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刨开大的夸张的行李箱,抽出一本书,《雾都孤儿》。
从图书馆看到它的时候,并排放着两本比它更崭新的,我却没有犹豫,而是径直向它伸出了手。
一本破旧的《雾都孤儿》,封面折痕众多,纸张泛黄,印刻着很多读者翻阅过的足迹。
同一本书,新书和旧书,我偏爱读旧书,好像在翻开的那一刻,无数书中的故事,读者的经历,无数的人间疾苦,爱恨别离,都纷至沓来。
旧书,比新书,有意思多了。
2
抱着书,坐在桌前,总觉得还缺少点刻苦用功的氛围,想了想,跑到客厅和弟弟的卧室,找了一摞书摆在旁边。
找书的时候偶然看到一本朋友赠予我的书,《海上灵光》,是许嵩的书。
翻开来,文字中间配着很多插图,这些画面里,有些是摄影师镜头下的他,有些是他镜头下的希腊风物。
对,他去了希腊。2013年。
其实我很久没有关注他了,他最近出了很多新歌,当然我肯定是听了的,但没有细听,没有像以往一样通过歌了解他的近况,他的思想,他的经历,他的生活。
以前的我,是一个只听他的歌几秒钟,就能立刻叫出歌名的人,而如今,歌唱完了,我还一脸懵逼,嗳~这首歌叫那啥~啥来着,怎么这么熟悉。
想象之中?
七号公园?
嗳不对,肯定是星座书上!
哦,是.......蝴蝶的时间啊......
一个人,如果你很久没有留心关注过他,他是真的会被你淡忘的。
就像我此刻翻开书,看到黑衣墨镜的他,陌生的感觉竟然那么强烈。
我甚至在感慨,他真好看。
以前的我,是从来不会这样感慨的。
一般当一个人第一次或很少见一个人的时候,才会有诸如此类的感慨,再或者,这个人真的很久没有见到对方了,也会有感慨。
因为陌生,才有感慨。
3
我停留在那一页很久了,他双手插着裤兜,那是他惯有的动作。
靠在身后白色的宫墙上,一成不变的发型,戴着墨镜,转头望向远方,侧脸轮廓精致好看,当的起“棱角分明”这个美妙绝伦的词语。
我一直说我喜欢的歌手是许嵩,只要是和我有点熟的人都知道。
我以前也想着有机会去看他的演唱会,以前也买过很多张他的海报贴在床头的墙壁上,也经常单曲循环他的歌。
我以为我很喜欢他。
直到有一天,我闺蜜说,今天是许嵩的生日嗳。
我愣了愣,什么?生日?他生日几月几号?
原来,我从来都不知道这些,我还不如一个不喜欢他的人了解他。
那时候很多事都能想起来了:
高中同桌发了一篇文章给我,说许嵩的歌收入了语文课本。
我不知道。
大学同学说,你怎么不选许嵩的歌来唱,你如果选的话,肯定biubiubiu全都能选上唱一遍。
我尴尬的笑了笑说,其实我一首都不会。
生日有个朋友送了许嵩全套专辑给我,说,我知道你肯定已经有很多了,但我还是送了你这个,因为我觉得,你最爱他。
其实他不知道,我从来没有买过许嵩的专辑,甚至连买专辑的想法都没有萌生过。
我说我爱你,但我从未为你做过什么。
4
我没有像其他喜欢你的人那样,去看你的演唱会;
我没有花钱买过你的专辑,没有买过你的书;
我没有深入了解过你的生平;
我没有看过你以前的微博;
我不会唱你的歌;
~~~
以前提到你,我还蛮激动,现在提到你,我形容寡淡;
以前我好歹听你的歌,如今连你新出的歌名都叫不上来;
我知道你现在的歌,情情爱爱都少了,你早都长大了,成熟了。
我也长大了,我也开始嘴上说着爱,心里不甚在意了。
但我仍然告诉自己,我的爱才不流于表面形式呢,我的爱放在心里,真爱放在心里就够了。
其实我们都知道,真的爱一个人,总会为他做点什么的,心里的爱有屁用。
我说我喜欢你十年了。
狗屁十年。
有些感情就是这样,别人都以为你喜欢对方,你也这样以为,其实你连自己都蒙骗了,你说不出真相,你说不出早就不喜欢了。
疏远了,陌生了,淡忘了。
5
把旧手机里几百张照片传到新手机,对于我这个懒人来说,委实有些不乐意。但若就此放弃,心里总觉得不太开心。
就像我说,我早已不喜欢许嵩,心里却也因为这个闷闷不乐。失去,终归不是什么令人开心的事情。
后来照片传到新手机里不到一天,就被我不小心删光了,当时倒也急得找百度搜方法,却在看到那些繁琐的过程时,撇撇嘴,关闭了网页。
得了,有生之年,还是该学会边拥有,边清零。要不怎么有人说,聪明人在生活中做的是减法,笨的人做的才是加法呢。
你以为有什么能够天长地久?能够永垂不朽吗?
你莫不是傻了吧!
就像最近公众号作者猝死的事情,许嵩在歌曲里唱道:
多少事努力很久也没有个结果
哭丧了脸却发现更糟的已来也
多少人一心攀爬生命中的高点
直到猝眠 壮志合眼
我们总把外在的东西看得太重了,大到舍不得工作,舍不得名利,小到舍不得删几张无用的照片,忘记几个无用的人。
其实人活一世,不过须臾数十年,什么都不重要,开心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