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和我喜欢的人隔了两个次元,是的,我爱上了小说里的男主,你以为这就算狗血了吗,不,更狗血的是,我还发现我喜欢的小说男主出自我丈夫笔下。
宋晨,我……我好像喜欢上别人了。”
我也不知道,我是怀了多大的勇气才说出这句话,我在脑海里排练了无数遍,没想到,在这个平平无奇的晚上我终于说了出来,打破了此刻的平静。
砰……我看见宋晨端着碗的手突然失了力气,碗从手中滑落,狠狠的砸在桌子上。
宋晨一脸不可思议的看着我说道:“冉冉,你在开什么玩笑?”
事情还要回到五个月前,
宜城的五月,已经很热了。
同事陈楠送给我一本历史人物记传,说内容文笔还不错,但是我对历史类文章一向不感兴趣。
我的工作是丈夫宋晨安排的,他不想让我在外上班,在我的强烈要求下,他安排了一个非常轻松的活给我,每天打打文件,实在无聊,最终,我还是翻了翻了这本小说,看了几页,发现实在没劲儿。
我尝试着搜了下作者的名字,发现他在网站还小有名气,还写有其他的小说,其中有一本叫做《醉梦天下》。
他一袭军装傲然英姿,红鬃烈马下他取敌人首级不费吹灰之力。然而意气风发的小将军也有不忍拔剑之人,沈尽20岁时,遇到了一生钟爱之人。时局危难,宦官当权,少年将军又当如何?〕
看着小说简介,我属实来了兴趣。要知道,我对古代年轻的将军总是抱以崇拜的心理。
我一口气看了三十章,当我意犹未尽,还想继续时,哎,它没了……
作者大大,赶紧更新啊,我给你投***,我激动的打着字,点击发送。
华灯初上,夜色开始笼罩大地,我看了一眼时间,懒洋洋的伸了个懒腰,和同事打了招呼,拎着包下了公司大楼,但我的指尖依旧停留在手机上,轻轻划着屏幕,我又把仅有的三十章小说重温了一遍。
淡淡的夜色也掩盖不住我嘴角的笑容,正要踏出公司大门时,遭了,下雨了,我没带伞
正一筹莫展之时。
冉冉。”
一声清冽的男声传到我的耳中,闻声,我抬头望去,是宋晨,我的丈夫。
他高大的身材被黑色的大衣包裹着,手中撑着伞,金丝框的眼镜,看着极具文化气息。
你怎么来啦。”
宋晨撑着伞走到我身边,我笑着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
我就知道某个小迷糊从来不带伞。”宋晨亲昵地对我说道。
大掌附在我的额头,轻轻地揉了揉我的头发,他的眼眸温柔似水,把我深深的溺在里面,一瞬间,我有点儿出迷。
岁,事业爱情双丰收,我已经超越了大多数普通人,看着眼前优秀帅气的丈夫,我心里乐开了花。
宋大医生,接下来有什么安排呀。”我拉着他的手撒娇地说道。
当然是带我的小妻子去吃她最爱吃的小龙虾呀!”
在一阵欢声笑语中,我和宋晨手挽着手,他贴心的给我打开了副驾驶的车门,并给我系上了安全带,这些我都习以为常。
回到家后,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了小说,惊喜的发现,更新了!耶,我爱你,作者大大。
我按耐不住心中的喜悦,看着小说情节,男主沈尽的样子在我脑海中渐渐清晰。
光洁白皙的脸庞,透着棱角分明的冷俊乌黑深邃的眼眸,那浓密的眉 ,高挺的⿐,绝美的唇形,无一不在张扬着⾼贵与优雅。)
嗯,我对我的想象力很满意。
哎,怎么又没了啊,作者大大就不能多更一点儿吗,我生气的关闭了手机,懊恼地锤着柔软的床,心想,我不应该看连载的小说的,就应该去看完结的。
作者大大,赶紧更新,根本不够看啊!
