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凡一直认为耐心是自己为数不多的优点,不然自己也不可能碌碌无为的在北京从十八岁耗到二十七岁。他觉得这种耐心在等人的时候尤为可贵,不管他等的人晚到五分钟还是两个小时他都会说;没事,我也刚到。哪怕他早到了一个小时。然而这种耐心在找人的时候又有些多余。就好比现在,他拨了第一百个电话,话筒里依旧是‘您拨叫的号码已关机’。这让他很烦躁,那感觉就像是过去他挥舞着满分的考卷回家,却发现爸妈还在加班。看了看车站门口的大钟,时间已经是下午五点,他终于决定试试其它的办法。打电话给许晴晴问问情况。
“她想一个人静一静关机很正常吧,话说,你跑那干嘛?”
“……我怕她想不开投海。”
这个借口他想了三秒,然而讲出来以后许晴晴劈头盖脸的就骂了回来。
“你丫写小说把脑子写坏了吧。”
周凡忍不住叹气,也许自己的脑子确实是坏掉了。干嘛要玩什么惊喜,这么多年来哪次惊喜不是悲剧收场呢,写了几年的小说就卖出去一本,磨了半个月精心准备的剧本文案老板看都没看就毙掉了。他渴望北京给他来个大大的惊喜,却没想到让他成了个彻彻底底的悲剧。
随便聊了两句挂掉电话,他下车走向了一个卖炒面的三轮车。车站边上有家美国加州牛肉面,红底黄字的招牌上蒙了一层灰,黄色的塑料字也缺了点笔画,玻璃的店门有几条大裂痕用透明胶布勉强维持着。他想与其进这种店,不如吃路边摊。
卖炒面的男人跟周凡差不多大,可能比他还小点。看到有人过来,那个年轻人赶紧打着了煤气灶。
“面条,河粉还是炒饼?”
“河粉。”
卖炒面的年轻人打了个鸡蛋在锅里又迅速撒了把豆芽,大火翻炒了几下,最后抓起一把河粉丢了进去。
“加肉吗?”
“加吧。”
“辣椒吃不吃?”
“加一点。”
周凡掏出了一张二十,卖炒面的年轻人刚把两片培根丢进锅里,他把手在发灰的围裙上蹭了蹭接过钱开始找零。
在等待间,周凡盯着火车站的大门口,这个时候来往的人并不多,他有时间去大略的观察每个人。听着旁边叮叮咣咣炒面的声音,发现刚才的烦躁莫名其妙的消失了。
过了三分钟,周凡端着热腾腾的炒河粉回到了自己的车旁边,海风带着一股说不出的清香吹的他很舒服。他一直以为霾是没有味的,想来怕是自己在北京呆的时间太久已经习惯了雾霾的味。
左手端着碗,周凡用嘴咬开了一次性筷子,他本可以把碗放在车顶,但不想把碗底的油弄到车上。这辆黑色低配两箱福克斯是他去年分期买的,上的河北牌,保养的不错,现在看着还很新。
河粉吃到一半,有一对大学生情侣从那间美国加州牛肉面里奔了出来。女生扎着马尾,男生留着毛寸,两人看起来像是在吵架,女生走的很快,男生提着自己的双肩背包快步跟上捉住女生的左臂,而女生一甩手轻易就挣开了没用力的男生继续快步往前走。也不知是被甩开有些错愕还是犹豫该不该继续追,男生当场呆住。正快步走的女生发现男生没跟上来就回头放缓了脚步。正发呆的男生见状马上快步跟上,而此时女生又马上扭头就走。
周凡笑的差点噎住,他一直以为网上关于这一幕的段子都是夸张产物,没想到居然是真的。既不想被追上又不想别人放弃这到底是怎么个意思,也许所谓追女生就是这么个追法?盯着那对追逐情侣走进火车站,他忍不住开始猜想他们会去哪。兴许是北京?男人怀抱着远大志向,女人憧憬着甜蜜爱情。奋斗个几年,男人碌碌无为,女人转投它人怀抱,亦或是男人功成名就,渐渐对年华不在的女人失去兴趣。他把那些现实到烂俗的桥段从脑海里抹去,对于爱情的患得患失其实他没有太多感触,因为他来北京时是一个人,走的时候很有可能还是一个人。
