老麻我脑子里就冒出一个段子:
男的带女的去吃老麻抄手。然后在女的吃到中途的时候来一句“做我女朋友吧。这抄手味道怎么样?”
女:“好麻。”(好嘛)
于是,表白成功,顺利牵手,促成一段美好姻缘。
那时候我还是只狗,嗯,在学校吃狗粮那种。我幻想着我的他如果能这样给我表白,那我的狗生就完美了,对,结束单身狗生涯简称狗生。
可最终我的幻想破灭了,我连一句表白都没有听到,就跟他在一起了。怎么在一起的?就那样在一起了呀。鬼知道我经历了什么。
后来我问他:“你为什么会看上我”?他说,你屁股大,我妈说了屁股大好生娃。然后我感觉我就焦了,烧焦的焦。
我们一起吃过很多美食,最念念不忘的,还是老麻。每次必点,都是老麻。我们相对坐着,开吃以后便不再说话,不是没有话题,而是,麻到无法呼吸,麻到说不出口。重庆闷热的夏天,人就像蒸笼里的馒头。可我偏偏最喜欢在夏天吃老麻,身上的汗永远干不了,再来一碗老麻,那就真的是汗如雨下。可是,这样才叫酣畅淋漓啊。他来学校看我,吃的是老麻,我去长寿看他,吃的也是老麻。我和他,有很多不同,因为南北差异,一起做饭会吵得不可开交,可只有在一点上,我们异常的默契,那就是,吃老麻。
毕业后我回了宁夏。然后一直不停地在寻找重庆的味道。因为,只有味道里,才会留存着记忆。
寻找了很久,后来,终于在银川吃到跟大学城一模一样的老麻,我发现后第一时间打电话告诉他,说我在吃老麻,那感觉,就好像回到了大学时代,回到了重庆,回到了我们一起吃老麻的时候。习惯了重庆的夏天,银川的夏天我一点也不觉得热,可还是吃老麻吃出了一身汗,一把鼻涕,一把泪。就像是久别重逢一样。为了这个味道,我整整找了一年多。第二次,我们一起去吃了老麻,跟以前一样,面对面坐着,不说话,吃的一把鼻涕一把泪。吃完我问他:“你想家吗?”他说:“有点。”我说:“我会对你负责的”。
后来再去吃老麻,有时候他加班,不能一起吃,我就打包带回家等他一起吃。有次我打包去坐公交车,我听到旁边的人小声说,闻到了泡面的味道。我只是笑而不语。真可惜,你一定没吃过老麻,没体会过从舌尖到喉咙一点点麻到失去知觉,麻到无法呼吸的感觉。还有,和最爱的人,一起吃老麻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