像上次一样,我点击了发送,希望作者大大能感受到我心中的激动与期待,快快更新。
还有,加更,加更,加更,重要的事说三遍。
每个晚上,我都准时打开手机,指尖轻滑着屏幕,只有看着更新的内容,我才能心满意足的睡着觉,在梦里,他的故事将由我续写。
我怎么也没有想到,日复一日对小说剧情的期待,竟让我对小说中的男主产生了依念,
沈尽生于权贵之家,文武双全,不论生活有何变数,他总是能迎难而上,简直满足我对少年将军的所有要求。
战场的少年啊,
把深情给了姑娘,把守护给了家人,把热血许给国家,哪怕宦官当权,国不似国,父亲蒙冤入狱,家不似家。
虽然不太想承认,但我好像真的喜欢上了小说中的男生。
我喜欢他在战场潇洒的英姿,喜欢他俊美的容貌,和对女主始终如一的真心,他是我梦寐以求的爱人,也是我触及不到的温柔,我把自己想象成了小说女主,妄想那个陪在他身边的人是我。
他从来不会干涉女主要做的事情,女主总是自由自在的做着她想做的事,这一点与宋晨完全不一样。
小染……还是小冉,心中已经分不清,我叹了口气,直到眼泪滴在手机屏幕上,模糊了文字,我才下意识去擦。
怎么了,我的冉冉。”
不知何时,宋晨出现在了我的身后。
没什么,就是看小说,有点儿虐,很伤心罢了。”我违心的回答道,迅速将手机小说页面关闭。
宋晨从后面抱着我,他的鼻息贴着我的脖颈。
温柔的怀抱笼罩着我,我承认此刻我确实很需要宋晨的温柔体贴,可我控制不住自己,脑子总是浮现小说中的剧情,沉封了八百年的少女心在此时蠢蠢欲动。
我不经想起,从结婚到现在,我仍旧是那个张扬肆意的大小姐,宋晨总是爱护我体贴我,身边的同事闺蜜都羡慕我,能嫁给如此优秀的男人。
宋晨总是喜欢为我安排好一切,他不愿意我抛头露面,让我在家做一个安安静静的小公主,可是,当一名优秀的记者是我从小学就萌生的理想。
我早就厌烦了这种束缚,我喜欢沈尽的肆意洒脱,我羡慕女主的自由自在。
我不只一次提出想做记者的工作,都被宋晨一口回绝,甚至连我的爸妈都认为这是宋晨保护我的方式,他们觉得我只需要娇养在温室,就能开出璀璨的花。
清风吹柳絮,岸边折桃花。十七八岁的少年临风而立,他的袍衣随风舞动。〕
书中对沈尽的描写,已经不能满足我的想象,我整日幻想着沈尽的面容,夜不能寐。
我朝思暮想的人不是我的枕边人,是书中的少年,是被次元壁挡住的那一抹黑白的身影。
上次在路边突然看见一个招牌上写着尽,只是一个字啊 , 可是我偷笑了好久。
有点可笑,我居然喜欢上了根本不存在的人
跟平常一样,看完更新的内容我翻开小说评论。
我觉得这个小说是有原型的,毕竟历史上真有少年将军和妻子归隐田园的的爱情故事……)
也就是说,我梦寐以求的沈尽他可能真的存在过,
我跟小说中的人可能真的存在于一个世界里。
宋晨发现我每次都借口回家很晚,他并没有多问。
我找借口向公司请了长假,我打算去寻找他存在过的证据,哪怕不是他,只要一丁点儿相似就可以。
宋晨只以为我心情不好想出去散散心,执意陪我一起去。
我记得,去年襄城出土了一座古墓,因为墓主人并不出名,所以在史学界并没有引起很大的风波,很少有人知道,我也是听学历史的朋友讲的。
据说,那是历史记载的一位少年将军之墓,那位将军很早就归隐了,对他的记载几乎全来自于野史。
我翻阅资料,发现襄城博物馆中陈列着一位将军的生前用品,他和沈尽的经历居然有共同之处。
我可能真的疯了,居然在现实中拼命寻找一个小说中的人物,哪怕他们只有一丁点儿的相似。
书中的沈尽是一个很优秀的人,有时候也怀疑过自己是不是真的喜欢他,但是我觉得这种日思夜想的情感,应该就是喜欢吧。
那天,宋晨陪我来到了襄城,我们去往了襄城市博物馆,那里陈列着众多襄阳城出土墓葬主人的生前用品。
在那里,我看见了一把剑,剑身玄铁而铸,在时间的洗礼下,依旧透着淡淡的寒光,我想,沈尽的那把剑也是如此吧。
我知道,历史人物在茫茫长河中只不过是一颗微不足道的小沙粒,留在人世间的痕迹早就被时间磨灭,坠入宇宙星河。
何况沈尽只是小说人物,他连来到这个世界的资格都没有。
宋晨问我怎么突然对历史感兴趣了,我也只是给了他一个含糊的回答。
他还不知道作为丈夫竟然陪自己的妻子在寻找另外一个男人的足迹。
穿越千年的爱恋,只有梦里看得见,我多想再见你哪怕一遍……”
我的脑海里一直回荡着这首歌,初听不知曲中意,再听已是曲中人。人生看似漫长,实则转瞬即逝,月光依旧是千年前的月光,李白却早已逝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