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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所以称她为我初中时的一个女同学,是因为她跟我作为同学,只是从幼稚园一直读到初中时,她都跟我一个班。后来我跟一些读书还蛮开窍的同学到我们苏北平原的唐刘镇读高中,她就不上学了,她留在我们那个村子里,一边参加生产队劳动,一边静静地等待着嫁人,她要做个贤妻良母。
我之所以说她已待字闺中,是因为她的年龄比我们大,在我的记忆中,她跟我二嫂差不多大。她既然比我们大三四岁,那她初中毕业后就跟大姑娘没有什么区别了,即便她未婚夫从师范学校回来立马跟她拜堂成亲,不出一年,她一定会十月怀胎一朝分娩。
可是这些话现在讲讲也无妨,那个时候是不能讲的,在上世纪那些年代里,人们都很封建的,男生跟女生都不讲话,男生跟女生坐一桌,一定会在中间划一条三八线,而且男生一定是北朝鲜,而女生一定是南韩,还要像朴槿惠似地穿着裙子走路时窸窸窣窣地响。
我既然写她是我初中时的女同学,我就写她与我从幼稚园到初中读书时的一些事,以及她出了初中教室走上社会的事,别的跟她无关的事坚决不写。
记得小时候,我母亲扯着我的一只耳朵,把我送进了村小学,以我当时的年龄,只配上幼稚园小班,但我母亲却把我送到了村小学里,我就那样坐到我二哥的旁边,他上小学三年级。
后来教他们的一个老师叫徐凯林的,他认为我不适合坐在我二哥旁边,他让幼稚园阿姨来把我接到幼稚园了。
就在那里,我看见了我的女同学,为了叙述的方便,以后就称她为她吧,但你切不要以为她就是我的青梅竹马,不是的,一来她比我年龄大好多了,二来她家也不跟我家靠近,她家住河西,我家住河东,八杆子也打不着,风马牛不相及。
但不管怎么样,她还是在那幼儿园的又大又小的班里看见我了,我也看见了她,她好像是一群娃娃的头儿,扎着两根羊角辫,脸蛋红红的,像一只红富士苹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