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 王安石,字介甫,号半山。一个中国人都不会陌生的名字。而王安石变法亦是历史课本上浓墨重彩的一课,然而许多人并不知道王安石变的什么法,玩的什么花样儿。
“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 王安石就是在这种强大坚毅精神态度下顶住一切压力、排除一切万难的改革家。就是放到今天来看,王安石的变法措施与当下经济政策、市场宏观调控措施不谋而合。
既然说到王半山的变法,不得不先了解一下当时北宋神宗年间的背景,变法自神宗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始,史称“熙宁变法”。As we all know, 有宋一朝都是大搞文官政治,重文轻武,慎杀文人已经是坚定不移的最高指示,历任皇帝坚决贯彻落实二百余年不动摇。然而在这种大环境下,皇室为防止文官势力坐大与皇权抗衡,采取了一职多官制度,一份工几个官抢着干,再加之当时想做官的办法很多,有基本的科举制度(公务员考试);制举(特招举荐进公务员团队,毛遂自荐,士人自荐);还有恩荫制(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这其中,恩荫制的弊端最大。
所谓恩荫制,又称荫补,是一种阶级固化手段,变相地搞世袭。具体表现为:高级官吏,文臣自太师至开府仪同三司,可荫子、孙、期亲、大功以下及异姓亲,而且可以荫及门客;武臣自枢密使至观察使、通侍大夫,可荫子、孙、期亲、大功以下及异姓亲。变相言之,你爸你爷爷是大官,那你就可以当官,不需要经过科举,官二代官三代由此而来。
这些制度虽然激励了读书人、士大夫阶层们“以天下为公、敢为天下先、以天下为己任”的拳拳报国之心,有利于统治阶级。但随之而来的问题便是官员贪恋权位,官僚机构臃肿不堪。仅仅到北宋第三个皇帝宋真宗时期,内外官员数目已达两万多人,甚至于“十倍于国初”。是为“冗员”。
在这些膨胀的官员之中,大部分人都贪恋权位,保守主义大行其道,当时的官员倾向于和地主豪强妥协,兼并土地问题日益严重。(明神宗万历皇帝时期张居正变法的重要原因也是缘于当时土地兼并问题严重)土地兼并的后果就是大量农民无地可耕,当时的出路只有投军去,导致军队爆炸式增长,当时养兵的费用所谓“养兵之费,在天下据七八”。“冗军”由此而来。
然而当时北宋政府实行的募兵制,其中主要的兵源大部分都是这些无地可耕的农民。当时政府对此还觉得十分满意,统治者认为“天下犷悍失职之徒,皆为良民之卫”,把社会上可能的造反派都一网打尽,收编入伍。类似梁山泊好汉的大量来自民间的凶悍兵士,就是这么被收编的。
可是事与愿违,就是那么多的军队依旧打不过辽、金、西夏等少数民族政权,军事上节节失利,昏招不断。这一大部分原因就要归结于宋太祖赵匡胤玩的很开心的“更戍法”了。为了避免武将专权(考虑到自己是咋混出来的),“更戍法”令禁军分驻京城和地方,并以一定周期轮流回驻京师。赵匡胤认为这种办法可收到“兵不知将,将不知兵”的效果,“故将不得专其兵,兵不至于骄堕”,然而却导致将官和士兵互不熟悉,也缺乏凝聚力,大大降低了军队的作战能力。
“冗员”加上“冗军”,再加上大兴土木、修建寺观,导致不必要的财政开支严重增加,是为“冗费”。支出如此之大,而收入呢?在地方大搞土地兼并的豪强们,为了少报税,故意隐瞒土地,导致中央财政收入锐减,甚至出现了立国以来少有的财政赤字。以至于到了“百年之积,惟存空簿”的地步。为了维持财政,中央只能陷入增加苛捐杂税的恶性循环,以至于百姓怨声载道,甚至揭竿而起。
以上“三冗”,基本便是王安石同志在熙宁变法前的内部环境。
至于外部环境,西有西夏,北有辽金。长期侵扰北宋国防边境线,所谓燕云十六州,早被石敬瑭割让予辽人。当时辽宁乃及山西、河北的一部分疆土,都在辽人手里。北方藩篱尽撤,而宋代又建都开封,开封是一片平地,豁露在黄河边。太行山以东尽是个大平原,骑兵从北南下,三几天就可到黄河边。一渡黄河,即达开封城门下。加之宋军一直以来禁军,厢军终身制,开头军队还像样,以后都变成了老弱残兵。军队不能上阵打仗,便把来像罪犯般当劳役用。其时凡当兵的,都要面上刺花字,称为配军,防他逃跑(水浒传宋江,林冲、武松之辈)。要知道辽国可比你北宋早立国五十多年,面对如此强大的敌人,最终只能签订“澶渊之盟”,以缴纳岁贡的方式换来短暂的和平。
在如此内忧外患的情况下,北宋政府急需改革富国强兵。对此,时任翰林学士的王安石深得神宗皇帝信任提出了大刀阔斧的改革措施。
