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6号,我左手拖着行李箱,右手牵着多多,迈上了去往苏州的旅游客车。
多多是一只四个月大的萨摩耶犬,长途汽车站明文规定不允许带宠物上车,我只好偷偷将多多塞进行李箱中,等车子发动了才抱它出来透气。
多多很乖,一路上没有发出声音,它蜷缩在我的怀里,像个小小的婴儿。
客车到站时,已是下午,太阳高高的挂在天空,散发出的热度足以让整座城市沦为烤炉。
我抱着多多下车,它已经尿了三次了,好在我提前准备了最小号的尿不湿,它并没有弄脏座位。
这是我第一次独自离家远行,而我的家当除了多多和一些不值钱的衣服外,就只有银行卡里的四千块钱。
面对这座偌大的城市,我的感受就剩孤独和迷茫。
许初阳打电话给我的时候,我正在与旅店老板讨价还价。
看见手机屏幕上闪烁的三个大字,我飞快的从钱包里抽出一张百元大钞,甩在了收银台上:“好,一百就一百!”
老板递给我一张门卡,然后告诉我,房间在二楼,右拐第一间。
他说这话的时候,我的手机一直在响,我没有接也没有挂,放任它响个不停。
当我关上房间门,准备给多多喂食时,它又一次响了起来。
我接了。
许初阳问我在哪里。
我说,我在苏州。
他有些惊诧的问,你怎么跑过来了。
我说,旅游。
他又问,你在哪里,一个人吗。
我说,还有一条狗。
他笑了。
我也笑了。
我告诉了他地址,他很快就出现在我的房间门口,一如既往的小寸头,一如既往的憨厚笑容。
他不是很帅,没有小说里各种华丽的形容词。
他是个阳光的大男孩,五官刚毅,面容干净,每次见到他时,他总是笑着的,好像永远都不会生气,两个小小的酒窝凹的很深。
许初阳一看到我,就说:“钟千千,几年不见,你的胆子变大了不少啊。”
我承认,我和许初阳的关系有些扑朔迷离,他是我的小学同学,陪我坐了三年同桌,小学六年,我只喜欢过他一个人,我曾经用铅笔在他的课桌上写过520。那时候,阿拉伯数字的我爱你,比文字要受欢迎的多。可惜铅笔字过于脆弱,还没等他看见,就被他的衣袖给蹭花了。
小学时,同桌之间流行画三八线,谁要是超过桌子上的那条线,那么就会被另一方掐拧抓挠,各种对待。我和许初阳也画过三八线,他经常让着我,我们桌面的分布永远都是我7他3,所以他老是超线,老是被我打。
我们两个其实并非一类人,我是学渣,他是学霸,老师为了让他辅佐我学习,才把他安排到我旁边的座位上,可惜,他没帮我的成绩搞上去,反而被我拉下水了,每天上课的时候,他被迫帮我传纸条,被我拉着讲悄悄话,陪我玩剪刀石头布。
所以直接导致他六年级下学期的期末考,从全班第一的排名跌到了第二十名,他的父母意识到大文章,不假思索地将他送到一线城市上中学。
从那时起,我们就失去了联系。
直到一个星期前,他加了我的QQ,告诉我说,他在苏州。
我很淡定的回了一个哦。
今天上午,我在QQ空间里发布了一张在候车厅里的自拍照,许初阳的电话便追来了。
我冲他笑了笑:“别高看我了,我的大胆都是装出来的。”
我邀请他进来,许初阳开玩笑似的说:“孤男寡女的,你不怕我对你有什么越轨的举动吗?”
