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大叔有点甜

高中的时候,和修文是坦荡的异性好友。嘻嘻哈哈,没心没肺地过了三年。互相抄过作业,互相打过掩护,也没少互相嘲笑和嫌弃。大学期间相隔两地,只是偶尔聚会的时候聊几句,可能是距离的问题,也可能是都长大了,彼此客客气气的。工作之后的第一次同学聚会,才知道大家同城。看着西装笔挺、儒雅温和的修文,我竟莫名地生出几分羞涩,怕他看出来,就顾作大方地掩饰着。

散会后,修文很自然地主动承担起送我回家的任务。他一边娴熟地开着车,一边和我聊着。以前那些熟悉的感觉慢慢又回来了。

到了小区附近,他问:

“你男朋友会出来接你吗?”

“还没有。”

“哦?要不要帮忙介绍一下?”

“你先把自己介绍出去再说吧。”我白了他一眼。

他笑笑,留下联系方式之后,我们就互道晚安了。

有空的时候,我们偶尔也会闲聊几句。有时他先找我,有时我先找他。聊着聊着,这几年隔膜出来的陌生感一点一点地消失了。他时不时约我吃个饭,看场电影,泡个温泉什么的。在一起的时候多了,很自然地就拉起了小手。我心如鹿撞,表面若无其事,他也就顺理成章地把我当女朋友看待了。在一起的时候,空气里都似乎有丝丝的甜味,分开之后,总觉得少了点什么。收不到他的信息时,心里常有莫名的失落。

有天我们一起去参加一个男同学的婚礼。婚礼极尽奢华喜庆。回来的路上,我还沉浸在刚才的氛围中,只听他笑着说:

“这小子以后别想再出去玩了。年纪轻轻就入了围城,也是挺惨的。”

我心里有点凉意,闷闷地问他:

“那你打算什么时候再进围城?”

“过几年再说吧,现在不想考虑这种问题。”

我们一路无话。他看出我的情绪,停车的时候说:

“傻瓜,我们现在不是挺好的吗?与其早早地面对烦琐的婚姻生活,不如多享受几年二人世界。”

我想想也有道理,就不再纠结这个问题了。

修文的空闲时间也不完全属于我,除了我们共同的朋友,他还有自己的圈子。很多个周末,我还是像其他的单身狗一样,或者约闺蜜,或者自己玩。有时看到别的情侣甜腻的样子,心里还是会有一丝落寞。

又一个无处可去的周末,独自一人在街上闲逛。突然下起雨来,只能躲进街边的小店。待定下神来,才发现是个茶庄。店中间放着一张树桩做成的茶几,四周陈列着各种茶,空气里飘着淡淡的茶香,依稀听见轻轻的古筝曲,像清泉滑落石面上。我游览着架上摆放的茶,只觉得心境澄明,安宁愉悦。

看了很久,老板也不过来打扰,只微笑地看着我。我说:

“老板,可以介绍一下这些茶吗?”

“好。”

他从柜台后面走了出来。

这是一个身形健硕的中年人,穿着合体的唐装,和整个店的格调十分和谐。他脸上带着温和的笑容,让人很舒服。

他的声音很好听,醇厚温暖,像一坛刚开封的好酒。

听着他娓娓道来,我渐渐对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走的时候带走了几包茶叶。

从那以后,在每个不适宜外出的日子,炎热的午后,淋漓的雨天,漆黑的夜,我都会泡上一壶茶,伴着悠扬的音乐,捧一本书,独自一人消磨时光。在没有修文陪伴的时光,寂寞消消溜走,我开始享受一个人的自在。

买茶的次数多了,我和那个茶庄老板也成了朋友。他叫志朗,是个户外运动爱好者。在他的影响下,我也开始每天跑步。刚开始有点累,跑多几次感觉越来越好,竟逐渐上了瘾,一天不跑就浑身不自在。想让修文也加入悦跑群,不过他更喜欢和朋友一起玩游戏,我也就不勉强他了。

