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兩年前的一場災難。
2014年1月份,河南方城英才學校。大家知道我要讲什么了吧?可能有一些朋友也不知道,那就跟大家说一下这件事情。
🏫這學校是一個私立、民辦的寄宿小學。一个宿舍,33個學生。天吶,太誇張了。20多年前我們大學裡面,一个宿舍住8個人的時候,我都覺得已經擠得不行了。
🔥這時候有個8歲的小孩拿打火機燒線頭,結果把衣物點著了。接下來大家可能猜得到,這學校就發生了嚴重的火災。
🚪這時候出現了一個很多人認為是英雄人物的賈霞老師,是這個宿舍的管理員。跑出來通知大家著火了,也成功地救出了100多名學生,但不幸的事情還是發生了。
🧾這是兩年前發生的一起悲劇。而在2025年的12月,這個案子判了。賈霞老師作為一個基層的——當然同時也是班上的——獲刑了6年。當然其他的負責人也受到了相關的懲罰:校長是6年半,而學校的實際控制人是7年。
🌪️但這個判決一出,網上馬上炸開了鍋。很多人都會認為,賈霞老師這個刑法太嚴格了。持這個觀點比較多的,大多是教育工作者。因為賈霞老師她一個月的薪水也就4,000塊錢,而在做完班主任之後又兼職了宿管,所以大家就會覺得:賈霞老師所承擔的責任太大了,而她的權和利又相對來說……不匹配。
⚖️而另外一方面,我們看到法律專業人士站出來說:從法律的條文上來說,判決是沒有錯的。賈老師至少犯了以下幾個錯誤。
🛏️第一,宿舍東邊的門在之前因為要放一張床,賈老師是決定把床放在那,把逃生門給堵上了。
🧯第二,這裡面消防設施一直有問題,賈老師是知道的,但是她並沒有書面報告。
📞第三,到現場組織救援的時候,並沒有第一時間打電話報火警,而是癱軟在那裡。
👦還有一個錯誤是讓未成年人回去叫他的同伴。
✅在這一系列的誤操作上面,賈老師確實也是認罪認罰,事實應該是清晰的。只是這件事情呢,大家都不買賬。
🤷那我怎麼看呢?我沒辦法怎麼看。按照道理來說,確實懲罰是應該的。在所有比較發達、文明的國家和地區,對孩子的保護確實是更加嚴苛的。
😓那她冤不冤呢?真冤。從系統內部來說,遊戲規則確實是這樣,但賈老師作為一個基層的老師,她沒有這麼多能力來管這件事情。你不能說你負責這個,我就可以讓你負責。
🧨舉一個誇張的比喻:這就好像我手上要是有一個按鈕,能夠一按下去,整個宇宙都會毀滅掉。我的職責呢,就是成天24h看著它,不讓任何人來按它。
🚻但就在這個時候,我想上廁所。於是我疏忽大意,我就把這個按鈕給了我身邊的一個人,跟他叮囑這個按鈕一定不要按下去。我去上廁所了,結果他嘣就按下去。
❓這個時候他是不是應該承擔很大的責任呢?確實應該。但是我為什麼要給他?而且我給他的時候,是不是已經給他賦予了足夠的能力和權利?而且他知不知道他手上拿了這麼大一個事情?如果他知道的話,他會不會還接?
🧩如果他知道還這麼做,確實這樣認罪認罰是沒有問題的。或者說他即使知道,但這事還得妥協著這樣做,那麼他是不是真的要背負這個責任的100%的部分?
🪤也就是說,你叫我一個責任人,但是我是不是實際上真正的責任人?我也可以跟我們家小孩說:我說這件事情就你負責。我還可以PUA這些年輕人,給他講這件事情是給你機會,他可能還屁顛屁顛跑去扛這樣一個責任。
🕳️如果我們真的允許這種情況存在,那這種情況真的會滋生大量的惡呀。
🔍我們再說一層更深:什麼叫系統性風險?為什麼一個民辦的、似乎不起眼的學校,我們看新聞覺得人家這學校差到底的學校,有那麼多學生趨之若鶩?他們沒有辦法去到更好的公立的學校嗎?教育的資源我們到底缺口還有多大?
👩🏫這些年我也在深圳給一些小學上課。班主任那真的是:一个班幾十號人吧,比較好的學校40多個人,不好的學校六七十人,這也是很正常的。你想一個班主任要管這麼多孩子,她容易嗎?她還要背負那麼大的責任,還要只拿4,000塊錢。對。
📚從法律的條文上來說,確實應該有這麼大的責任。但是我們是不是把她應有責任裡面給她的資源給足了?那除了這個行業,其他行業呢?
🧯我們每次遇到的災難,都是在積極的問責,都是在痛恨這裡面出現的玩忽職守、錯誤的動作,甚至貪污腐敗。那當這裡面有一個人犧牲了小我、弘揚了大我,這就是我們所有人都在歌頌甚至感動的時刻。
🧠但什麼叫系統性?我們什麼時候可以不痛恨、不歌頌、不感動了,而同時所有人在這個系統當中能夠獲得利益,能夠家裡過得好,這個系統才是一个好的系統嘛。並且組織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