我给他倒了一杯水,递到他的手边:“那我就放狗咬你。”
许初阳盯着地上丁点大的多多,笑的前仰后合:“就怕它还没学会咬人这个技能啊。”
“带着一条狗出来旅游,全世界也只有你钟千千做的出来。”
接着,他陪我去了苏州乐园,我们做了两次过山车,都是第一排的位置。
他说,他每次坐过山车时,都喜欢坐第一排,可惜位置是双排的,他旁边的位置几乎无人敢坐。他很希望,有人能陪他坐一次。
于是,我就成了有人。
风在我的耳边呼啸而过,濒临死亡的恐惧让我下意识握紧了他的手,我大声的对他说:如果我死了,请告诉我的爸妈,我很爱他们。
他说,傻瓜,如果你死了,我也会死的。
我认为,很多事情的发生都是理所当然的,从苏州乐园出来的那天晚上,他吻了我。
我们正在一家川菜馆里吃饭。
他一嘴的鱼腥味,而我,正在挑青椒。
这不是我的初吻,但在我对吻的所有记忆中,这个鱼腥味的吻是最深刻的。
我没有抗拒,其实我讨厌吃鱼,但我喜欢这个嘴里有鱼味的男人。
那天,众目睽睽之下,他握着我的手对我说:“千千,其实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没放弃喜欢你,我本来想,等我大学毕业了,我就回去轰轰烈烈的追求你,但是情况有变,我们提前见面了,从见到你的第一眼,我的心跳就开始变得不规律,我还有一年才能毕业,我等不了那么久了,我现在就想问你,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
我强装镇定的回答,好吧,我愿意。
他特别高兴,沿途给我买了许多漂亮的衣服。
我大专刚毕业,这次出门相当于是毕业旅行,许初阳让我留下来,在苏州长期发展,我拒绝了,我是一个十分念旧的人,只愿意活在自己的小圈子里。
他也没再多说什么。
我在苏州呆了整整一周,玩遍了大部分的名胜古迹,回家前,我在商场选购了一些特产,许初阳抢着帮我付钱,我抢不过他,就偷偷的给他买了件毛衣。
他挺高兴的,一直夸我眼光好。
我也挺高兴的,高兴之余,才猛地反应过来,我他妈真是个傻逼!
大夏天的送人毛衣穿?!
他在网上帮我订了一张汽车票,我们在候车厅里等了半个多小时,还有最后十分钟就要发车的时候,他一把拉住我的手,信誓旦旦的对我说:“等我毕业了我就娶你,你想留在家乡,我陪你一起。”
我说,好,我等你。
回家后,我找了份幼教的工作,工资不高,主要有双休日,我双休,他也双休,我们经常在双休日里视频一整天,我陪他看足球,他陪我看鬼片,我们会分享各自一天有趣的见闻,我甚至见过他光着膀子睡觉,打鼾打的震天响的样子。
我们只有在节假日才有时间相见,次数屈指可数,长时间的分离并没有消耗我对他的感情,我一直坚信,他一定会履行他对我的承诺。
可是,2016年5月19号这天,许初阳失联了。
打电话不接,短信不回,QQ信息石沉大海。
我请了假,一整天都在试图联系他,没有用。
我想了很多种可能,他出了某种意外,或者,他出轨了。
无论是两者中的那一者,都令我几近崩溃。我立马掏出手机定车票,但是最近的票也得明早七点才发车。
我第一次感受到痛彻心扉的绝望,抱着手机在时间里徜徉。
晚上十一点四十二分,许初阳终于打电话过来了。
我激动到语无伦次,而他,却淡淡的对我说,分手吧。
我咬着嘴唇问,为什么。
他说,我不想喜欢你了。
我不知道我应该再说些什么,那一刻,我整个人都处在恍惚中。
我没说话他也不说话,连空气,仿佛都静止了。
十一点五十分,我终于缓过神来,我问,她和你在一个城市吗。
他说,是的,我们是同学。
我又问,她很漂亮吗。
他说,是的,和你一样漂亮。
我接着问,你喜欢她什么。
他说,我喜欢她送我的毛衣,虽然不合时宜。我喜欢她陪我坐过山车,虽然害怕到立下遗嘱。我喜欢她带着一条狗出来找我,还说要放狗咬我。
2016年5月20日,凌晨12点整。
他说,但是我现在不想喜欢她了,我想爱她。
他笑了,傻姑娘,我在你家楼下。
我感动的满脸泪水,来不及擦去泪光,匆匆丢下手机,就冲下楼去。
许初阳站在路灯下,站在一团暖光里,温柔而深情的望着狼狈的我,他的手里捧着一束鲜艳的玫瑰花还有一个丝绒小盒子。
他开始向着我走来,一步一个脚印,两个小酒窝深深的凹进脸颊。
他终于来到了我的面前,将玫瑰花塞到了我的手里。
他说,我们分手吧。
啊?
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许初阳突然单膝跪地,打开了丝绒盒子,一枚亮闪闪的钻戒就闪烁在我眼前。
我惊呆了。
他说,我们分手吧,我想结婚了,你愿意嫁给我吗?
这个混蛋!
我破涕为笑,狠狠的瞪着他。
我点着头说,我愿意。
许初阳,我愿意成就你一生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