吃完了炒河粉,周凡又去附近的小卖部买了瓶可乐,回来的路在有个男人拿着罐八宝粥迎面走来,擦肩而过时他眼角的余光看见那人脖子上有条蜈蚣似的疤。走了两步,他心想这种疤平时可见不到,于是侧过身子想再看一眼,结果一转头却发现那男人也以同样的姿势看着他。
那男人的脸像干枯的橘子皮,似乎只有那双浑浊的眼睛里有水分。对峙中周凡感觉到了一丝敌意,他皱起眉头,站直身子,握紧了手里的塑料瓶。那男人看了他片刻,然后转身快步离开了。
男人的背影让周凡想起自己还没决定靠写作为生的时候,曾学一个朋友的样子写过几篇讲杀手的短篇小说。其中有一篇讲的是一个习惯就地取材的杀手。剪刀,钉子,衣架这些毫不起眼的东西都能成他手里的杀人利器,而他最离奇的一次杀人经历就是用八宝粥的盖子抹了别人的脖子。这篇小说周凡到现在都没写完,因为他一直都没想好这个杀手是怎么死的。
除了杀手之外,那个男人还让他想到了自己十九岁在干快递的时候发生的一件事,有一次他送包裹,开门的是一个穿薄纱睡衣的丰满女人,他抬头看了一眼那女人快爆起来的胸,然后女人的屋里窜出个醉醺醺的男人来,抓住他的衣领就扇了一耳光。他被那一耳光打的有点蒙,再加上一时血冲脑门,便还手三拳两脚把那男人打翻在地。那一次还算幸运,没吃上官司,不过工作还是丢了。
就因为瞟了一眼胸就要挨打,这事想来有点好笑,卓别林和周星驰的电影里常会用这个段子。不过,大多数幽默,特别是黑色幽默,好不好笑取决于,你是故事的主角还是故事的观众。他现在也觉得这件事很好笑,这大概是因为他已经把过去的自己当成了其它人。
收起思绪,周凡拧开手中的可乐,开始想刘敏现在会在哪。既然来了葫芦岛,那很大几率就是来看海,去附近的海滨公园找找应该不会错。有了目标,他灌下一口可乐,凌冽的冰爽让他为之一振。以前他平均每天要喝掉两瓶的可乐,去了刘敏的店以后喝的就少了。因为只要他一买碳酸饮料刘敏就会给他换成各种口味的茶。问其原因当然是可乐对身体不少,坏牙,钙流失,而且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每次到这最后一点刘敏都会缄口不言,问也不说。其实他知道,那所谓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可乐杀精。
周凡以前是不信这回事的,也不在乎。现在想想,自己胯下亿万子弟兵还没出征,就被来自大洋彼岸的饮料给杀的元气大伤,实在是悲剧。想到这他顿时对手上那半瓶可乐失去了兴趣,勉强又喝了一小口然后就拧上盖子扔进了垃圾桶。之后他想应该去附近的海滨公园碰碰运气。
然而不知是不是刚才的浪费行为触怒了老天,他刚刚把车子发动起来,天空中就飘下了雨滴,没等他开出停车场淋淋的小雨就变成了瓢泼大雨。他只好停车熄火看着老天爷帮他洗车。雨滴不断啪嗒啪嗒地撞击车顶,很久以前他就有一个梦想。那就是买辆车,等下暴雨的时候他舒舒服服的躲在车里。如今这个梦想实现了,下雨了,有车了,但却没有一点他想像中的感觉。他想了许久才明白,那时他想的是自己有辆车,有要去的地方,车里可能还有他爱的女人。现在,车里就只有他一个人,而他又不知道该去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