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桂岩做山盱县通判的时候,在洪泽湖边建了一所房子,会集宾客在其中饮酒赋诗。
一晚,酒席正热闹时,闯进来一位客人,鞋帽又脏又旧,辫子的头发有些披散在两耳边。他叉手作揖,然后坐到宾客的上首开始吃喝,毫无愧色。
诸位宾客纷纷问他姓名。他道:我姓姚,号穆云。浙江萧山人。
又问他有什么本事,他道:能耍剑。
于是他从口中吐出小铅球一颗,滚入手掌中变成一柄一寸多的剑,剑端冒出火光,闪烁如灵蛇吐信。
宾客都屏住呼吸,无人敢发出声音。主人怕吓到大家,再三请求他收起此剑。
他道:剑不出则已,出则杀气越来越盛,一定要斩掉一样活物才可以收回。
通判道:除人以外,都可以。
姚穆云见台阶下有桃树,用手一指,一道白光飞至树下,绕树飞行一圈,树顿时无声倒地。他又从口中吐出一丸类似的小铅球,与桃树下的白光撞击,只见两条虬龙互相搏斗,直上青天,满堂的灯烛忽然尽灭。
姚穆云一边操弄丸子,一边遍视宾客。宾客越来越害怕,有的甚至长跪不起。
姚穆云微微一笑道:结束了。用手一招,两道光急速飞入掌中,又变成两颗丸子,吞入口中,但嘴里看起来又好像什么都没有,接着又大吃大喝起来。
一群宾客请求当他弟子传授技艺。姚穆云道:太平之世,学这个有什么用?我有剑术,却没有点金之术,所以才到这里来。通判于是赠给他白银百两,留他住了三天才离去。
2016.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