青苗法:在每年二月、五月青黄不接时,由官府给农民贷款、贷粮,每半年取利息二分或三分,分别随夏秋两税归还。
青苗法可以说是熙宁变法中最重要的一条,所谓青苗者,就是春天还没成熟的幼苗,而去年秋收时候的存粮又吃完了,这就是所谓青黄不接的时候。然而农民手里又有可增值的青苗,却缺乏流动资金维持生活和种植。这个时候,只能和地主借高利贷,最后又还不起,唯有卖地抵债,连年恶化的土地兼并由此而来。
王安石提出在这个时候由政府向农民放贷,他主张政府在春天,以比较低的利率借款给农民。而农民以青苗本身为抵押,在秋收后连本带息还钱给政府。这便是所谓的“不加税而国用足”,王安石企图通过金融手段,以抵押贷款的方式,来获得政府财政收入。因为当处于生产增加,货物流通的理想化条件下, 即便税率不变,也能在高效的流通环境下刺激经济,获得增税的效果。王安石这些举措在当时乃至世界范围内都是领先于时代的。王安石在当地方官时候在当地推行了青苗法,效果很不错并且大受欢迎,但是推广到全国范围内却是灾难一件,怨声载道。
为啥青苗法适得其反呢?这是因为很多地方政府在推广施政时候并不解释清楚缘由,只是强迫农民接受定额贷款,丝毫不考虑个人需求及意愿,就算你不想借也必须借,各级政府当成了政绩工程进行下去,届时再连本带利进行催缴。而政府贷款所需要的本金来自于各地政府的赈灾储备,有些地区政府根本无余力进行放贷给农民,却仍然要求农民在田赋中增加利息,向上级政府缴纳。(你没有借钱,依然要还钱,相当于给人民加了一项税赋。)而且,为了保证还贷,政府强迫富户与普通农民结为利益共同体,由富户提供担保或抵押。青苗法实行后,偏偏连年遭遇自然灾害,可是政府为了还贷只能逼迫农户纷纷破产,最终连富户也无法幸免。
除了青苗法,还有均输法。此均输法由来久矣,并不是王安石首创,自西汉桑弘羊就已经试行。所谓均输法就是设立发运使,掌握东南六路生产情况和政府与宫廷的需要情况,按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统一收购和运输。所谓徙贵就贱,便是不和从前一样各地定额征收钱粮,而是在灾荒歉收地区只征收资金,在用征收到的资金去物产丰饶物价便宜的地区购买物资上缴朝廷。所谓用近易远,便是周围几个地区物价都差不多,那就选择交通距离短的地区购买,节省物流成本。总而言之,这条政策的目的在于损有余而补不足,既满足了朝廷所需,又减少了纳税人的负担,限制民间商人团体对市场的控制。但是,令王安石没有料到的是,此举使得官方的介入,让市场秩序变成了彻底的垄断。到最后,百姓负担越来越重,而转运使成了大大的肥差。
与之相同的财政改革措施还有一个市易法,即是宏观调控市场发展,在京城设立市易司,出钱收购滞销货物,市场短缺时候再卖出,调控物价。同时向商贩发放贷款,以财产作抵押,五人以上互保,每年纳息二分。用以达到“通有无、权贵贱,以平物价,所以抑兼并也。”。王安石认为政府国库储存的钱无法生利,但是借出去就可以利滚利,钱生钱。此外通过市易法,还可以起到一定程度上遏制民间商人对百姓的盘剥,实现降低物价。
可惜。依旧是事与愿违,市易法的实施操之过急。政府的介入导致官员贪腐弊端丛生,官商与民商争权夺利,官商打着皇家的旗号彻底地垄断了市场,盘剥的对象不仅仅只是百姓,连带民商也成为了受害者。
除了那些财政改革外,还有社会福利方面的改革,比如免役法。
免役法:将原来按户轮流服差役,改为由官府雇人承担,不愿服差役的民户则按贫富等级交纳一定数量的钱,称为免役钱。官僚地主也不例外。
这项变法,要求民众以交钱的方式代替差役,并且原先享受免役待遇的官户、城市居民、女户、寺观、未成丁等群体,也不例外。只有城市六等以下、乡村四等以下贫困户享受全额免纳的优惠。这颇有点当今西方福利国家的思维。
梁启超就认为,免役法是一项前无古人的福利革命,“与今世各文明国收所得税之法正同……实国史上,世界史上最有名誉之社会革命。”
然而,可以想见的是,这种举措在当时,除了一贫如洗的底层,其他各个阶层的富人和穷人,都必然会竭力反对。
此外,还有社会治安方面的改革,保甲法。
保甲法:将乡村民户加以编制,十家为一保,民户家有两丁以上抽一丁为保丁,农闲时集中,接受军事训练。
保甲法可以视为现代民兵制度和警察制度的雏形。它的目的在于,加强对农村的统治,维护农村社会的治安稳定,与此同时,又建立全国范围内的军事储备,还节省了大量的训练军费。
然而实际执行就是另一回事了。这些保甲主要的任务,是“上番”和“教阅”。
所谓上番,就是轮流执勤,实际上类似于强迫做义务劳动。
