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否应该享受快乐?这本来不应该成为一个问题。但是在我的人生里它成了一个需要思考判断警醒和实践的问题,有点荒谬。这周末看群组里的讨论,发现我不是个例,甚至不是少数,和我一样不能尽情享受快乐的人比比皆是。
前几天写关于痛苦的情绪,我发现自己在长大的过程中对痛苦的情绪越来越敏感。五岁以前在奶奶爷爷身边的时光我好像从来没有体验过痛苦这种感觉。而自从回到了妈妈身边,痛苦成为了一种被不断强化的习惯。除此以外,妈妈还成功剥夺了我快乐的合法性。每当我快乐地手舞足蹈,一盆冷水总是从天而降,有时候是雨点般的拳头,有时候是电闪雷鸣般的咒骂,有时候是雷雨交加。多年过后,我不敢再体验和表现快乐,像习得性无助实验中被电击的老鼠。
快乐和痛苦是一只跷跷板的两端,如果一端太重一端太轻,情绪必然会失衡。我的情绪就是这样不知不觉地失衡了几十年。前两周我都在写痛苦,为什么突然转而写快乐了呢?因为我在尝试走出痛苦的过程中发现了快乐的作用,发现了快乐这块闪闪发光的宝藏。
过去一周发生在生活中的一些小小点滴让我体验到了快乐这种情绪,比如家里的茶馆顺利销售了一批茶叶,有了一笔不小的进账,比如去练习了两次瑜伽,伸展了许久没拉伸的腿脚。还有一些事更加简单却丰富的感受,比如练瑜伽时健身房窗外的暮色混合着路边车辆来往的声音,让我觉得熟悉又安静,比如我和老公一起应酬完打车回家,老公把我揽在怀里,我靠在他的肩头上,那一路踏实又温暖。而这些时刻,我让自己全情感受自己快乐的情绪。
为什么人们会创造出“小确幸”这个网络流行语,因为每个人都需要体验安全感和幸福感,哪怕触发这些安全感和幸福感的事件看起来微不足道。快乐不是用来抵抗痛苦的,但它可以让一个人的情绪在苦乐中平衡。所以享受快乐对情绪容易陷入低落的人来说是一剂良方,虽然它没有从根源上彻底解决问题,但却可以非常有效地减轻症状。我们治病也是如此,在找到治本良方之前,消消炎止止痛也是必要的。
据说身心灵方面的观点,认为快乐不应该寄托于外物,因为外物引发的快乐不稳定。经过前几周的亲身经验和体会,我不再笃信这个观点,或者说我的心里多了一些灵活。其实外物与自身的区分远没有我们想象得那么泾渭分明。修行的境界本就是物我合一,为什么又要生生把外物和自己分开?外面的小确幸,就像点燃烟花的那一点火星,心中有火药(快乐),火星才能将它点燃。反过来说,烟花筒里火药(快乐)再多,也需要借助一点火星(外在的刺激)来点燃。难道只有自燃的才算是烟火?何必那么抗拒呢?就让外在的快乐点燃内心的喜悦。而我们只需要尽情享受生活馈赠我们的绚丽烟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