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执笔写温情
这种感觉就像是在炎炎夏日,嘴里含着一口绿豆沙,舌尖微凉,味道清甜,丝丝凉意顺着食道浸入到心田,甜蜜又冰凉。
~1~
第一次体验心如鹿撞,面红耳赤的时候,还是在六年级。
彼时,刚读完五年级,下半年就转去镇上读六年级。老家的学校,只有一年级到五年级的学班。再往上升学,就需要去镇上了。
那也是我第一次去到比家还远的地方,也是我第一次要离开爸妈,在学校寄宿。
离开老家那个小地方,我才知道,外面的世界好大好大。
有那么大的学校,有那么多的人,还有那么高的教室和宿舍。
分班后的当天刚好学校放假,爸爸担心我,早早的就来学校接我回家。毕竟我是第一次离开家。一见到爸爸,我就大哭起来。
爸爸问我怎么了。随后才从我抽抽噎噎的回答中知道原因。
我所在的学校,六年级有4个班,而且要根据每个人升学时的成绩来分班。
我被分到了3班,闺蜜在1班,其他一起读过书的朋友都被分到了其他班。
3班,竟然就我一个人。我能不难过,能不害怕吗?
~2~
新学校好大,人也好多,新老师的普通话也非常好听。少年时候往往总是喜欢新鲜和好玩的,只要新鲜,只要好玩,一切的不适,都可以瞬间抛到九霄云外了。
认识的朋友多了起来,走得更近的是当时同班玩得好的几个女孩子。
小娟,是我认识的第一个女孩子。性格外向开朗活泼,说话大大咧咧,笑起来眼睛有星星。这样的女孩子,很是讨人喜欢。
第一次,发现有人偷看我的时候,是小娟发现的。
当时,刚好轮到我们几个女孩子值班打扫卫生。我们的清洁区位置 在教学楼的对面教育组。正对方位置就是二楼的六二班。
如往常一样,几个女孩子打打闹闹,拿着扫帚你追我赶,忘我欢乐。
跑在我身前的小娟突然停了下来,拉着我,指着对面的六二班教师,说:“诶,超人,有人在看你哦。”说完还眨巴眨巴着大眼睛看着我偷笑。
“啊,谁?”我诧异,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望过去。
那张依然熟悉却久违了的面孔闯入我的眼帘。依旧青涩稚嫩,依旧眉眼弯弯,然而仿若一颗石头,砰的砸入平静的湖水里,溅起一朵一朵水花。
我回过头,不禁翻了个大白眼。
“你脸都红了好吧。”小娟咯咯笑着。一只手作势着要伸过来。
我退后,拂去她伸过来的手,不禁气急,“好啦,打扫卫生了。”
好像真的脸红了,脸庞感觉燥热。
奇怪,以前还在村里读书的时候,几乎每天都在一起,怎么就没有脸红心跳的感觉?
~3~
那个男生跟我同村不同组,但我们是从一年级到五年级都是在一个学校读书。
彼时,因为学习成绩好,一直都是班上的学习委员,深得老师喜爱。
后来,学校来了一个新老师,因为新老师的到来,我们才知道原来还有“黑板报”这一回事。
新老师组建了一个队,挑些成绩优异的学生,专门负责班上的纪律和组织活动。恰好男生成绩好,人缘好,便被当选为大队长,而我是中队长。
所以,两个人经常要在一起组织活动。或者轮流负责班上的纪律。
因为性格温和,不爱说话,在同学们的眼里,我是一个比较文静的女生。班上的女同学也愿意跟我玩到一块儿。
不过十多岁的年纪,对于游戏,对于玩,总是乐此不疲,沉浸其中。
下课铃声一响,蜂拥而出,兵乓球台,操场各处,有人跳绳,有人跳城,有人踢毽子。
或者待在教室里,和同学谈天说地。即使是在农村,男女生界限也不是很分明,只要能玩到一起,就可以比赛掰手腕,比赛打乒乓,比赛打羽毛球,比赛拔河等等游戏。
少年时候的快乐,来得简单又真切的快乐。也无从想其他,只是感觉,大家聚在一起,能每天开心笑着就好。
说来也奇怪,现在想想,那个时候的我们,从没有一个人会说到“喜欢”这个词,也没说到对谁有好感之类的话。
只是简单的上下课,中午休息,在一起玩游戏诸如此类。
理所当然的,彼时的我也不会想到,自己对那个男生会有什么其他的感觉。
~4~
被偷看事件后,小娟每天以唐僧念经般的碎碎念逼我说那个人是谁。最后耐不住她的死缠烂打,我和盘托出。
至于为什么会有脸红心跳,我自己也是一头雾水。
小娟以一种神秘又了然于胸的语气告诉我,傻瓜,你这是喜欢上人家了,你还不自知。哈哈。
喜欢?怎么可能?
以前每天在一个班,也没这个感觉啊。
小娟疑惑,表示也不知道。反正现在知道就好啦。
小娟大大咧咧,做事说话豪爽干脆,但也是一个唯恐天下不乱的主儿。
自此之后,但凡每次上楼,只要看到那个男生站在教室外,小娟拉着我就不准走,哇哇大叫着,诶,超人,他在那里呢,他又在偷看你哦。
我崩溃。这人我不认识。
大姐,你是唯恐全校人都听不到你的大嗓门吗,你不要面子,我可要面子啊。
想来是我贪玩,认识的朋友越来越多,每天玩的时间都不够,却是从来没有认真的去想过“喜欢”这个问题。
偶尔,脑海里会闪过他的影子,浮现他面带微笑的样子,心跳便加速,脸上也感觉燥热了起来。特别想见到他,又不敢真的见到他。
然而回过头,什么都忘记了。毕竟,每天和朋友玩耍的时间都不够呀。
我不知道,这样的感觉是不是叫做喜欢?
会心如鹿撞,会面红耳赤,会心生欢喜。这种感觉就像是在炎炎夏日,嘴里含着一口绿豆沙,舌尖微凉,味道清甜,丝丝凉意顺着食道浸入到心田,甜蜜又冰凉。
兴许是不够喜欢,所以,心如鹿撞后,转过头就可以立即忘掉。
如此在读完六年级后,我们升初中。
再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我已经没有了脸红心跳的感觉了。
难道这就是时间的力量?
我不知道。
时至今日,我还是会想起来当初十多岁的自己,见到那个男生时候的脸红心跳。那种感觉,如此真切而又简单,纯真而又可贵。
可贵到在这往后的十几年里,再也没有体会过那种心如鹿撞面红耳赤。
那年喜欢过的男孩,如今也不知何处。
时间带给我们的不仅仅不是长大,不仅仅是愈来愈安静的自己,也将我们裹挟着,消散在时间洪流里,不知所踪。
2018.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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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悦梦想社群执笔写温情更文第十四篇