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讲述了江南小镇两兄弟李光头和宋钢的人生。李光头的父亲不怎么光彩地意外身亡,而同一天李光头出生。宋钢的父亲宋凡平在众人的嘲笑声中挺身而出,帮助了李光头的母亲李兰,被后者视为恩人。几年后宋钢的母亲也亡故,李兰和宋凡平在互相帮助中相爱并结婚。虽然这场婚姻遭到了镇上人们的鄙夷和嘲弄,但两人依然相爱甚笃,而李光头和宋钢这对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也十分投缘,他们在相互照顾中成长……
宋凡平,一个中学老师,他有知识,有着不同于刘镇其他人的见识和胆魄。李光头的生父死在了茅坑里,在别人都怕沾染晦气而只当看客时,他把李光头的生父背回了李光头家,并不畏惧旁人眼光也不怕所谓的晦气。后来,失去妻子他的和失去丈夫的她结婚了,婚后他们平淡且幸福地生活着。
宋凡平对待两个孩子可以说是一视同仁。他教孩子们炒菜,教孩子们扫堂腿……在家里找不出完好的筷子时,他和孩子们使用“古人的筷子”解决晚餐。他会站在两个孩子的高度理解孩子,从不会因为自己受到伤害就对孩子发脾气。即使戴上了“地主儿子”的帽子,经常面对红卫兵的问候,他也还是一如往常般照顾两个儿子。
他给了李兰勇气和尊重,也承担起了丈夫这个角色的责任和担当。刚失去李光头生父的李兰是胆怯的,和宋凡平结婚后,李兰逐渐开朗逐渐看到了生活的希望。后来她会主动和别人表达自己的感恩之情,想来宋凡平也是李兰生命里的一束光吧。
宋凡平,这个读起来有点拗口的名字一点都不平凡。他有自己的处事原则,善良乐观,情绪稳定,内心强大,尊重女性……他是一个高大温暖的父亲,也是一个责任心强的丈夫。
余华老师在描写宋凡平时似乎把所有可以用在男子身上的美好品质都给了他。而这些美好品质似乎就是长在宋凡平身上的,读起来没有丝毫违和感。但就是这样一个堪完美的人居然就那样死了,死后还要把他的身体进行“破坏”才能装进那薄而小的棺材。不知道宋凡平的死是多少读者心中的意难平啊。
李光头这个形象看荒诞却又现实。 他从小就知道趋利避害,当宋凡平这个父亲对自己不利时,他会说那是宋钢的爸爸不是他的爸爸 ,这是李光头潜意识里对自己的保护。当他再长大一些,他居然“子承父志”干了那不光彩的事情,人人都笑话他干这种事情。可是,刘镇大部分人都是虚伪的,一边嘲笑李光头干了龌龊事,一边又羡慕他看到了林红的屁股。那时的李光头在正常人眼里大概就是一个小流氓吧!但他并不恼火,而是抓住商机,通过售卖林红屁股的秘密使自己活的满面春风。
这也算是他有商业头脑的最初的体现,后面他通过收购垃圾的生意完成了原始资金积累,逐步扩大产业,最终成为了刘镇最大的富豪。
这样连母亲都觉得恐怕难有好结果的人成为了刘镇的富豪。这是为什么呢?我想一是时代机遇;二是他头脑活络;三是他有胆量与气魄,越战越勇,啥事不往心里去。他一开始是没怎么受过教育的,但是却懂得划分股份以融资。在第一次做生意失败后,资金赔光了,他也并未气馁,仍有卷土重来的勇气……在赚第一笔钱后,他选择还掉融资欠款。
余华老师笔下的李光头是一个比较复杂的人。他好像有点坏,而并不是一坏到底,他对母亲孝顺;他好像精神空虚,脑子里除了金钱便是性,从未得到他渴望的爱情……他爱他的兄弟宋刚,但他更爱他自己。
宋钢,宋凡平的儿子,给人的感觉就是踏实,和宋凡平一样有着优秀的品质。他一开始稍显柔弱,在后面兄弟两人生活时,基本上是宋钢照顾李光头多一些。后来,两兄弟都喜欢上了镇上的美人林红。李光头对林红志在必得,他懂得如何用兄弟情拿捏宋钢。宋钢一想到李光头对自己说的话,一想到自己对妈妈的承诺:只剩最后一碗饭了,我一定让给李光头吃;只剩最后一件衣服了,我一定让给李光头穿。他放弃了追求林红,并且帮助李光头追求。
或许在李光头看来,只有林红这样的美人才配得上自己,他并不觉得林红有多么重要,只是觉得她应该属于自己。
可是在宋钢看来,林红是重要的,因为兄弟李光头,他爱而不得,求而不得,他选择自杀,结果自杀未遂。
后来,宋钢和林红结婚了,他们相敬如宾,平淡地生活着。之后工厂改制,宋钢下岗,他拼命做搬运工作扭伤了腰,腰伤未愈去水泥厂夜以继日工作染上了肺病,伤了也舍不得花钱治病。为了赚到钱跟着骗子周游去买产品,途中他知道产品是假的,可他放弃了自己的原则,为了赚钱,为了给林红幸福的生活,他甚至去做了丰胸手术卖产品,期许赚到足够的钱回去见林红……
而林红知道宋钢下岗,面对厂长动手动脚忍让,她委屈,只为了保住工作,几次想和宋钢说却并没有说,怕他压力他大。或许两人都深爱过对方,可是我总感觉他们之间太过于相敬如宾,也不怎么交流,而是付出式的自我感动。两边都有问题,可谁也没有坐下来好好谈一谈,只是自我感动式的有问题个人杠,进而导致问题越来越严重。
宋钢,稍微有点木讷,有些不知变通,善良,执拗,有着强烈的道德感。在卧轨自杀前还在想着自己的肺病会不会感染别人。他太过关注别人的感受,可是他忘了自己的感受,忘了好好爱自己。或许卧轨自杀前的那个宋钢才是心灵自由的宋钢。
《兄弟》写着人性的复杂,写着人性的光与暗。余华老师说《兄弟》是他最爱的一本小说,我说我也挺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