志朗的年纪比我大很多,熟了之后我就开玩笑地喊他大叔,而他叫我妹头。瞬间像回到了扎羊角辫的童年。好吧,在上了年纪的人面前装装嫩也没什么。

他好像有种让人沉静下来的魔力。心情不好的时候,我喜欢去他家坐坐。他一个人住,房子布置得简洁明亮。有时遇到他煮了汤或甜品,我也就不客气地尝一碗,他的厨艺不错,恰到好处的美味。人到中年,岁月虽然掠走了青春,却也沉淀下一份气定神闲的笃定。

我喜欢絮絮叨叨地和他说着闲话。他多数时候不插话,只含笑听着,偶尔给我递杯茶。

每次从他那回来,我都像去了一趟氧吧,神清气爽,一身轻松。

我和修文每次争吵都是因为,他不愿意陪我去做一些他觉得浪费时间的事。可是两个相爱的人,不就是要一起虚度光阴吗?我不知道他的未来里有没有我,我对我们的明天一点把握都没有。我不能免俗地希望占有爱人的所有,我没有他那么洒脱,我不想面对分离,想要一份俗世的天长地久。

我去大叔家的频率更密了,后来渐渐成了习惯。他每次煮了好吃的都会打电话给我,我想找人聊天的时候就会第一个想到他。

我对那个小窝的眷恋日深,茶香袅袅,美味萦绕舌间,和大叔没心没肺地东拉西扯,像极了家的感觉。

有一天正准备告辞的时候,下起了雨。大叔笑着说:

“下雨天,留客天。”

说归说,他还是从屋里拿出一把伞。他到阳台看了一会,说:

“雨太大了,还是晚点再走吧。”

于是我们边喝茶边接着聊。

大叔说他不喜欢雨天。说这话的时候脸上蒙上了一层雾。

“有故事?“我试探地看着他。

”还真瞒不过你这小鬼头、“

大叔讲起了自己的故事。

大叔年轻的时候,有一个活泼漂亮的女朋友,美艳得像一朵火玫瑰。大叔打败了好几个竞争对手,才把她追到,得瑟了好一段时间。但是真正在一起之后,发现两人矛盾不断。大叔那时刚到家里的家具厂上班,每天都忙到很晚才下班,女朋友老是埋怨他不陪她。为了弥补愧疚,大叔空余常陪女朋友上街购物,尽力满足她的各种要求,不过最后女朋友还是在一个雨夜留下一张纸条,就离开了她。

”现在没找女朋友,是因为一直忘不了她吗?“

”那倒不是,“大叔笑笑,“她走之后,我就想明白了,不属于你的人,再怎么留也是没用的。”

我回到家的时候,意外地发现修文坐在客厅。

“什么时候来的?怎么不打电话给我?”

“没事。我一个人看看电视也挺好的。”

我心里一阵失望,修文好像不怎么珍惜我们在一起的时间。

“跟你说件事。”

“什么事?”

“公司派我到非洲去,可能要去两年。”

“怎么这么突然?”

“我觉得这是个锻炼的机会,就争取了一下。”

他完全没想到事先要和我商量一下。

”你会支持我吧?“

”当然。“都既成事实了,不支持又能怎样?

”祝你到那边之后工作顺利。“

”谢谢。“

修文坐了一会就回去了,说是要回去整理行李,我也没留他。

修文去了非洲之后,有天大叔煮了好汤,又把我喊过去吃饭。

我享受着美味,开玩笑地问他:

”大叔,你对我这么好,是不是有点喜欢我呀?“

我看着他,很好奇他的反应。

”不是有点,是十分喜欢。“他很淡定地看着我的眼睛。

我颇感意外:

”那你怎么从来没提过?“

”等你自己去发现呀。“大叔边说边把盛好的汤递给我。

”这就是你的表白方式?“

“是的。我觉得爱是做出来的,不是说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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