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广志于20251117学习《法譬如水》第400集《众生平等观》笔记:
1、或畜养鸡猪,牛羊犬豕,鹅鸭之属,自供庖厨,或赁他宰杀,使其哀声未尽,毛羽脱落,鳞甲伤毁,身首分离,骨肉销碎,剥裂屠割,炮烧煮炙,楚毒酸切,横加无辜。
2、千百年来碗里羹,怨深似海恨难平。欲知世上刀兵劫,且听屠门夜半声。
3、《放生文》记载:一嗜食狗肉者,冬日欲宰狗进补。他将狗杀死后,以为其已断气,便投入沸水锅中。不料狗在剧痛中猛然跃出,死死咬住他的脖颈,撕下皮肉后方沉入锅中气绝。此人颈部重伤,伤口持续溃烂蔓延至全身,日夜发出如犬吠般的哀嚎,在极度痛苦中挣扎数月方死。
可见:杀生之业必招苦果,手段愈残忍,果报愈迅疾酷烈。众生临死痛苦所产生的怨念,终将反噬加害者自身。
4、但使一时之快口,得味甚寡,不过三寸舌根而已:(杀生食肉,)只是为了满足一时口舌的痛快,(真正)能得到的味道其实非常之少,不过是(满足)三寸长的舌根(的感受)罢了。
5、然其罪报,殃累永劫,如是等罪,今日至诚,皆悉忏悔:然而,由(杀生等行为)所招致的罪业果报,(所带来的)灾祸与牵连,将经历极其长久的劫数(痛苦难熬)。像这样(以及其他)所有的罪业,我在今天,以至诚之心,全部、彻底地忏悔。
6、我们切莫轻视任何生命,不可因其形貌微小而生慢心。“莫以恶小而为之”,莫以为食肉只是小恶,积少成多,其业如山;“莫以善小而不为”,莫疑素食功德微小,但能不助杀业,已是慈悲之行。
偈曰:
食肉非小恶,
罪报积山阿。
至诚求忏悔,
念念弥陀佛。
——无限感恩上人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