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对于我,并不是什么不能触碰的话题。

《奇葩说》已有三季了,至今它是第一个能将我的精分,发挥得如此极致的节目。

很庆幸,在大陆,难得还存在有言论自由的节目,广电也不干涉不禁播。

嗯,以至于我还是相信大陆的文化娱乐产业还有希望的可能。

不过,这个节目,播了三季,但我从来不看。

我有我的坚持。

一直都认为,话,应该好好聊。

雄辩,只会让话题失去讨论的价值。

我喜欢有价值的讨论,但我不接受抠字的强辩。

有些时候,

我们总会因为输赢,

蒙蔽了我们最真实的观点。

有些观点,

我们并不是如此肯定,

但是为了输赢跪着也要讲完。

所以有些输赢,

并不能代表事实的正反黑白。

那么,这样的辩论,对我个人而言,不过是强词夺理,那不看也罢。

除非,它真的能有一次,是用真心辩题,无关输赢。

绕回来主题,我说了这么大一段很大几率惹死忠粉暴打的话,是因为前两天我第一次主动去看《奇葩说》,第二十二期。

相信大家都知道是哪个辩题,那一期,也如我所愿,没有输赢。

很多人都跟我说,她们是哭着看完整期节目。

预估之内却又意料之外的是,看完整期节目的我,眼眶泛红而已。

和我看过电影的都知道,我可是一个看青春片都会看到痛哭流涕的人。

但是,这一次,我「反常」得很。


或许是天生自带免疫功能,又或是受妈妈佛教的熏陶,也有可能是自己脑袋开窍吧。

对于「死」字,我真的从不避讳。

反倒,很爱谈及,尽管没有几人能与我自如探讨。

我不怕有一天您将逝世离我而去,却怕您就在我对面,您却记不起我的小名。

我不怕有一天你撒手人寰永不在,我却怕丢了你,满世界翻腾依旧不知你下落。

我不怕有一天你突然不告而逝,我却怕明明有机会抓紧你,可你却头也不回只顾消失在我面前。

所以,讲真,生离在我眼里真的比死别更加忌讳。

说白,我宁愿我是躺直了,都不愿意留给你只是冷漠消失的背影。

我宁愿你又有新的生命继续开始,都不愿意每天提心吊胆担心你。

你过得好不好,我无从知道。

你是否还在世,我无法确定。

能否有那一天,我们再次相视,我未得结果。

而我所说的生离,是明明他就还在世上,可你们却如同平行线一样,一个在这头,一个在那头,从此不再相交。


死别,爱,还能在心里。

生离,心里除了有爱,还有,不能爱。

他死了,是的,你会觉得天塌下来般难过。

但是,一年,两年,三年,终有一天你会痊愈。

你还是会慢慢习惯没有他的生活,依旧记着和他相处的美好日子。

若有他失踪了,消失了,你也会觉得天塌下来了。

不过,一年,三年,甚至十年,你都还是会像着了魔,发了疯般地全世界寻找他的踪影。

这就是一丝希望和绝望的微妙之差。

一丝希望总会比绝望来得更折磨人。

死别,便是绝境。

你终究还是会掉头而走,虽有惋惜,虽有停留,但回头还是继续会有向前的路。

生离,那是硬生生的围栏。

你不甘,你心里还有一丝期望,你便放不下。

而往后的日子,那便是无尽的疯狂与等待。

所以古人才会说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所以网友们才会如此激进地议论贩卖人口比杀人放火更十恶不赦。

就像《亲爱的》,失踪、拐卖、剥夺,上下两篇幅无一不是赤裸裸的生离。

折磨,痛苦。而且,还是漫漫岁月的挣扎。

直至现在,偶尔经过城中村小路,还是会想起鹏鹏走丢的那一幕,阴影面积太大了。


而另一种生离,是虚无缥缈的距离。

你们就好似曾在一起过,又好似从未接近过。

科技是很发达,发达到两个人即使不相见,也能相识相知甚至相爱。

以至于,最后你都混淆了你爱上的,究竟是一个人,还是一个机器。

以至于,最后你宁愿相死而生地,去寻找他这个人,而不是他这一张单薄的书信。

可是啊,我们终究还是人,有血有肉的人,我们还是希望能亲眼,看看他的脸。

我们还是希望能并肩,和他齐步行走。

我们还是希望能亲手,感受他的温度。


我总觉得,死亡就像扎针,消失就像腐蚀。

针扎一扎,很痛啊,但过后连疤都会愈合。

可是腐蚀糜烂,却是一点一点渗透入心,越久越痛,直至满目沧口。

因为,人还在,所以总会有牵挂。

无论多少年,你终还是会忘不掉,放不下,

某一天再次触及,你还是会歇斯底里。

而你,不过是一匹披着我还好的羊皮却不再会撕咬的狼。

所以,我相信生命的轮回转世。

死别,缘还在,终究还是会有从陌生人开始,再相遇相知的时候。

生离,缘分浅,那这辈子,下辈子,或再几次的轮回都不一定能再相见。


最后,我推荐你们去看看,

姜思达的那个关于【网恋】故事。

不论真假,

不管是否为了辩题,

至少,我被感动了。

或许,你们也早就看哭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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