所谓教阅,就是校阅,指检阅和训练。上番和教阅,给保丁们带来了深重的苦难,既摧残了他们的身心,也影响了他们的家庭农业生产。而且保正、保长等对待保丁也毫不留情,任意欺凌勒索。史料中有载,称“保甲一司,上下官吏无毫发爱百姓意,故百姓视其官司,不啻虎狼,积愤衔怨,人人所同”。此外,保甲法因为具有一定的军国主义倾向,使底层有了通过武艺加官进爵的可能性,导致士大夫阶层的严重不满和反对。到后来,很多保丁为了逃避保甲法,甚至不惜自残,至于中途逃跑的就更多了。这些逃跑的保丁无家可归,只能聚集起来占山为王,从执法者变成了犯法者。
保马法则是基于保甲法之上的一项改革措施。
保马法:将原来由政府的牧马监养马改为由保甲民户养马。保甲户自愿养马,可由政府给以监马或者给钱自行购买,并可以免除部分赋税。
北宋时由于缺乏优良牧场,马匹数量一直低下,无法和北方民族的骑兵抗衡。为了改变这一局面,王安石想到了保马法。凡是愿意养马的,由政府供给马匹,或由政府出钱让人民购买,每户一匹,富户两匹。
然而最终由于瘟疫连年,马匹死亡严重,领养马匹的人家还得倒贴赔偿,最终此法也不了了之。
熙宁变法还包括方田均税法和农田水利法。
方田均税法:令全国清丈土地,核实土地所有者,并将土地按土质的好坏为五等,作为征收田赋的依据。
农田水利法:鼓励垦荒,兴修水利,费用由当地住户按贫富等级高下出资兴修水利,也可向州县政府贷款。
方田均税法直到王安石变法彻底失败,都没有完成对土地的丈量。(与明神宗时期张居正一条鞭法有异曲同工之妙)
农田水利法,则算是变法中极少数可算成功的,在颁布之后的七年里,全国兴修的水利工程达一万多处,灌溉民田36万多顷。
王安石的变法一直能获得宋神宗支持的一个原因,是因为变法令国库真的殷实起来,全国财政收入也从宋初的1600多万贯,增加到6000多万贯。到后来,宋神宗创建的三十二个大仓库都被塞得满满当当。
但这终究是个零和博弈。国家虽是富了,可钱财却都来自于民间。百姓变得穷困潦倒,在各地揭竿而起。
司马光在抨击变法时就痛斥道:“不取诸民,将焉取之?”
熙宁变法的结局,在元丰八年时(1085年)。
由于宋神宗的去世,宋哲宗即位,高太后垂帘听政,起用了王安石的死对头司马光为宰相。新法几乎全被废掉,史称“元祐更化”。
从各项经济上改革内容可以看出,王安石的新法规模甚大,其中理财方面最为重要,只可惜实行上反而成效一般,受到时人抨击。平情而论,王安石变法遭到失败,不能完全推到守旧派反对上,他的政策和做法都值得检讨。下列可就五方面论之:
1.政策未能对症下药:王安石鉴于庆历新政的失败原因在于官僚集团的反对,改革不及于官僚体制。因此王安石的变法所针对的只是皮毛,远未到核心问题——支出太多,而支出太多则是因为冗官。财政问题解决不了。但王安石的改革非但不是针对支出太多问题,反而是以增加国库收入为主,如此则不能解决财困。又如军事改革也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并非针对到宋朝的军事死穴——强干弱枝、重文轻武政策。不过元丰官制改革重点在解决兼职暂代导致的冗官问题,此由神宗推行,效果不大。
2.政策本身之缺点:如青苗法之实行,与理想相去悬绝。如果贫困民户自愿请贷官钱,尚有可说,但实际上是地方官强迫农民五家互保后在逐家派定数目,称为散青苗,地方官为了保障秋后本息全部收回,散派的对象是中上之家而非贫下之户,盖怕贫下户无力偿还,这还谈什么惠民呢?而青苗法中要收取利息二分,即是百分之二十,这数目是一般平民所不能负担的。
3.托古改制:王安石说他的新法皆出于先王及孔子遗训,以塞反对新法之人的口,如将青苗法比之“周礼”之泉府;免役法本之于“周官”的府史胥徒,王制之庶民在官禄足以代其耕;保甲法比于先王之农为兵,市易法比于汉之平准。古今风俗不同,环境各异,源于古制的新法,未必一切都合时合宜。
4.刚愎自用:王安石性刚,与神宗议论国事,有所抗辩,声色俱厉,神宗每为之改容听纳,此外因有皇帝的加持,王安石得以执行新法,便贬谪反对其新法的大臣。创行变法之初,司马光曾致函叫他不要用心太过,自信太厚,王安石覆书抗议,深不以为然,二人本是极要好又互相推重的朋友,从此画地绝交。
5.任用非人:王安石不乐闻逆耳之言,但喜欢听人恭维和奉承话,于是投机份子章惇、吕惠卿、李定之流,曲意迎合,因缘重用,遂使新法的推行变质。
西方有学者评论说熙宁变法是中国有机会走上资本主义道路的一次艰难实践,思之不禁恻然。
2018年6月4日 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